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共16页).doc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共16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共16页).doc(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一般要求. 25 核心要求. 25.1 方针目标. 2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5.3 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险. 3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35.5 教育培训. 55.6 生产设备设施. 55.7 作业安全. 8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11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125.10 职业健康. 135.11 应急救援. 145.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5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5 前 言本标准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编制依据GB/T 1
2、.1。本标准依据AQ3013-2008、AQ/T9006-2010制订,共同用于指导涂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国家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何炳福、
3、林雪南、张卓杰、方永年、周耀、董国胜、田敏。本标准首次发布。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属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涂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过程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原料、中间产品或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涂料生产企业,其生产过程包括配料、分散、研磨、调漆、检验、包装、储运等,以及相关的树脂合成或油脂热炼等操作工艺和作业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安全色GB2894 安全标志
4、及其使用导则GB 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GB 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206.1色漆和清漆詞汇第一部分通用术语GB 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 1791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
5、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T 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HG 2
6、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T 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3003-1992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3 术语和定义AQ 3013-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涂料 coating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功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并能形成固态涂膜的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注1:本标准特指属危险化学品的涂料。注2: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或 “涂料”表示,如防火漆或防火涂料。3.2溶剂型涂料 solvent base coatings主要稀释成份,即非成膜物质为有机溶剂的涂料。3.3稀释剂 thinner
7、 单组分或多组分的挥发性液体,加入涂料中以降低其粘度。4 一般要求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4章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5 核心要求5.1 方针目标a)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4)目标予以量化;5)公众易于获得。b)企业应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可结合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零死亡;2)千人重伤率;3)千人负伤率;4)事故起数降
8、低率;5)隐患治理完成率;6)有毒有害场所检测合格率等。c)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2.1 组织机构5.2.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b)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从业人员超过
9、1000人的,应按不低于企业总人数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2.1.2 企业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5.2.1.3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5.2.2 职责5.2.2.1 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5.2.2.2 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5.2.2.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5.2.3 负责人5.2.3.1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3013
10、-2008第5.1.1条款规定,做好本职工作。5.2.3.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内容包括:a)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b)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c)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抓好隐患治理;d)提供必要资源,保障安全生产;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f) 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5.2.3.3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内容应通过合适的方式、渠道向所有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宣传或告知。5.2.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并主持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11、,制订相应实施方案,并保存会议记录。5.3 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险5.3.1 安全生产投入5.3.1.1 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5.3.1.2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5.3.2 工伤保险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5.4.1.1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5.4.1.2
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5.4.1.3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5.4.1.4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5.4.2 规章制度5.4.2.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3.1条款要求,制订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下列内容的管理制度:a)门卫管理;b)厂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c)废弃物管理等。5.4.2.3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5
