深圳某公司财务制度典范(62页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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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深圳某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莱宝高科(002106)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次修订稿) (经 2007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
2、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
3、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4、,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 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第七条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
5、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6、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八条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
6、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九条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的规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条 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 第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十三条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固定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
7、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 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确认条件: (1)
8、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
9、致的情况。 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
10、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3、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4、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
11、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
12、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 )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5、金融资产的减值 (1)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13、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2)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
14、景气等。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3)减值损失的计量 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出项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对相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债务单位撤销; (b )债务单位破产; (c)债务单位资不抵债; (d)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
15、足; (e)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停产。 (f)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对逾期的应收账款项相应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那些估计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一般按以下比例计提特殊的减值准备: 账 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
16、量规定办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 发生减值的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b .确认减值损失的处理: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投资损失。 (4 )减值损失的转回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17、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十六条 存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时按实
18、际成本计价。 3、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据领用情况不同分别采用一次性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外,其余存货按不同类别采用个别计价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预计损失,计提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第十七条 长期股权
19、投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第十八条
20、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且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1、(2)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采用公允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状况时,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
22、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建筑物204.75 机器设备5-109.5-19 运输设备519 其他设备519 3、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办理。 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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