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双极板公司治理计划_参考.docx
《金属双极板公司治理计划_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属双极板公司治理计划_参考.docx(8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泓域/金属双极板公司治理计划金属双极板公司治理计划xx有限公司目录一、 公司概况4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4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4二、 产业环境分析5三、 氢能产业链技术发展概况5四、 必要性分析8五、 投资者利益9六、 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制度10七、 信息披露制度12八、 信息披露17九、 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手段和激励机制的主要内容20十、 设计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机制的必要性27十一、 内部人控制33十二、 经理的定义和特征35十三、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37十四、 独立董事制度概述41十五、 董事会及董事会模式44十六、 董事会会议50十七、 SWOT分析说明54十八、 项目风险分
2、析60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62二十、 法人治理63二十一、 组织架构分析80劳动定员一览表81一、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程xx3、注册资本:69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4-277、营业期限:2015-4-2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9847.247877.797385.43负债总额3970.633176.502977.97股东权益合计5
3、876.614701.294407.46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6185.8420948.6719639.38营业利润5978.454782.764483.84利润总额5484.444387.554113.33净利润4113.333208.402961.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13.333208.402961.60二、 产业环境分析乌鲁木齐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塔式”发展空间布局,力争到2020年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引擎和增长极。乌鲁木齐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4、,形成差异化、协同化发展的产业集群格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三、 氢能产业链技术发展概况1、氢气制取目前,氢气的制取主要有三条路线。一是以煤炭、天然气为代表的化石能源制氢;二是以焦炉煤气、氯碱尾气、丙烷脱氢为代表的工业副产气制氢;三是水电解制氢。2021年我国氢气产量约3,300万吨,居全球第一。我国制氢方式主要以化石能源制氢为主。“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解制氢”制出的氢气又称为“绿氢”,是真正意义上零二氧化碳排放的制氢方式,也是理想的、世界各国鼓励的制氢方式,将和工业副产氢共同构成主要氢气来源。根据国际氢能委员会(HydrogenCouncil)预计,到2030年,全球清洁氢产能将达1,100万
5、吨,其中,近670万吨将为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未来增长空间巨大。根据电解质的不同,水电解制氢主要有碱性水电解(ALK)、质子交换膜水电解(PEMEC)和固体氧化物水电解(SOEC)三种类型。目前,ALK受制于溶液内离子交换速率,反应效率低,设备占比大;SOEC还处于实验室阶段;PEMEC具备启动速度更快、氢气纯度更高、效率更高、能耗更低、维护更为便利等特点,与可再生能源适配性更佳,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和氢储能市场的加速发展,PEMEC将成为未来主流的水电解制氢方式。2、氢气储运氢气储运主要有高压气态储运、低温液态储运、有机液体储运、固态金属储运和管道运输五种方式。其中,高压气态储运技术,即长
6、管拖车,国内外已经十分成熟,是目前主要的储运方式:长管拖车工作压力为2025MPa,单车氢气装载量在350400公斤,经济半径在120150公里;低温液态储运,即液氢槽车,适用于大规模、长距离氢气储运,具备储氢质量密度高、单车氢气装载量大、经济运输半径长等特点,同高压气态储运互补;有机液体储运和固态金属储运由于涉及氢气吸附效率和脱氢效率等问题,目前仍处于验证和示范阶段,尚未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管道运输适用于跨省际的更大规模、更长距离氢气运输,但是建造管道的一次性投资较大。3、氢气加注加氢站是氢燃料电池产业化、商业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加氢站主要由制氢系统、压缩系统、储存系统、加注系统和控制系统等部
7、分组成,通过将不同来源的氢气通过压缩机增压储存在站内的高压罐中,再通过加气机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注氢气。加氢站按站内氢气储存形态来分,可以分为气氢加氢站、液氢加氢站;按氢气来源分类,可以分为外供氢加氢站和内制氢加氢站;按建设形式来分,加氢站可以分为固定式、撬装式和移动式。规模化降本及政策补贴驱动加氢站建设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截至2021年底,全球在运营加氢站685座,同比增长约26.15%。其中,欧洲在运营加氢站数量最多,为228座,同比增长14.00%;亚洲共有加氢站363座投运,主要集中在中日韩三国。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相关规划,到2025年,我国加氢站的建设目标为至少1,00
8、0座,到2030至2035年加氢站的建设目标为至少5,000座。4、氢能应用氢能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交通运输领域、分布式发电领域、氢储能领域等,燃料电池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交通运输是目前关注度最高的应用领域,成为氢能下游应用市场发展的突破口。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水电解制氢技术”的不断发展,氢储能领域将成为重要应用方向,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我国以燃料电池汽车为切入点发展氢能。1996年,在“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燃料电池技术”与“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产业工程”并列于能源、交通领域项目表,重要性进一步提升。2001年,燃料电池研究得到国家科技部重大专项支持。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
9、期间,燃料电池汽车正式开始进入系统性示范运营阶段。在2022年初北京冬奥会,运行了超过1000辆氢能源汽车,配备30多个加氢站,在零下20摄氏度的情况下氢燃料汽车运行良好,是全球最大的一次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四、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五、 投资者利益(一)投资者利益概念投资者利益也已就是股东的权益,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
