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4∕T 168-202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规范(商丘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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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1.040.03 CCS A 12 4114 商丘市地方标准 DB 4114/T 168202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规范 2022-09-20 发布 2022-10-22 实施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114/T 168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永大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泊钧机电销售有限
2、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武波、郭琳、周莹、马珂、王建英、任菲、李博、刘永真、韩其成、陈鹏、耿靖涵。DB 4114/T 1682022 1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机构、评价对象、信用体系的要素构成、要素指标分值、信用体系评价信息采集记录、评价方法细则、评价报告、评价结果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管理、信用修复。本文件适用于在商丘市境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维保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3、;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GB/T 23791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0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河南省省长令.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6
4、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57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GB/T 23791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取得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并从事相应许可项目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3.2 分支机构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设立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 营业执照,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派出机构。DB 4114/T 1682022
5、 2 3.3 维保点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设立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工作站点。3.4 信用体系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其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和质量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与电梯使用单位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自愿承担的相关业务。3.5 信用体系评价 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履行其信用体系所要求的意愿、能力、表现、效果的信用程度,通过采集信息记录进行分析和判断,并运用明确的文字符号来表明等级的一种活动。4 评价机构和评价对象 评价机构 4.1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的评价工作,并对外发布评价结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虚
6、构信息数据。评价工作的实施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对象 4.2 在商丘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维保点。5 评价周期和评价原则 评价周期 5.1 评价机构根据评价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对评价对象上一年度1-12月份的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并及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原则 5.2 独立、客观、公正,尊重企业隐私,维护主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6 信用体系建设要素构成 基本资源条件 6.1 6.1.1 单位资质情况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评价对象应取得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生产许可条件要求的生产资质,并按照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通过智慧监管平
7、台在线或线下告知、建档;有固定的办公场地,与生产资质上的地址或告知的地址一致,如果生产资质上的信息或告知的地址和许可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6.1.2 人员基本情况 DB 4114/T 1682022 3 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要求,评价对象的技术人员数量、持证维保人员数量应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要求和本单位维保电梯数量的要求。6.1.3 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要求,评价对象应建立符合特种设备许可规则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本单位正常运转,在运转期间对相关质量指标进行了量化考核。6.1.4 仪器设备情况 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
8、规则要求,评价对象应持续保持取证或告知、建档时的仪器设备的状况,并满足本单位维保人员工作需要。6.1.5 单位业绩 评价对象维护保养的电梯数量应能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评价对象应按时进行企业年报。智慧监管 6.2 6.2.1 智慧电梯在线率 评价对象维护保养的电梯应纳入智慧监管系统(应急救援平台和智慧监管平台),确保智慧电梯系统在线率。6.2.2 透明维护保养情况 评价对象应采用智慧维护保养信息化系统,在实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及时采集所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定位信息、按照智慧系统的要求对维护保养环节公开透明、采取无纸化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留存的记录和现场检查情况一致。6.2.3 按期维护保养情况 评价对
9、象对合约约定的维护保养的电梯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的期限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质量情况 6.3 6.3.1 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评价对象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及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上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在取得维护保养资质期间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取证范围内的维护保养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承揽的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对外转包或分包;不得维护保养超期未检的电梯;对于违反法规要求的,自觉接受行政处罚。6.3.2 检验检测情况 评价对象应配合检验工作,在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前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
10、自行检查,确保检验合格率,对检验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时协同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6.3.3 维护保养能力情况 DB 4114/T 1682022 4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评价对象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本单位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所维护保养电梯的正常运行。6.3.4 隐患整治 评价对象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本单位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所维护
11、保养电梯的正常运行。应急处置能力 6.4 6.4.1 自有电梯困人救援 评价对象应对本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内的电梯在接到困人求救信号后,及时派人抵达困人现场实施现场救援,确保达到困人救援现场的时间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对于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达到困人救援现场的,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智慧监管平台,说明原因,以便智慧监管平台派出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援,这种情况非特殊不得采用。6.4.2 智慧救援 评价对象对本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内的电梯发生困人现象后,能够通过智慧监管系统及时通知本单位的救援人员抵达困人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实施救援过程中能够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显示救援人
12、员救援路线、救援过程。6.4.3 协助社会救援情况 评价对象有协助社会救援的义务,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电梯困人社会救援,以及其他电梯发生事故后的救援。社会监督情况 6.5 6.5.1 维护保养质量投诉情况 评价对象应加强维护保养人员管理,确保维护保养质量,对发生的电梯故障能够及时派人进行处理,避免出现因维护保养质量而产生的维保故障和维保服务投诉现象。6.5.2 满意度 评价对象对接到的故障报警和因维护保养质量而发生的维护保养质量投诉事件,应分析原因、及时解决,提高使用单位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避免因处理不及时而产生负面新闻和不当报道;评价对象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激励机制 6.6 6.6
