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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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知识你知道吗?人的一生遇到多少次可能伤害事件?v事故统计学的科学答案是事故统计学的科学答案是100次以上。有次以上。有的人比较的人比较“幸运幸运”,他(她)均能,他(她)均能“逢凶化吉,逢凶化吉,化险为夷化险为夷”,所遇到的事故都是未遂事故,而,所遇到的事故都是未遂事故,而有的人却很有的人却很“倒霉倒霉”,成为了事故的牺牲品。,成为了事故的牺牲品。其实,幸运与倒霉并不是命中注定的,其实,幸运与倒霉并不是命中注定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自己把握的,而一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自己把握的,而一个人有没有这种把握能力,很大程度取决他(她)有没有这种把握
2、能力,很大程度取决他(她)拥有多少安全文化。拥有多少安全文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马马斯斯洛洛人人的的需需要要层层次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事故金字塔理论操作工滑了一下,摔倒在地,头操作工滑了一下,摔倒在地,头撞到泵上,死亡撞到泵上,死亡操作工滑了一下,摔倒在操作工滑了一下,摔倒在地,腿摔断了地,腿摔断了操作工滑了一下,扭伤操作工滑了一下,扭伤了脚了脚操作工滑了一下,操作工滑了一下,但没摔倒但没摔倒泵旁边泄漏的润泵旁边泄漏的润滑油未及时清理滑油未及时清理Incidents事故法则1:29:3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
3、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事故的苗头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v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海因里希海因里希”的的300:29:1安全法则:安全法则:v即培养一个良好习惯,必须经过即培养一个良好习惯,必须经过29次重次
4、重大改进或纠正,每次改进和纠正就要做大改进或纠正,每次改进和纠正就要做300次次的重复动作。也就是说,为了培养员工良好的重复动作。也就是说,为了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习惯,需要进行多次反复的改进和完的安全习惯,需要进行多次反复的改进和完善,而每一次改进和完善之后,又要经过无善,而每一次改进和完善之后,又要经过无数重复动作和严格认真地落实,最终达到实数重复动作和严格认真地落实,最终达到实现员工养成一个良好习惯的目的。现员工养成一个良好习惯的目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状态死亡死亡损工伤害损工伤害医务处理事故医务处理事故急急救救事事
5、故故事故冰山理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直接的间接的可见的不可见的成本成本事故事故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护理费用赔偿费用赔偿费用致命致命致残事故致残事故需要医疗期的工伤事需要医疗期的工伤事故故一般医疗事故等一般医疗事故等生产延误要有同仁代替工作要有人加班管理者时间设备损坏等等 事故末遂的危险行为 虚惊事件危险的状况冰山冰山间接的损失是直接损失3倍事故冰山理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法的定义法的定义广义的法:广义的法:法是行为规范体系。法是行为规范体系。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
6、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狭义的法:狭义的法:指具体的法律规范。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
7、识法律规范法律规范v规范: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规范: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v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v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关系:既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关系:既区别又联系,技术规范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的区别又联系,技术规范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的具体内容。具体内容。v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v法律规范的构成:法律规范的构成:v三要素学说:假定、处理和制裁。三要素学说:假定、处理和制裁。v二要素学说: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二要素学说: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我国
8、的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v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的统一整体。v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9、三个层次,宪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19我国多级立法多级立法多级立法多级立法、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直辖市较大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人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及其常委会全
10、国人大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v1、根本法律根本法律-宪法,其他任何法律渊源均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其他任何法律渊源均不能与宪法相抵触。v2、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创制权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制定或系统修改创制权属于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制定或系统修改必须经全国人大代表过半数通过才能达成,这是基本法律区别于宪法的重要特征必须经全国人大代表过半数通过才能达成,这是基本法律区别于宪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宪法的创制或者修改须经全国人大体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才能通之一(宪法的创制或者修改须经全国人大体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才能通过)。基
11、本法律的调整事项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利益归属和配置。过)。基本法律的调整事项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利益归属和配置。我国的基本我国的基本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行政基本法和刑事基本法以及诉讼法等。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行政基本法和刑事基本法以及诉讼法等。v3、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通常约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通常约为150人左右)。普通法律所调整的事项包容于基本法律调整事项之下,其内容为人左右)。普通法律所调整的事项包容于基本法律调整事项之下,其内容为普通的社会关系中的利益问题。普通的社会关系中的利益问题。v4、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创制主体是
12、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创制主体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是宪法第规定的国出规定:一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是宪法第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规,经过
13、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v5、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
14、性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委员会批准后施行。v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低的位阶,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行政规章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低的位阶,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种。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章和地方规章两种。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理职能的
15、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21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效力层级:纵向、横向和时间序列的效力层级效力层级:纵向、横向和时间序列的效力层级 (1 1)纵向效力层级)纵向效力层级 由高到低由高到低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16、法规、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 2)横向效力层级)横向效力层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按照立法法规定,按照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3 3)时间序列效力层级)时间序列效力层级 新法优于旧法新法优于旧法 从时间序列看,同一机关新规定的效力高于旧规定。从时间序列看,同一机关新规定的效力高于旧规定。(4 4)特殊情况处理原则)特殊情况处理
17、原则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区适用地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理由,案例:河南种子条例案)理由,案例:河南种子条例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v案情:案情:20032003年年1 1月月25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18、审理了伊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伊川县种子公司委托汝阳县种子公司代为繁殖川县种子公司委托汝阳县种子公司代为繁殖“农大农大108”108”玉米杂交种玉米杂交种子的纠纷,此案的审判长为子的纠纷,此案的审判长为3030岁的女法官李慧娟。在案件事实认定岁的女法官李慧娟。在案件事实认定上双方没有分歧,而在赔偿问题上,根据河南种子条例第三十六条上双方没有分歧,而在赔偿问题上,根据河南种子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规定,“种子的收购和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省内统一价格,不得随意种子的收购和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省内统一价格,不得随意提价。提价。”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立法精神,种子价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9、种子法的立法精神,种子价格应由市场决定。法规之间的冲突使两者的赔偿相差了几十万元。应由市场决定。法规之间的冲突使两者的赔偿相差了几十万元。v 此案经过法院、市人大等有关单位的协调,法院根据上位法此案经过法院、市人大等有关单位的协调,法院根据上位法做出了判决。然而,判决书中的一段话却引出了大问题做出了判决。然而,判决书中的一段话却引出了大问题“种子法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文自然无效的条文自然无效.”
20、.”v 此案的判决书在当地人大和法院系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为此案的判决书在当地人大和法院系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为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此事的通报上指出,人民法院依法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此事的通报上指出,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无权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进行行使审判权,无权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进行评判。评判。v 在河南省人大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接要求下,洛阳中院决在河南省人大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直接要求下,洛阳中院决定撤销李慧娟审判长职务,免去助理审判员资格。定撤销李慧娟审判长职务,免去助理审判员资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
21、政策知识我国现行的社会法我国现行的社会法v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年,2006年修订)年修订)v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年,2001年修正)年修正)v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年,2005年修正)年修正)v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22、益保障法(1996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年,2008年修订)年修订)v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年)v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v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安全生产一般法(普通法)安全生
23、产法安全生产法v安全生产特别法安全生产特别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v安全生产相关法安全生产相关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建筑法建筑法铁路法铁路法电力法电力法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v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v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v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v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v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v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行政法规v煤矿安全
24、监察条例(第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296号令)号令)v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302号令)号令)v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313号令)号令)v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第344号令)号令)v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352号令)号令)v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第373号令)号令)v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令)号令)v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25、第397号令)号令)v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v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55号令)号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v已出台的已出台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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