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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本章作为所得税的主要税种,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中涉及最多的税种,因而也是税法考试中重点税种之一,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全面掌握。历年考试各种题型都曾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常与流转税和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本章一般分值为15分左右,题量在45题。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历年分值分布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合计2001年2分1分2分9分14分2002年3分1分2分8分14分2003年1分3分3分8分15分本章变化内容:1、关于接受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均应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税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
2、重大调整,与外资企业接轨了。P241 2、接受非货币捐赠的,允许扣除成本、折旧、摊销额。3、新增3项收入的特殊规定(第1921项)。P244-2454、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P245-246 5、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P2496、对公益性捐赠的计算调整进行了重大修改。P254 7、对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销售收入)进行了准确的界定。P2558、坏帐准备的计提依据修改为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即按照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P255 9、在成本费用扣除办法中将“国债利息收入”的内容删除,新增了“企业资产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
3、的损失”的处理。 P25610、对“三新开发费用”扣除的范围进行了修改调整。P258 11、删除原国产设备投资的规定,新增了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规定。 P259-26012、新增关于保险业代理手续费的扣除的内容。P260 13、新增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成本和费用的扣除的内容。P26026214、亏损弥补中,明确了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应该“先还原,再补亏”。P26315、在资产的税务处理中新增“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的范围和管理”的内容。P267 16、在第五节新增了“四、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内容。P274-275 17、在税收优惠中新增“22、技术改造国
4、产设备投资的税收优惠”。P286 本章主要内容有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二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五股权投资与合并分立的税务处理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税收优惠 八税额扣除 九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在所得税类中重点、难点最多,考生需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掌握。 本章重点内容是:纳税人、税率、应税所得额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股权投资与合并分立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税额扣除等。 本章难点问题有 计税收入有哪些?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如何确定? 应税所得额的调整? 亏损如何弥补? 境外及境内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已纳税款怎样扣除等。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1、纳税义务人
5、 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对纳税义务人的正确理解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纳税义务人为内资各类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三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这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2、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和具体内容(1)确定原则:合法所得;纯收益;实物或货币所得;中国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境外已纳税款可抵扣)(2)具体内容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单
6、一比例税率,其法定税率为33 。考虑到一些盈利水平较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所得税还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它们是18、27,因而现行企业所得税有三个适用税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税额时选择哪个税率,要看其当年应税所得额是多少,而不看其经营规模是大是小。具体规定如下: 1、基本税率:33% 2、两档照顾性税率(1)年应纳税所得额3(含3万元):18%(2) 3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27%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税所得予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在补亏期内),按补亏后的应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P239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5万元,2002年度盈利8万元,该企业200
7、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解:(1)应纳税所得额=8-5=3(万元) (2)因为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所以适用18%的所得税税率。 (3)应纳税所得额=318%=0.54(万元)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金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一)、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合计,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P240-246) 收入总额的确定共有32个项目(包括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比2003年新增8个项目,考生应弄清每一个收入项目的具体内容。特别要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相
8、关收入的确定。 1、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注意特殊规定);(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7)其它收入。这是指上述收入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等。这部分收入是企业记账时最易忽略、不进行处理的,考生对此要特别关注。2、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1)减免或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 企业减税或退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一般情况下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
9、并入企业当年利润计征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退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计征所得税。 出口退回的增值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出口退回的消费税,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即应计入企业应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P241(2)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根据资产评估增值的起因不同,税务处理方法有如下具体规定: 清产核资中的资产评估增值 纳税人按国务院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税所得额。 产权转让中净损益 纳税人在产权转让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需计入应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税所得。 股份制改造中
10、资产评估增值 纳税人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经过调整相应账户。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资产范围既包括企业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等。 按评估价值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账面增值部分,在计税时不得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调整方法:据实逐年调整;综合调整。 (3)接受捐赠实物资产 纳税人接受捐赠的资产(包括现金和非现金资产),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数额较大的,可在5年内分期计入应税所得。 (4)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可以扣除;如果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P2
11、41 (5)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原则上1年,最长不超过3年)。P242 (6)企业出售住房的净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的利息等不计入应纳税所得税。P242 (7)社会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基金会在金融机构的基金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暂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对购买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8)金融机构代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9)烟草公司收到的财政部门返还的罚没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10)电信业,除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余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11)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
12、方面使用本企业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P242 (12)纳税人在建工程试运行收人;P242 (13)纳税人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 (14)取得非货币资产或权益的,参照当时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15)可分期确定收入的情况: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加工制造大型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 (16)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收入的确定:取消前;取消后。 (17)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收入的确定。 90天内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入应税所得,超过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应税所得,待实际收到时再计入当期应税所得。 (18)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征收所得税
13、的确定: 申购成功投资者的冻结利息,作股票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申购无效投资者的冻结利息,应计入应税所得;若数额较大,可在5年内平均转入计税; 若不能准确区分申购成功和申购无效,一律并入应税所得计税。(19)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资产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20)取得退货证明的销售退回可以冲减销售收入。(21)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城市商业银行在一级市场认购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B、城市商业银行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库券所取得的收益,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C、城市商业银行因办理国库券业务取得的的手续费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
