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5篇).docx
《2022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5篇).docx(6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5篇)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为仔细实行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各级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纳佐煤矿领导组织矿科人员围绕瓦斯治理专项检查8项内容于5月29日逐项比照,对我矿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平安隐患2条进行了马上整改,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相关的防范管理制度。现已基本达到了上级领导的平安生产指示要求,在此报告。一、纳佐煤矿矿井通风系统牢靠纳佐煤矿是新建矿井,处于井筒开拓期,按四川煤设院 “抽采”、“防突”设计进行施工组织和管理。设有主井、副井、风井和东行人斜井四个井筒,均为各自独立未贯穿的掘进工作面,采纳安装在地面的功率30Kw2的压
2、入式局部通风机供风,采纳双风机配置。通风系统简洁牢靠。各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煤矿平安规程要求的“三专两闭锁”。纳佐煤矿通风管理制度有纳佐煤矿一井一策瓦斯治理方案、纳佐煤矿“一井一案”防治水治理方案、各能领导“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通风瓦斯专业会议制度、瓦斯治理规定、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矿井风量计算实施细则、局部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排放制度、盲巷(瓦斯库)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处理与追查的管理规定、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井巷贯穿工程通风瓦斯管理制度、井下爆破管理制度、防突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被动式隔爆水袋棚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通风平安装备管理制度、通风平安
3、监控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专职管理和当班瓦斯检查组员专人开停局部通风机,保证局部通风机全天24小时连续运转、供风量达到设计要求。杜绝了掘进工作面微风、无风作业。二、纳佐煤矿按突出矿井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了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纳佐煤矿相邻矿井开采M9煤层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的小规模突出。因此,我矿严格按“抽采”、“防突”设计进行施工组织和管理。纳佐煤矿地面建有临时瓦斯抽采站一座,抽采站安装有型号为ZWY-20/37的瓦斯抽采泵2台和配套功率为37kW的电动机2台,瓦斯抽采泵的额定抽采流量为20m/min。瓦斯抽采管道总长度为1600m。抽采系统的主管采纳的108mm无缝钢管,由地面瓦斯抽采站经
4、东行人斜井入井进入东斜井掘进工作面,目前管道总长度750m。为协作主井、副井、风井即将进行的揭煤工作,新建的一座临时瓦斯抽采站也已经动工建设。三、纳佐煤矿强调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管理纳佐煤矿设置了防突机构,有专属的防突队伍。成立有打钻组4人、防突组3人、通风组3人,由矿通防科负责工作支配管理,直属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指挥。纳佐煤矿建立健全了防突管理制度,完善了矿长、矿总工程师、平安副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防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平安科长、地测科长、防突工、打钻工、抽放工等的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按纳佐煤矿抽采设计的要求,我矿将在矿井正式投产前完成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现在,为保证
5、矿井开拓期间井筒揭煤的工作须要,我矿已建立和正在建的临时瓦斯抽放泵产各一座,实际抽放实力能够达到消退煤层瓦斯突出危急性、减小现场的风排瓦斯量的效果。纳佐煤矿由四川省煤炭设计探讨院编制了纳佐煤矿防突设计,现已配备了ZYW-1200型等各型钻机9台、ZWY3355G型各型瓦斯抽放泵5台,配备了WTC瓦斯突出参数测定仪2台等平安装备。完善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初步完善了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的平安设施和平安生产系统。四、纳佐煤矿编制有矿井防突专项设计纳佐煤矿在现阶段建井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川省煤炭探讨院为我矿编制的富源县龙蟒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纳佐煤矿防突设计。防突安排中有开采
6、爱护层措施(安排先行开采爱护层M6、M7煤层);抽放煤层瓦斯措施(M6、M7煤层巷道顺层钻孔预抽,邻近层抽放,M11煤层底板钻孔预抽M9、M11煤层);石门斜巷揭穿突出煤层措施(抽放瓦斯、水力排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等);采掘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五、纳佐煤矿严格防突管理并加强防突人员的送培工作。纳佐煤矿矿长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矿井防突专题探讨例会。在会中对支配的矿井防突部署和防治措施的实施状况进行调研和落实。20xx年上半年在人、财、物上支付的防突工作所需资金已近二百万元。纳佐煤矿有能满意防突工作须要的专业防突队伍,矿、科、项目部、队干各级都制定有防突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各自的防突工作措施。矿井编制有
7、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安排,保证了抽、掘平衡。探掘平安技术措施、地质长探孔技术数据资料、掘进巷道允掘通知单、掘进巷道揭煤银作业通知单、揭煤层专项平安技术措施、“7、5、3、1.5”煤层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煤层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测定单据等防突措施资料保管齐全。矿井每月都组织人员进行一次防突专题培训。防突员做到持证上岗。六、纳佐煤矿仔细制定并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纳佐煤矿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在建井掘进井筒的工作中,严格按地方县局、分局要求施工地质长探孔确定巷道允掘进尺范围,20xx年上半年共施工地质长探孔约5900米。并结合实测的煤层钻屑瓦斯解吸
8、指标K1值对斜巷所揭煤层进行区域防突危急性预料。假如K1值超标或瓦斯压力超标有瓦斯喷孔、卡钻等现象预料煤层有突出危急性,即立即支配掘进施工抽放钻床,制定区域防突平安措施对该煤层打眼封孔,实施瓦斯抽放的消突措施。只有当重新测定此煤层K1值不再超标、瓦斯压力彻底释放后,才能接着向前掘进并实施局部防突措施。东行人斜井掘进巷道现已布置有两个抽放钻床,累计抽放瓦斯纯标况流量达6494m3。纳佐煤矿实施的局部防突措施主要是实行“渐进式揭煤”方式。即在距所揭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5、3、1.5时分次重复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突出危急性预料。假如测定K1值超标或其它指标确认工作面有突出危急性时,就马上实行局部防突平安
9、技术措施,施工排放钻孔对该工作面进行再次的消突作业。只有当重新测定此煤层K1值不再超标、瓦斯压力彻底释放后,才能接着向前掘进并再次进行突出危急性检测。工作面掘进过程中还实行了撤人断电地面远距离放炮、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初步完善了应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等平安防护措施。目前,按上述措施要求东行人斜井已平安揭煤M1、未名1、M2、未名2、M3、M4、M5煤层。七、纳佐煤矿每周组织管理人员对矿井可能存在的瓦斯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纳佐煤矿建立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治效果评价制度。每周五上午定期组织矿井管理人员对矿井进行全方位的瓦斯事故隐患排查,下午则组织
