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产品公司合同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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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产品公司合同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案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产品公司合同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案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2二、 产业环境分析7三、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8四、 必要性分析12五、 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12六、 合同与合同法律风险31七、 企业域名法律风险33八、 企业商业秘密法律风险35九、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风险39十、 企业设置法律风险42十一、 劳动者社会保障及法律风险51十二、 劳动合同及法律风险57十三、 发展规划分析71十四、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78劳动定员一览表79十五、 法人治理80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承办单位名称xxx投资管理公司(
2、二)项目联系人杜xx(三)项目建设单位概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
3、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人为本,强调服务,一直秉承“追求客户最大满意度”的原则。多年来公司坚持不懈推进战略转型和管理变革,实现了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未来我司将继续以“客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为原则,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对客户以诚相待,互动双赢。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将
4、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1、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是巩固行业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长期积累已取得了较丰富的研发成果。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不断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支持公司在相关领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求,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竞争地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研发平台提供充实保障。
5、2、公司行业地位突出,项目具备实施基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行业领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发、品牌、质量、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行业地位突出,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生产管理基础,并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科研院所、高校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具备进一步升级改造的条件;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建立了良好的营销服务体系,营销网络拓展具备可复制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列为“战略性新
6、兴产业”。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提出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综上,国家产业相关法规政策强调了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五)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xxx,占地面积约47.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项目建筑面积61368.03,其中:主体工程46191.09,仓储工程4994.1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6321.68,公共工程3
7、861.10。(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9488.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877.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6.34%;建设期利息218.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2%;流动资金4392.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54%。2、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4877.1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314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7.83万元,预备费341.66万元。(七)资金筹措方案本期项目总投资19488.18万元,其中申请银行长期贷款
8、8917.52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八)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营业收入(SP):418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32813.52万元。3、净利润(NP):6580.04万元。4、全部投资回收期(Pt):5.10年。5、财务内部收益率:26.80%。6、财务净现值:10528.58万元。(九)项目建设进度规划本期项目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法规和实施指南要求进行建设,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十)项目综合评价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1333.00约47.00亩1.1总建筑面积61368.03容积率1.961.2基底面积19739.7
9、9建筑系数63.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11.012总投资万元19488.182.1建设投资万元14877.142.1.1工程费用万元13147.65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387.832.1.3预备费万元341.662.2建设期利息万元218.482.3流动资金万元4392.563资金筹措万元19488.183.1自筹资金万元10570.663.2银行贷款万元8917.524营业收入万元418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2813.526利润总额万元8773.387净利润万元6580.048所得税万元2193.349增值税万元1775.8110税金及附加万元213.1
10、011纳税总额万元4182.2512工业增加值万元14201.5713盈亏平衡点万元13303.67产值14回收期年5.10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6.80%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0528.58所得税后二、 产业环境分析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既面临着现实而严峻的挑战,更具备转型升级、加速崛起的物质基础和政策环境。面对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只要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奋发作为,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突破短板、破解难题,努力在压产能、调结构和“稳增长”上找准平衡点,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把挑战
11、转化成发展契机,把压力升华为发展动力,就一定能够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加速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目标。三、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1、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历程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其中,2012年,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立“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的规划方针;2020年,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继续强调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
12、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经过多年的布局和发展,我国汽车整车厂商及核心零部件供应商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弯道超车,改变了在传统燃油汽车领域长期落后于外资品牌的现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电池、电驱系统和车载电源等核心零部件,与传统燃油汽车发动机、减速机等核心零部件存在显著差异,导致传统汽车厂商过去多年积累的研发及供应体系无法发挥显著的先发优势,使得国内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厂商与海外发达国家厂商在时间上处于同一起