13、.1 技术创新 鼓励评价对象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请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提升电梯维护保养技术含量、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提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管理水平。6.6.2 电梯保险 DB 4114/T 1682022 5 鼓励评价对象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通过不同的渠道参加保险。6.6.3 按需维保 鼓励符合电梯按需维保条件的评价对象积极申请按需维保。6.6.4 公益活动 评价对象应积极配合商丘市政府或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宣传、每年协助所维保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6
14、.6.5 管理体系认证 鼓励评价对象积极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单位管理水平。7 信用体系建设要素信息采集记录 评价机构对评价对象进行信用评价时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主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智慧监管平台定期进行采集;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情况通过智慧监管平台、省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系统定期进行采集;应急处置能力、社会监督情况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定期进行采集;其他信息通过监督检查结果、现场查验、评价对象自行申报、社会权威部门公告等合规合法渠道采集。8 信用体系评价 信用体系的评价内容、要求、细则 8.1 信用体系评价机构参见附录A和附录B信用体系评价的内容、要求、细则进行评价、汇总,给
15、出分值,并出具评价报告。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等级划分 8.2 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分为:A级、B级、C级、D级,根据信用体系建设构成的要素评价指标,最大得分为200分,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根据实际得分对应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的等级来确定,根据级别不同进行分类监管。实际得分与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对应的级别:分数160分,评定为 A 级;160 分分数120 分,评定为B级;120 分分数100 分,评定为 C 级;分数100 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条款,评定为D级。对 C 级评价对象实施重点监管,主要监管其质保体系、维保质量、
16、投诉处理、应急救援情况。评价对象每季度向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 D 级评价对象实施特别监管,主要监管其资源条件、质保体系、维保质量、投诉处理、应急救援、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情况。评价对象每月向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未有效履行维护保养责任的评价对象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评价对象,暂停在商丘市的维保告知和建档;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评价对象,按有关规定向发证单位提出吊销许可资质建议。DB 4114/T 1682022 6 9 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公布、管理 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公布 9.1 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由
17、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6月底前公示结果,公示期一年。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异议处理 9.2 评价对象认为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公布的本企业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向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局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见证材料,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异议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告知申请企业。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管理 9.3 评价对象的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可作为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招投标资信评分、分类监管、行政审批、行政备案、表彰评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他相关单位不得违规限制被评价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得滥用和篡改评价结果。10 信用修复 评价对象的信用修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11 严重失信主体
18、“黑名单”的管理 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企业的条件 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a)评价对象在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违反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或强制性标准,并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b)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评价对象提供虚假信息的;c)事故发生之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现场的、毁灭有关证据的;d)不再具备许可条件、许可证过期或者超范围开展维护保养活动的,涂改、出租许可资质的;e)将承接的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分包、转包的;f)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以及逾期不整改的;g)在取得许可资格证期间,因维护保养质量问题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h
19、)评定结果为 D 级的。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企业的发布 11.2 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评价对象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企业的管理 11.3 对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评价对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列为重点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的对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逐级上报直至取消备案和吊销许可。DB 4114/T 1682022 7 A A 附录A (规范性)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内容、标准、分值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内容、标准、分值见表 A。表 A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内容、标准、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分(最大值)1
20、基本资源条件(45 分)1.1 单位资质情况(10 分)1.1.1 单位生产资质 5 1.1.2 备案建档情况 3 1.1.3 信息变更情况 2 1.2 人员基本情况(10 分)1.2.1 技术人员数量 4 1.2.2 持证维保人员数量 6 1.3 质量保证体系(15 分)1.3.1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 5 1.3.2 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10 1.4 仪器设备情况(5 分)仪器设备持有情况 5 1.5 单位业绩(5 分)1.5.1 维保电梯数量 3 1.5.2 企业年报上报情况 2 2.智慧监管情况(40 分)2.1智慧电梯在线情况(5分)智慧电梯系统在线率 5 2.2 透明维护保养情况(
21、20分)2.2.1 电梯定位信息采集率 5 2.2.2 透明维保电梯上线率 5 2.2.3 无纸化维保 5 2.2.4 维保记录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性 5 2.3 按期维护保养情况(15分)按期维保情况 15 3.维保质量情况(50 分)3.1 监督检查情况(10 分)3.1.1 行政处罚信息 5 3.1.2 技术性检查情况 5 3.2 检验检测情况(10 分)一次检验合格率 10 3.3 维保能力情况(15 分)3.3.1 维保人员技能情况 5 3.3.2 维保质量现场抽查合格率 10 3.4 隐患整治情况(15 分)3.4.1 隐患整治完成率 10 3.4.2 电梯故障率(按应急处置中心交办
22、单)5 DB 4114/T 1682022 8 表 A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指标内容、标准、分值(续)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分(最大值)4.应急处置能力(45 分)4.1 自有电梯困人救援(20分)4.1.1 平均困人处置率 6 4.1.2 平均救援时长 8 4.1.3 维保电梯自身完成救援率 6 4.2 智慧救援 10 4.2.1 智慧救援使用率 6 4.2.2 救援路线显示正确率 4 4.3 协助社会救援 15 4.3.1 社会救援站数量 5 4.3.2 协助社会救援出动比率 10 5.社会监督情况(20 分)5.1 维保质量投诉(10 分)5.1.1 电梯故障投诉情况数
23、 5 5.1.2 维保服务投诉情况 5 5.2 满意度(10 分)5.2.1 报警及投诉处置率 5 5.2.2 媒体及第三方监督 5 6.附加分 (20 分)6.1 技术创新 4 6.2 电梯保险 4 6.3 按需维保 4 6.4 公益活动 4 6.5 维保单位管理体系认证 4 注:维保电梯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在当年度上述得分基础上扣减100分。DB 4114/T 1682022 9 B B 附录B (规范性)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细则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细则见表 B.1。表B.1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体系评价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分(最大值)评价内容 评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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