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疑难问题解析(235页PPT).ppt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疑难问题解析(235页PPT).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疑难问题解析(235页PPT).pptx(23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税总函税总函20141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问题的通知知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对达到一定标准的跨年度事项、税法与会计差异事跨年度事项、税法与会计差异事项,要进行跟踪核实项,要进行跟踪核实;对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免税收;对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免税收入、资产损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股权转让、企业清入、资产损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股权转让、企业清算、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管理等事项,要认真核对、分析,算、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管理等事项,要认真核对、分析,要将企业上报的备案资料,结合汇算清缴数
2、据,进行合要将企业上报的备案资料,结合汇算清缴数据,进行合理性、一致性判断和比对理性、一致性判断和比对。跨年度事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递延所得、跨境跨年度事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递延所得、跨境重组递延收入、政策性搬迁收入、公允价值变动净收重组递延收入、政策性搬迁收入、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形成的营业外益、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政策性搬迁支出、跨年度结转扣除的职工教育收入,政策性搬迁支出、跨年度结转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征税收入后经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征税收入后续支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
3、产续支出,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油气资产折耗,亏损弥补,创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油气资产折耗,亏损弥补,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应纳税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应纳税额,等等。额,等等。(税总发税总发201355号号)一、关于企业收入应注意的若干问题一、关于企业收入应注意的若干问题(一)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一)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
4、利或者利润分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问题: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要视同销售吗?问题: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要视同销售吗?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 828 828号号 处置资产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区别处置资产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区别 总结:总结:不改变权属不改变权属可不视同销售可不视同销售,计税基础延续计算计税基础延续计算情形情形改变结构、性能、用途、总分机构转移等改变结构、性能、用途、总分机构转移等
5、改变权属改变权属作视同销售作视同销售情形情形交际、奖励、福利、股息分配、捐赠等交际、奖励、福利、股息分配、捐赠等买一赠一买一赠一 的的税务处理税务处理“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国税函国税函20088752008875号号)例例:买买A A产品送产品送B B产品,价格产品,价格10001000元。其中,公允价值元。其中,公允价值 A:1000A:1000元元 B:200
6、B:200元。元。B B产品不视同捐赠,合计总收入产品不视同捐赠,合计总收入10001000元,其中确认元,其中确认A A销售收入销售收入1000 1000/1000 1000/(1000+200)=833.33(1000+200)=833.33元;元;B B销售收入销售收入1000 200/1000 200/(1000+200)=166.67(1000+200)=166.67元。元。视同销售额视同销售额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
7、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格确定销收售入销收售入。(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28828号号)企业外购资产或服务不以销售为目的,用于替企业外购资产或服务不以销售为目的,用于替代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且购置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代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且购置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的,可以按照购入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处置的,可以按照购入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2014年第年第6363号号)填列填列 视同销售收入是指会计上没有核算计视同销售收入是指会计上没有核算计入收入,而税收上要求视为实现销售收入入收入,而税收上要求视为实现销售收入的的财产、货物和劳务财产、货物和
8、劳务。视同销售也是并入。视同销售也是并入销售(营业)收入计算三项费用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计算三项费用的基数。如果企业会计上对有些资产已经作为如果企业会计上对有些资产已经作为收入处理,则税收上也不再视同收入处理,则税收上也不再视同销售处理销售处理。注意:注意:借:在建工程25.1贷:库存商品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借:营业外支出25.1贷:库存商品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小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小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及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及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作为小
9、企业与外部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作为小企业与外部发生的交易,属于收入实现的过程,视同销售发生的交易,属于收入实现的过程,视同销售商品,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视同销售具体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视同销售具体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A105010)及及附表附表A105000A105000的第的第2 2行填列第三列调增。行填列第三列调增。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 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业务纳税调整
10、明细表(A105010)(A105010)填报。第填报。第2 2列列“税收金额税收金额”为表为表A105010A105010第第2121行第行第1 1列金列金额;表额;表A105010A105010第第2121行第行第2 2列,若列,若00,填入,填入本行第本行第3 3列列“调增金额调增金额”;若;若0 0,将绝对值,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填入本行第4 4列列“调减金额调减金额”(1)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销售未完工产品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号)第9条条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
11、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毛利额预计毛利额=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计税毛利率(分开发项目分别计算)定的计税毛利率(分开发项目分别计算)第第1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定扣除。”(2)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销售未完工产品注意:实