13、跑线。二是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培育发展了较为成熟的电力电子产业,特别是在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层面,积累形成了庞大的工程师群体,成功开发各类产品应用于电机、交通运输、电力系统、风电光伏新能源等众多领域,在全球范围内积累了高效、领先的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为新能源汽车及其电力电子部件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应用经验和工程师红利。三是我国车企在传统燃油汽车方面长期处于落后的市场地位,我国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具有更强的积极性。我国在早期阶段即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来孕育和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并积极推动产业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快速发展,成功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供应链企业和产业
14、人才,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2、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在国务院2012年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立的“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方针指引下,相关产业支持和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8-2021年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25.6万辆、120.6万辆、136.7万辆和352.1万辆。其中,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5.6万辆,在2013年1.8万辆的基础上实现133
15、.75%的年度复合增长率。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国六”标准实施、新能源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国内汽车销售受到冲击,新能源车销量同比增速首次下滑,同比下滑幅度为4.00%;2020年,国内汽车市场受到疫情冲击,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继续放缓,但随着市场对补贴退坡政策的逐渐消化、“双积分”政策的落地,叠加特斯拉上海工厂量产以及比亚迪等新能源车企的成熟优质车型发布等因素影响,国内新能源车销量实现逆势增长13.35%。进入2021年,随着终端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叠加“双积分”政策的约束,各大传统车企纷纷扩大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52.1万辆,同比增长达到
16、157.57%。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极大的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3-2020年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增长,从1.81%上升至5.40%。进入2021年,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快速增加,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尤为明显,从2020年5.40%的水平大幅上升至13.40%。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按照目前的发展态势,我国有望提前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的2025年新能源汽车20%市场份额的目标。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极大的推动了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
17、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15-2021年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连续多年领先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占全球市场的比例平均达50%以上。3、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欧阳明高估计,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2025年将在700万辆-900万辆之间,2030年在1,700万辆-1,900万辆之间。中国新能源汽车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主要是受益于国家战略、产业政策推动、整车厂对新能源汽车的布局与创新、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发展、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不断提高等因素。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
18、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
19、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五、 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这类法律风险往往发生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以及签订后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签订过程中在要约和承诺阶段,将可能产生要约或承诺不当的法律风险。在合同内容方面,可能会出现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在合同形式方面,可能因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下面分别进行说明。(一)合同签订过程的法律风险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到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因为依法订立合同是合同生效的
20、前提,是履行义务、享有权利,解决纠纷和请求法律保护的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对合同订立的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只有承诺的内容同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1、要约过程的法律风险要约虽然不是合同,但是作为合同订立的一个阶段,法律同样赋予其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旦要约生效,要约人和受约人法律地位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表现在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如果要约人想对要约作出某些改变,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否则将因不能发生法律意义的改变而承
21、担相应的风险。常见的要约阶段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1)对要约邀请视为要约情况的忽略。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要约邀请也叫要约引诱,其对象可以是特定的主体,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主体。它的发出目的是为了引诱他人向自己要约,从而达到订立合同的效果。其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对当事人也没有拘束力。但民事法律实务中,不能简单地适用法律的规定,要考虑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仔细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实践中形式上看似要约邀请但实则为要约,而要约人却仍误认为是要约邀请的情况时有发生。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22、视为要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要约一旦发出,企业就已经签订合同的主动权交给对方,只要对方接受要约所提到的条件,则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企业期望自己的报价单等只作为要约邀请,而实际的表述符合要约规定,企业误认为可以不接受对方承诺的约束,法律风险可见一斑。(2)要约内容不确定,意思表示不明确。要约应符合以下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要约
23、人要约内容不确定或不翔实,让受要约人有机可乘,那么受要约人一旦承诺,合同即为成立。如发生纠纷,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肯定要作对自己有利的解释,而要约人则会有不必要的损失。(3)要约撤回方式不当。法律规定要约是可以撤回的,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未生效之前,要约人将要约收回,使之不产生效力和行为。要约撤回要注意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这就要求撤回要约的通知的送达方式必须比要约送达方式要快。而有些企业不注意这个细节问题,认为只要将通知送达即可,所以采用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送达的方式一样,从而导致要约撤回不能的后果。(4)要约撤销不能。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生效后将要约撤销,但是要注意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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