10、所有者权利,具体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权益做出了基本界定,确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投资者的权益目标是通过股票投资获得最大的收益。投资者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公司派发的股息与红利;二是通过买卖股票赚取的差价收入。(二)投资者利益的分类对于股权的分类有很多种,如以重要程度分,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以行使方法分,分为单独股东与少数股东权;以行使主体分,分为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以其产生的法律渊源分,又分为法定股东权与章定股东权。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分类方式就是按照行使目的
11、将其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是股东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以资本市场为例,投资者的这类基本权益主要包括:证券赋予的权利,如股票赋予的股权,债券赋予的债权等;信息知情权,即充分了解相关证券的各种公开信息的权利;证券交易权,即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买卖证券;交易选择权,即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需求的证券品种、数量和交易方式。共益权是股东为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提案权、质询权、股东大会决议撤销诉权、股东大会召集决议无效确认诉权、累积投票权、新股发行停止请求权、新股发行无效权、公司设立无效诉权、公司合并无
12、效诉权、会计文件查阅权、会计账簿查阅权、检查人选任请求权、董事监事和清算人解任请求权、公司重整请求权等。维护投资者权益,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充分而有效地落实投资者的以上这些基本权益。但在实践中,投资者(主要指中小投资者,下同)的这些基本权益常常受到影响甚至伤害。六、 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制度投资者利益保护现有相关制度包括:股东大会制度、知情权保护制度、表决权保护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以及司法救济制度等,其中大部分内容在前边章节已经提及,在此不再赘述,重点讨论一下司法救济制度相关问题。而对中小股东的司法救济制度主要包括:决议瑕疵诉讼制度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决议瑕疵诉讼制度
13、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新公司法完善了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赋予股东对瑕疵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一定的撤销权和确认无效的权利,这对保护股东,尤其是保护小股东的权利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机制。(二)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一般认为公司诉讼主要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两种。前者是指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所有权人的身份而提起的旨在强制执行其请求权的诉讼。这种诉讼提起权是一种自益权,完全是为了自身的算准而
14、提起。原公司法第111条及新公司法第152条均有相应规定因此本书着重讨论后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到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
15、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限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学者归纳出股东派生诉讼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重要功能:事后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受到董事、高级职员及控制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非法侵害后,通过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方式,来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他非经济救济,以恢复公司及其股东原有合法利益。事前抵制功能,即事前监督功能。从理论上讲,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存在,增加了公司上述内部人从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风险成本,起到了预告制止该类行为的作用。七、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16、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从世界范围来看,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存在完全信息披露制度和实质性审查制度两种模式。(一)信息披露制度的特征1、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体上看,它是以发行人为主体、由多方主体共同参加的制度从各个主体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看,它们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体
17、,这类主体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第二类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体,即证券发行人,它们依法承担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主要是关于自己的及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是证券市场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类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体,它们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一般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只是在特定情况下,它们才履行披露义务;第四类主体是其他机构,如股票交易场所等自律组织、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它们是制定一些市场交易规则,有时也发布极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2、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公开的时间上是个永远持续的过程,是定期与不定期的结合。3、强制性有关市场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披露信息是
