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26页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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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国家审计署资格预审文件项目名称:国家审计署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项目二OO七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受国家审计署要求,现为国家审计署确定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发布如下投标资审通告,诚邀具备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招标的投标资审。1招标范围 由国家审计署确定的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及财务审计。2招标人简介: (1)名 称:国家审计署(2)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3)联 系 人:郝云松 (4)联系电话:68301865(5
2、)传 真:683018713招标代理机构:(1)法定名称: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联系人:杜慧芬;(3)联系电话:13911362708(4)传 真:641313294申请条件:申请参与本次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应具备类似的审计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次招标审计工作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的投标。5公布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时间: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方
3、式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挂号邮递方式按上文注明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亦以书面方式通知。 谨致商祺! 招标人:国家审计署 2007年3月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1.1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基于申请人按所附资审系列表格和本须知的要求所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满足评审办法附表2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并根据附表3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综合定量评定结果择优选定投标人。2.限定投标人的数量2.1如合格的
4、投标人申请人数量过多时,将择优选择 40 家参加投标。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登陆国家审计署公开网站(www.A)查询相关信息,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 系 人:郝云松 联系电话:683018654递交截止时间: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 2007 年3月15日9 时 00分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2007 年3月15日9 时 00分至11时递交到下述地址,招标人在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后,如实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中记载,同时申请人在招标人提供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上签字,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原封退回。(1)
5、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审计署双榆树办公区)504房间(2)联 系 人:郝云松(3)联系电话:683018655.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5.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2资格预审文件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文件收受人。该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申请人起约束作用。5.3投标申请人购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
6、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要求等,如果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申请有可能被拒绝。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和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为便于评委评审,所有证明材料按下文所述提供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以便招标人能做出
7、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6.1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2)执业证书及造价咨询资质。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执业证书及造价咨询资质复印件。(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承诺书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6.2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承诺书(见资审表式一)。(2)人力资源。(A)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见资审表式二)
8、。(B)拟派人员构成情况(见资审表式三)。拟派人员涉及学历、职称、业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学历和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或审计成果文件证明或业主的证明文件等能够有证明力的文件的复印件。(3)企业资质,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资质证明资料。(4)企业业绩(A)企业同类审计业绩。(见资审表式四)由申请人自己填写审计项目清单,(需提供证明资料)。(B)合同履约率。(见资审表式五)证明材料是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评价文件或合同复印件。(5)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见资审表式六)(A) 法律诉讼。证明材料可以是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到的法律诉讼是指与履行委托审计合同相关的法律
9、诉讼。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涉及投标申请人有关的、处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仍未终审判决或最终裁决的诉讼不应纳入评审。(B)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制)。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7.1申请人应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表格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分别装入标袋并用封条密封。 招标人对密封格式不作统一要求。申请人在递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途中须谨慎注意保护,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前因封装破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递送之申请文件并确认密封完好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管。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8.1申请人编制
10、一份 “正本”,一份“副本”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完全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副本内容有不同时,以正本为准。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A4纸张的打印文本,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9.1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分册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0.1申请人可以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补充、修改或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这种补充、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返回之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书面形式的确认。10.2申请人的补充文件、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关
11、于资格预审递交的规定备制、密封和递交,另外还应在信封上清晰的标明“补充”、“修改”或“ 撤回”字样。在截止时间后,如收到招标人或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申请人不能实质性修改已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可做出相应的澄清。10.3截止时间后,申请人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会由招标人与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就投标申请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模糊、含义不清之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此等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资格预审委员会;且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改正其实质性错误使其通过资格预审。11联合
12、体11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须知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11.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需如同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一样提交符合要求的资审全套文件。(2)申请文件中应保证,资审合格后,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投标书和一旦中标后的合同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和法人签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在资审申请文件中已附有相应文件,在提交投标书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各成员在联合体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3)申请文件必须包括一份
13、联合体各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作的充足经验和能力。(4)申请文件中应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11.3资格预审合格后,资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导致如下任何情况,则不能获得允许:(1)大大影响了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2)有未通过或未参与资格预审的新成员;(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利益的其他情况。11.4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独立参加投
14、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并自动认为资格预审合格。在下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第四章 评审办法一 、 总则1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编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制。2本评审办法的原则为公正、公平、科学、择优。3本评审办法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的评审。4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招标人代表和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本工程评审委员会共有 5 人。 5投标人数量及确定投标人的原则:5.1 本办法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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