14、税。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新增内容)(1)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A、一次收款的,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确认收入; B、分期收款销售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C、采用银行按揭的,首期款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余款在按揭贷款办理转帐之日确认收入; D、委托销售的,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E、开发产品出租后销售的,出租期间取得的价款按租金收入确认,出售时再按照销售开发产品确认销售收入。 F、以非货币资产分成取得收入的,应于实际分得开发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2)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的确认 预计营业利润额预售开发产品收入利润率(不低于15)(3)开发产品视同销售收入的
15、确认 A、按近期同类开发产品销售价格确认; B、税务机关核定; C、按成本利润率确定,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4)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不超过12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确认,超过12个月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二)、准予扣除项目 1、准予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权责发生制;配比;相关性;确定性;合理性。 2、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P247 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 (3)税金:指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
16、税(新增内容)、关税、城建税五个价内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现行征收比例3%),简称六税一费。 (4)损失:指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等。 注意两点:一是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二是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3、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这是按税法和会计制度都允许从收入中扣除的一些项目,但税法对扣除有范围和标准的限制,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内容主要有: (1)借款利息支出:P249 含义及内容: 利息支出是纳税人为经营活动的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费用,包括: 长期、短期投资
17、借款的利息 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摊销 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 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与标准 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借款,在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不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前发生的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纳税人从关
18、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扣除,不需要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此处是变化内容)注意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P249250)。 (2)工资、薪金支出: 含义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工资、薪金支出范围 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住房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但下列支出不作工资、薪金支出:P25025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
19、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各项劳动保护支出;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独生子女补贴;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任职及雇佣员工的确定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P250 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形
20、式: 计税工资(薪金)制P250 按财政部规定的工资、薪金标准计算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薪支出,该标准从2000年起为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800元。(个别发达地区在不高于20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 年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员工平均人数 当地计税工资标准 12(月) 效益工资(薪金)制:P251 实发工资在“两个低于”以内的准予扣除,按批准提取的工资超过实发工资部分不得扣除。 饮食服务按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 事业单位:P251 按规定的工资标准扣除 软件开发企业P251(注意与增值税结合出题) 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扣除,但应注意符合条件。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P251 三项经费分别按计税
21、工资(不是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注意与上条规定不同)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最高限额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4)公益、救济性捐赠 含义:P252 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文化事业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扣除标准: 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但是,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22、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 。 注: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捐赠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况 红十字事业;P252-253 非营利的老年服务机构;P253 农村义务教育P253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P253 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对四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允许在应税所得10%以内的部分扣除;其他公益、救济性捐赠允许在应税所得3%以内的部分扣除。 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
23、馆接受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 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的计算及调整(新增内容) 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申报表43行允许扣除比例(3%、1.5、10) 实际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5)业务招待费: (l)限额扣除标准P254255 (2)计提依据:营业收入净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扣除销售折让和退回,依据教材P298页附表一的范围确认。 (3)对业务招待费真实性的要求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
24、前扣除。 (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7)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按规定比例交纳的财产和运输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是保险公司对保险期内未发生意外事故或保险公司规定的其他事故对纳税人给予的奖励,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准予按实扣除。 (8)固定资产租赁费: 依租赁方式而定: (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可按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不得
25、直接扣除,但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固定资产安装交付使用后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 处理原则: 纳税入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扣除限额与计提基础 纳税人经批准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 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变化) 注意税法认定坏账的标准 (3)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教材错误)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 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但经法院判决债务方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债权方可作
26、坏账损失扣除。 注意掌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10)资产发生永久货实质性损害,扣除可以得到补偿的部分,可以确认为损失。永久货实质性损害可以对照会计处理规定记忆。 (11)固定资产转让费用允许扣除; (12)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 (13)汇兑损益; (14)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 (15)会员费; (16)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17)住房公积金 以上几条按规定标准和方法处理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8)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三新”费用)P258 不受比例限制,据实计入管理费用扣
27、除(注意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没有比例)。 为鼓励企业研究开发“三新” 补充规定如下: 盈利企业当年“三新”费用超过上年实际发生额10以上(含10)的,除据实列支当年“三新”费用以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还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的,不得抵扣。如果“三新”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大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扣除,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扣除。 允许加扣的企业范围是: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盈利工业企业。(教材变化) 例:某盈利工业企业2000年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的各项费用为98万元;200
28、1年为105万元;2002年为130万元。 请计算2001年和2002年允许在当年应纳所得税前扣除的究开发新产品发生的费用为多少? 解: (1)2000年刚开始研制,据实计入管理费用。 (2)2001年比2000年增长(105-98)98100%=7%;不到10%,据实列支,所以2001年应列支105万元。 (3)2002年比2001年增长 (130-105)105100%=23.8%;超过10%,所以2002年应列支130+13050%=195(万元)。 亏损企业当年的“三新”费用,只能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实行上述加扣办法。 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