18、一项法定义务,披露者没有丝毫变更的余地。法律对发行人的披露义务也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发行人的自主权是极为有限的,它在提供所有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后,才有少许自由发挥的余地。尽管如此,它依然必须对其中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4、权利与义务的单向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的另一个特点是权利义务的单向性,即信息披露人只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责任,投资者只享有获得信息的权利。无论在证券发行阶段还是在交易阶段,发行人或特定条件下的其他披露主体均只承担披露义务,而不得要求对价。而无论是现实投资者或是潜在投资者均可依法要求有关披露主体提供必须披露的信息材料。(二)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1、证券发行的
19、信息披露制度在此期间最主要的就是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在采取注册制的发行审核制度下,发行和上市是两个独立的过程,即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从证券市场的实际操作程序来看,如果发行人希望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各交易所一般都要求发行公司在公布招股说明书之前,必须取得证交所的同意。该招股说明书由于完备的内容与信息披露,成为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核心。而上市公告书在许多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并非必然的程序之一。许多市场中的招股说明书实际上就是上市公告书。2、证券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交易的信息披露也称持续阶段的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发行上市后,发行人所要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是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
20、类,定期报告又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反映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与证券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的法律文件,包括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变动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反映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及与证券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的法律文件。包括:公司概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已发行的股票、债券变动
21、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指上市公司在发生重大事件后,立即将该信息向社会公众披露,说明事件的实质,并报告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临时报告包括以下三种:重大事件报告、收购报告书与公司合并公告。(三)信息披露制度的作用信息具有外部性、垄断供给、不对称性特点,信息使用者借助于信息披露制度等获得所需的信息,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使得信息供求矛盾依靠非市场因素来调节。信息披露制度是外部调节机制的一部分,这一机制有助于缩短上市公司自愿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者期望之间的差距,改善信息质量。具体来说,信息披露制度有三
22、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使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做出科学决策。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等行为的发生。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在信息公开披露的情况下,经营者受到证券市场的强大约束,大大降低了其滥用权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许多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报酬都是与股价挂钩的,典型形式即股票期权。而信息披露(特别是在公司业绩较好时)有助于提升股价,加大对经营者的激励。当然,这种做法是一柄双刃剑,也有经营者为了高收入而操纵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促进了控制权市场的发展。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充分、准确的信息。强制性信息披露有助于收购者获得更多信息。如果信息不充分,就可能会影响收购的正常进行。在
23、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时,信息披露会导致股价下跌,增加公司收购的可能性,促进控制权的优化配置。八、 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根据现代企业理论,公司治理中存在道德风险(如操纵财务信息)和信息不对称现象,它们会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外部中小股东)造成利益损害。而信息披露正是纠正这些问题的重要措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信息质量,并使证券市场逼近最优效率状态,同时,它还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从实践中看,全球各国普遍越来越重视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理论上而言,公司并没有进行信息披露的动力。原因有二:公司管理层缺乏主动披露的激励。公司的信息公布会使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等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使潜在收购者更容易对公
24、司进行评估,选择适合的收购时机,减少收购风险和收购成本。如果披露的信息是公司的坏消息,会影响管理层在经理市场的形象,也会影响企业的产品销售,甚至导致股价大幅度下跌,公司被恶意并购。信息披露是有成本的(根据信息经济学,信息的供给存在信息成本)。在信息披露公开化的情况下,还容易出现争执和分歧,甚至引起股东诉讼。这就是信息披露的外部性。因此,各国大多采用强制性信息披露方式(部分国家辅以自愿性披露)。但是,即使是在强制性披露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还是有一定的披露弹性,如披露程度的详略、披露时间的迟早、表外披露还是表内披露等。(二)信息披露的价值信号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质量较好的公司有较高标准的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金属 极板 公司 治理 计划 参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