12、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注意: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值税(A105010A105010)第)第2525行行 关于表中税金扣除问题:在会计核算中关于表中税金扣除问题: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才填报。(由于,才填报。(由于会计核算时当年预售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会计核算时当年预售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营业税金及附条件,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也不得确认当年的营业加、土地增值税,也不得确认当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只能暂时保留在应交税税金及附加科目,只能暂时保留在应交税费科目)费科目)若已计入当期损益,则本行
13、不填若已计入当期损益,则本行不填报,否则会造成税金的报,否则会造成税金的重复扣除重复扣除。2.2.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未完工产品结转完未完工产品结转完工产品工产品基本按销售未完工产品进行反向填报,消除重基本按销售未完工产品进行反向填报,消除重复计算问题。复计算问题。计算逻辑:计算逻辑:2222行(销售未完工产品纳税调整额)行(销售未完工产品纳税调整额)-26-26行(结转完工产品纳税调整额),需会计上行(结转完工产品纳税调整额),需会计上做确认处理,才可以进行减项的填报。做确认处理,才可以进行减项的填报。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两个开发项目,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两个开
14、发项目,开发项目开发项目A:2013预收预收7000万元,万元,2014年年开发产品完工开发产品完工,结转开发产品收入7000万元,结转开发产品成本5000万元,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525万元;开发项目开发项目B:2014年新开发项目,当年预售收入年新开发项目,当年预售收入8000万元,万元,实际发生并结转的实际发生并结转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00万元;两项目预计毛利率均为15%,在不考虑其他因素。2014年年A开发产品完工,并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产品完工,并办理交房手续时:借:预收账款借:预收账款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7000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根据配比原则结转会计成本在确认收入的
15、同时,根据配比原则结转会计成本及税金附加:及税金附加: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525贷:开发产品贷:开发产品5000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缴营业税应缴营业税525B项目2014年收到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贷:预收账款8000借:应交税费-应缴营业税600贷:银行存款6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贷: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缴营业税应缴营业税600(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了确认计税收入的基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了确认计税收入的基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但实施条例及相关法
16、规本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但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中又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利息、租金收入的中又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利息、租金收入的确认、分期收款收入的确认等等,从而导致会计处确认、分期收款收入的确认等等,从而导致会计处理办法和税收规定可能不一致的情况,并产生相应理办法和税收规定可能不一致的情况,并产生相应的纳税调整。的纳税调整。通过通过A105020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明细表 A105020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适用于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
17、生制确认收入需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填报会计处理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新增明细附表(时间性差异)(1 1)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 条例条例1818条: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条: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的分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条例第条例第1919条:租金收入,
18、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条: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条例第条例第2020条:条: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10年第年第2323号发文日期号发文日期2010-11-052010-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金融企
19、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规定,现对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1 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
20、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 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利息,逾期90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所得额。(3 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4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30日后施行。日后施行。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就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的规定,现就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同时符合一、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本公告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本公告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一
22、)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一)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二)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二)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四)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投资企业
23、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五)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下列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下列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处理:(一)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一)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24、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343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二)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二)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三、本公告自三、本公告自20132013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的已进行税务处理的混合性投资日起执行。此前发生的已进行税务处理的混合性投资业务,不再进行纳税调整。业务,不再进行
25、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013年第年第4141号号)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 政策 解读 疑难问题 解析 235 PPT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