29、扣除,也不计入技术开发费实际增长幅度的基数和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9)资助科技开发费用P259 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 经费,经审核可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向所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提供的研究开发经对资助支出,不实行上述办法。 (20)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 含义与内容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的宣传推销费用。 广告宣传费用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正规的广告费; 另一部分是业务宣传费。 这两部分财务上均由销售费用开支,自2000年起计算应纳税所
30、得额时限额扣除。 广告费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001年1月1日起,对10个特殊行业企业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等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及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8%比例扣除。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P259 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不同时具备广告费条件的广告性质开支,如未
31、通过媒体的广告开支,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等。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其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永远不能申报扣除。 特别注意: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应严格区分,凡不符合广告费条件的,应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21)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的扣除 在扣除2000年12月31日以前应收未收利息采用的直接冲减当年利息收入方式进行处理的,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时,准予将已冲减的当年利息收入的部分还原,即以当年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基数计算上述3项费用的扣除标准。 (22)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23)佣金P
32、233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有合法真实凭证; 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24)2002年3月1日起,加油机税控装置及相关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其折旧额可在税前扣除,达不到的,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25)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买断工龄支出),可在税前扣除,数额大的,可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26)保险企业开展业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在不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新增内容) (27)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可
33、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包括: A、销售成本 B、土地征用及差遣补偿费、公用设施配套费 C、借款费用 D、开发产品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 E、土地闲置费 F、成本对象报废或毁损损失 G、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H、折旧(转作经营用的房产可以计提折旧) (三)不得扣除项目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包括银行对逾期贷款加收的罚息等);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实际已由业务宣传费代替); 8
34、、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0、纳税人自行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11、出售给职工的住房不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费。 12、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四)、亏损弥补 除了要掌握亏损弥补含义外,还应了解掌握一些具体规定。 1、弥补亏损的基本规定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
35、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对于弥补亏损需要说明的是: (1)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告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2)五年弥补期是以亏损年度的第一年度算起,连续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在五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从第六年起应从企业税后利润或盈余公积金中弥补。 (3)连续发生年度亏损,必须从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后亏后补,不得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也不得哪年亏损额大先补哪年。 例:下表是某企业10年盈亏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
36、亏损弥补期,请分步说明如何弥补亏损企业10年内应纳所得税总额(税率33%)。年度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获利 90 -60 -80 -30 50年度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获利 10 30 30 80 120 解: (1)1991年应纳税额=9033%=29.7(万元) (2)1992年亏损到1996年弥补完. (3)1993年亏损到1998年仍未弥补完,从1999年起不能再弥补. (4)1994年亏损到1999年弥补完,1999年盈余50万元. (5)10年应纳税总额=29.7+(50+120)33% =29.7+56.1=85.8(万元)
37、 2、弥补亏损适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1)有关联营企业与其投资方: 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还原后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2)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同一国家内的盈亏可弥补,不同国家的盈亏不能相互弥补),但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P263 (3)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单位)的亏损弥补。 行业和集团公司在被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之前,其成员企业发生
38、的亏损可用本企业以后年度所得予以弥补,不并入母(总)公司亏损额,也不冲抵其它成员企业所得额; 在被批准汇总会并纳税之后,其成员企业发生的亏损不得用本企业以后年度所得弥补,而应并入母(总)公司亏损额。(4)、分立、兼并、股权重组亏损弥补P263(5)、年度亏损确认;(6)、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7)、免税所得弥补亏损;(8)、建立弥补亏损台账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某些项目免征所得税。 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 此外,虽然应税项目有所得,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39、五)关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P264 四、资产的税务处理 税法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存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作出了规定,其内容与财务制度中对资产的会计处理有差异。当税法规定与会计制度规定相抵触时,以税法规定为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仅就2000年1月1日起执行的资产税务处理方法与原来政策相比变化之处作以下归纳: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1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P266(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2)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
40、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2固定资产折旧范围2003年新增以下内容: 除另有规定者外,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1)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 (2)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注意: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2003年新税法规定已允许计提折旧,此处是教材错误) 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依据与方法 折旧方法有变: 原政策:折旧方法按财政部制定的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新政策: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4、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的范围及管理(新增内容,看一下) (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无形资产计价: (1)非专利技术和专利的计价应当
41、经过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2)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 2无形资产摊销: (1)纳税人自行研制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2)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金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3)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按规定进行摊销。(4)除另有规定者外,自制或外购的商誉和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不得摊销费用(2003年新规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也可以摊销)。 (三)递延资产的税
42、务处理P268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l)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 上; 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3)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属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五、股权投资与合并分立的税务处理 (一)股权投资税务处理 1、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1)投资方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
43、税率,除国家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此项视同已按被投企业适用税率交过了,另外地区性税率差,要补税),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地区税率差,要补税)。 (2)非货币性分配,也是分配利润,都算是应纳税所得。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成本8000,售价10000,差额2000交所得税。) (3)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即,投资方此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被投资方做账时) (4)企业分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收益,取得的股票按照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2、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区别于上项“股息”) (1)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缴税。如收益超过投资成本,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税。 (2)被投资企业发生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计算题) (3)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