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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供销合同模板汇编10篇供销合同 篇1甲方:安顺西秀新天地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乙方:重庆金奎建财有限公司鉴于缙能办公室现场装修过程中实际综合情况,甲方所提出使用功能现场增加项目。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 乙方按照原双方签订的建筑装饰合同规范对甲方提出的增加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制作。并按照原合同附属价目表进行报价。2、 甲方审定设计方案及预算后,通知乙方对增加项目进行制作。3、 甲乙双方协商最终增加项目总体价格为元整)。补充协议签订后此款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乙方进场支付50%即:23850 (元),在乙方制作完成此增加项目后支付乙方45% 即: 21465(元)。留5%保证金即:2385(元)
2、,同原合同保证金于一年以后一起支付。4、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缙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康渝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签订时间:20xx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供销合同 篇2甲方(购货方):乙方(供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一、供货材料:石渣、石粉二、价格:石渣价格为石粉价格为 元/立方米; /立方米。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
3、准;四、供货地点: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石渣、石粉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石渣、石粉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石渣、石粉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合格石渣、石粉。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 日内换送乙方材料的%支付。余下的 %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收料
4、单,一式三份,交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九、违约责任: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 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代表: 代表:角石购销合同甲方(购货方):乙方(供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一、供货材料:角石二、价格:角石价格为/立方米;三、供货时间:以
5、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四、供货地点: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角石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角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角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角石。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收料单
6、,一式三份,交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九、违约责任: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代表: 代表:碎石购销合同甲方(购货方):乙方(供货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一、供货材料:碎石二、价格:碎石价格为/立方米;三、供货时间:
7、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四、供货地点: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碎石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碎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碎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碎石。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供销合同 篇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
8、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一、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附表: 备注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二、质量要求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根须发达,苗木健壮,树冠匀称;无检疫病虫害;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三、交验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地点:苗木基地所在地大货车可至的公路边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和送货费由乙方付或协商解决) 交货时间:_年_月_日前。四、付款方式全部苗木装车完毕,发车前苗木款一次结清或苗木运至乙方指定地点未卸车前结清全部货款;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
9、和质量,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劣质苗木;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六、违约责任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七、免除责任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则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八、纠纷的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
10、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供销合同 篇4甲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材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名称和价格1、乙方供砌筑粘结剂,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50kg(1kg)包装,用量
11、根据工地实际需要。2、乙方供岩砂晶,价格/包(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3、乙方供地面陶粒,价格/包(不含税)。4、乙方供益胶泥,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 交货时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2、 交货地点:3、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以甲方材料员或收料人的收料单为准。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方式第四条:解决争议方式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
12、月_日供销合同 篇5甲方(工程发包人): 丹东大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乙方(工程承包人):丙方(建材供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1.产品清单、价格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2.1规格_,每贴块_,灰缝_正面贴纸;2.2所送的产品必须与甲方封存样品颜色一致;2.3所有外墙面砖外观及质量必须符合_标准,2.4如因质量争议,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2.5以甲方封样样品作为验收的标准,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2.6外墙面砖专用粘接剂质量标准和要求2.7颜色为_,所送的
13、产品必须与甲方封存样品颜色一致;2.8如因质量争议,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2.9以甲方封样样品作为验收的标准,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乙方书面要求货到现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提供供货需求须经甲方签字确认。3.2交货地点:3.3货到现场后由乙方、丙方、 监理、甲方工程部就质量、颜色、数量共同验收,但因包装运输不当或其它丙方责任造成损坏、缺少等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问题,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或补齐。甲方、乙方、 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丙方仍应当向甲、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3.4产品交付时,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环保检验报告、质保书、合格证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3.5运输及卸货费用均由丙方承担。3.6材料检测:按规范规定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质量不合格,一切后果(包括并不限于因此造成工程逾期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均由丙方承担。4.履约保证金、付款及结算方式4.1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整,供货结束后 日内无息返还。4.2货到现场后,需经甲方和乙方验收合格并共同签收收货凭证,供货材料损耗不计。4.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发票和卸车费用;结算价按实际供货