13、.4.3 操作规程5.4.3.1 企业应根据涂料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助材料的危险性设立生产操作岗位,编制岗位操作规程。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a)漂油、脱酸、脱色岗位;b)树脂,如醇酸、聚酯、丙烯酸、聚氨酯、环氧酯、氨基等合成岗位;c)基料,如油脂基料、天然树脂基料、酚醛树脂基料、沥青基料等热炼岗位;d)固体树脂,如硝化棉、改性松香树脂、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乙烯树脂、氯化橡胶等溶解岗位;e)树脂、基料压滤,如使用板框式压滤机、油水分离机、高速离心机、袋式过滤机、纸芯过滤机、过滤塔筛等设备的岗位;f)研磨,包括使用搅拌机、高速分散机、砂磨机、三辊机、球
14、磨机等分散设备的岗位;g)色漆、清漆配料岗位;h)调漆、调色岗位;i)辅助材料配制岗位;j)包装岗位;k) 仓储岗位。5.4.3.2 企业还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通用设备的操作规程:a)输送系统,包括气动式隔膜泵、齿轮泵、真空泵、转子泵、离心泵、空气压缩机等;b)起重设备,包括电梯、电动葫芦、吊车、升降机、液压升降平台等;c)加热系统,包括有机热载体炉、锅炉、电热棒加热、电感应加热等。5.4.3.3 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e) 紧急停车操作程序;f) 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g)个体安
15、全防护措施。5.4.3.4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5.4.4 评估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a)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b)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行为;c)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的整改情况等。5.4.5 修订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5条款要求执行。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5.4.6.1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
16、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5.4.6.2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5.5 教育培训5.5.1 教育培训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4条款规定执行。5.5.2 安全文化建设5.5.2.1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5.5.2.2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5.6 生产设备设施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5.6.1.1
17、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1条款规定执行。5.6.1.2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化工设计资质和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5.6.1.3企业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可采用多层厂房结构。5.6.1.4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5.6.1.5冬天使用采暖设施的企业应按照GB50016规定执行。5.6.1.6企业应编制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5.6.2.1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5.6.2.2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6条款规定执行。5.6.3
18、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5.6.3.1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5.6.3.2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5.6.3.3 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5.6.3.4 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5.6.4 安全设施5.6.4.1 企业应按照
19、AQ3013-2008第5.5.2.1、第5.5.2.2条款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5.6.4.2 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a)检测报警设施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散发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等有毒区域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探头宜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释放源处安装;(2)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仪,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0.3 0.6m;(3)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
20、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 m。2)下列设备设施:(1)输送泵宜配置压力表;(2)密闭式砂磨机应配置压力、温度安全联锁装置;(3)溶剂储罐应配置压力表、呼吸阀、液位计。玻璃管液位计应加护套保护措施,易燃易爆液体不宜使用玻璃管液位计,储罐液位计指示宜为电子液位显示并设置液位高低限报警,报警信号送至控制室;(4)蒸汽锅炉应配置压力表、温度计及水位计;(5)树脂反应釜的超温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如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应完整、齐全、有效;(6)属特种设备的树脂反应釜(工作压力0.1Mpa 表压;负压或真空下工作;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等),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21、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定期校验、检修、记录;(7)有机热载体炉应配置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膨胀器、自动调节保护装置;(8)单体聚合釜应设置防爆膜及溢沫槽。b)设备安全防护设施l)防护栏、安全梯、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 4053.4的规定;2)各种外露的机械转动设备和皮带传动部位,应设置便于观察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应符合GB/T 8196要求;3)分散机、搅拌机的转盘或转叶使用时,应置于移动分散缸内的中央位置,分散缸应设置固定装置。c)防爆设施1)易燃易爆场所应按GB50058规定配置防爆型电气设备;2)甲乙类厂房、仓库内的起重设备和
22、电梯应为液压升降平台或防爆型电梯和防爆型电动起动设备;3)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防爆工具;4)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按照GB50016第3.6.6条款规定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地面;5)在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子台秤,即防爆型称重显示控制器;6)砂磨机、分散机、包装机、树脂反应釜、树脂过滤装置等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7)电线、电缆应采用穿钢管敷设或防火电缆槽盒铺设。d)作业场所防护设施1)企业应按照GB50057规定设置防雷设施;2)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e)控制事故设施1)泄压和止逆设施(1)树脂、
23、固化剂反应釜应设置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片)、溢位槽、放空管等设施;(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应按照GB50016第3.6条款规定设置泄压设施;(3)工艺上需要排空的设备,如树脂反应釜、容器、物料储罐(槽等)均应安装排空管,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易燃、易爆液体的储罐(槽)的排空管应设有阻火器,并加装伞盖。2)紧急处理设施(1)配备紧急备用电源;(2)树脂反应釜应配置通入氮气封闭液面设施;(3)密闭砂磨机应设定限温、限压的紧急停车、仪表联锁设施。f)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1)当必需在间墙、楼梯间开门时,应按照GB50016的规定采用防火门;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涂料 生产 企业 安全生产 标准化 实施 指南 16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