10、人员开会座谈支配治理整改工作。对查出的瓦斯事故隐患的治理严格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和预案落实的“五落实”。八、纳佐煤矿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管理纳佐煤矿现处于建井初期,供电系统严格根据矿井设计安装和布置,双回路供电系统正在架设,预料20xx年年底交付运用。现在煤矿运用单回路供电,用电质量稳定牢靠。备用一台400KW柴油发电机做为自备电源运用。纳佐煤矿运用的电源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全部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的规定;井下运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全部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标记”、“防爆合格证”;纳佐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不存在失爆现象。专项检查自查报告2一、营业税1、交通运输业(
11、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精确。(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2、建筑业(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干脆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3)甲方供应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状况)(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
12、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3、服务业(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消遣业行为的是否将消遣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随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刚好结转的行为。(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13、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运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二、企业所得税1、根据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一、工资薪金支出(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二)纳税人当年应发
14、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驾驭: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肯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
15、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支配,不以削减或躲避税款为目的。二、职工福利费(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运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别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3、根据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
16、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三、职工教化经费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化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化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四、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五、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标准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
17、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2、冬季取暖费520元。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七、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
18、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八、关于劳动爱护支出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爱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爱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须要,为雇员配备或供应工作服、手套、平安爱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平安爱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九、业务款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扬费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款待费,根据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
19、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根据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根据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十、公益性捐赠支出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3、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复原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
20、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十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根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十二、打算金支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打算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打算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十三、关于固定资产
21、年限、残值处理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开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运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运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根据新税法规定执行。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料残值率没有作详细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料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料残值率由企业依据固定资产状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变更。十四、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新法不再将
22、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盼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样,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十五、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十六、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
23、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企业根据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一)依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根据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三)基本医疗保险:依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专项 检查 自查 报告 1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