15、数量单价计算。托书,并由丙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的全额合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乙方开具建安发票时含此部分价款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4.5上述甲方支付的货款,甲方有权从与乙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并在竣工决算时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计入工程造价和决算。材料消耗量按定额规定进行计算。5.违约责任5.1丙方逾期供货的,丙方每日应当按总货款0.5%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2如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型号、品牌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
16、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拒收或退货,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三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三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7.其它约定的事项7.1合同签订后,乙方书面提出供货需求(数量、时间)后,丙方在 日内货到现场。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书面供货需求传真到以上号码并经丙方确认收到后即视为送达,如因丙方传真号码变更或丙方联系人及联系号码变更而导致传真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丙方承担。7.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
17、的往来函件和由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7.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7.4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传真:开户银行: 帐号:纳税人识别号:日期: 日期:供销合同 篇6需方:_(以下简称甲方)供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
18、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四、供货期由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六、供货量的确认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
19、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
20、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甲方:乙方:年月日供销合同 篇7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协作关系,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供销合同书。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_货源,商品入场及条码费用为_元。店庆每年并提供广告费为_元(具体品牌和类型以甲方电脑资料和合同附件记载为准),但
21、乙方所供商品价格必须是同行同类商品的最低供价,否则甲方有权按所了解到的最低供价结帐,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报告书等有关有效证件书,以保证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并严格保证产品质量、规格符合国家所规定的行业标准。第二条因乙方所供产品或商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害或商品破损,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并及时调换商品。乙方提供的如是过期商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荣誉损失费,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三条结算方式:1、每月结算壹次,实销实结,凭甲方电脑所提供的实际销量依据按价凭送货单与乙方结算或按价%计付乙方
22、。2、如乙方属按零售价折扣后结算的,则乙方所开具的送货单(包括甲方验货员已签收的单据在内)不能作结帐依据;乙方所供商品的库存数量由乙方自行清点核对保管,甲方对库存商品数量不负任何责任。3、如乙方是按实际销量凭送货单结算的,则按每月乙方的实际销售金额扣除乙方%,作为商场的正常损耗和甲方所发购物卡的优惠分摊后计付乙方。第四条结算日期甲方财务于次月的日后,与乙方结清上月货款,乙方凭增值税发票领取货款,特殊情况通知乙方,但必须征得乙方许可。第五条销售数量及利益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在甲方卖场销售每天最低的保底销售额为元,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完成销售额的差额部分。如乙方连续3个月没达到保低销售额甲方
23、有权终止合同并强制性下柜处理。2、乙方必须保证销量的平均利润在%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少余部分。3、甲方销售乙方的商品全年达元以上,则由乙方奖励甲方元。4、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卖场难以销售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收回,不得占用甲方场地,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商品撤离柜台。5、乙方所供的商品如临近保质期两个月或难以销售时,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自甲方通知7天后乙方还未作出处理意见,则甲方有权处理,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6、合同到期或终止合同,乙方所供商品应收回并与甲方结清所有帐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第六条乙方商品进入甲方场地销售,由甲方根据商品种类统一安排,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特殊陈列,但收取相
24、关费用,收取额度按陈列协议执行,但乙方所占用的陈列位置应服从商场的整体调动。第七条为了提高商品的销售,甲方在节假日和其它特定日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乙方有义务积极参与并分担部分促销费用。第八条在合作过程中,如乙方与甲方管理人员或员工发生不正当行为时,甲方将乙方每次处以壹万元人民币的罚金,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十条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不含附件)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可调和可上诉本地人民法院。第十二条补充协议甲方:湖南龙山县步步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审核签字:
25、乙方:代表(签字):电话: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供销合同 篇8需方:_供方:_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1“需方”是指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供方”是指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
26、件。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12“电厂”是指_电厂。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14“现
27、场”是指位于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21“开
28、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第一章 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项目。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第二章 供货范围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
29、围详见附件二。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第三章 合同价格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元(大写: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
30、所有设备包装费。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的商业发票
31、(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
32、80。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第五章 交货第十六条 本合同
33、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
34、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1)合同号;(2)机组号;(3)货物备妥发运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货物总毛重;(6)货物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
35、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
36、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
37、)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零担)(散货):_。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第
38、六章 包装与标记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
39、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3)收货单位名称;(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
40、内容。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
41、合同号;(2)收货单位名称;(3)目的站码头;(4)毛重;(5)箱号件号。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内返供方。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
42、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
43、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