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
《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16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工作水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确定(国发20224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看法(国发202233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2275号)、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长沙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暂行方法(长物办20224号)、浏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
2、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浏信发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在本市承揽物业服务项目、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本地或异地注册登记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方法规定参与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第三条市物业管理部门会同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负责指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物业管理部门依据本方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分、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的活动。信用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允、公正、合法和审慎的原则,依据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确保信用
3、评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刚好性,充分发挥企业信用评价在规范物业服务中的作用。第五条本方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评价其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其次章信用信息采集第六条信用信息的采集,是指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分类、记录、存储,形成反映、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的信用信息记录的活动。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主动采集;各社区(村)居委会、各小区业主委员会(非住宅项目管理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供应。第七条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应当遵守
4、下列原则:(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照实、刚好申报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二)信用信息采集应当客观、公正、严谨、刚好,保守国家隐私、爱护商业隐私和个人隐私。第八条信用信息的采集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基本信用信息基本信用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采集申报,主要包括:1.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15日内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主要发起人、企业人数、成立日期、营业期限、营业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他有关信息。2.物业从业人员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5日内申报物业从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岗位、职务、学历、执业
5、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联系电话及其他有关信息。3.物业服务项目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5日内申报物业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类型、项目户数、项目面积、车位数、项目主管、合同期限、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信息。(二)良好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采集申报,主要包括:1纳入守信红名单管理的文件;2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和市直相关单位的表彰文件、荣誉证书、奖牌;3取得突出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揽住宅小区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5其他证明材料。(三)不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由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主动采集,主要包括:1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6、的文件;2市物业管理部门、各街道(乡镇)和市直相关单位下发的行政执法检查书面通报、整改通知文书和行政惩罚确定书等法律文书;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物业服务企业需担当责任的已生效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4经查证属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或全部责任,且未妥当解决的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5其他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行为。第九条市物业管理部门记录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的,应当通过书面通知或邮寄等方式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对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供应相应证据,逾期视为认可。物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记录;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刚好更正原记录。核查结果应当书面反馈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第十条信用信息采集按规定记入档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定程序审批,不得擅自修改、增减、删除。第十一条本市注册物业服务企业在外地经营或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其在外地的信用信息不记入本市信用信息记录。异地注册物业服务企业来本市经营或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限采集其在本市的信用信息记录。第三章 信用等级评定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即时评价和定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级评定、动态管理。(一)即时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底按时申报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市物业
8、管理部门应当每月主动牵头采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将确认后的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二)定期评定。由各街道(乡镇)、市物业管理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并于每年7月初评定上半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排名,每年1月初评定上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1季度考核。每季度末,由各街道(乡镇)牵头,各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非住宅项目管理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征询业办法见和接受业主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附件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报送市物业管理部门汇总。2年度考核。由市物业管
9、理部门牵头,联合各街道(乡镇)、市直相关单位组成考核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我市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考核,年度组织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3考核标准。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均应根据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状况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分比例为:季度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信用基准分值为100分。并实行加减分制,根据年度得分评定信用等级。信用分值信用基准分值-不良信用分值+良好信用分值。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次年重新记分。物业服务企业信
10、用信息分值评定根据浏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依据已记录、确认的企业信用信息确定,并根据各自得分凹凸进行排名。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企业的信用程度,详细标准如下:信用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以及被纳入守信红名单管理的,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A;信用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100分以下的,为良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B;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的,为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C;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以及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的,
11、为不合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D。第十五条基本信用信息超过15日未申报,或基本信用信息发生变更超过15日未申报变更的,在企业信用分中扣分。良好信用信息当年度未申报的,不得转入下年度追加记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采纳当年的数据,原记分记录作为历史数据保存在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备查。物业服务企业对已记录不良信用信息进行整改后,可向市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撤销记录的书面申请。物业管理部门经考察验收后,对已完成整改的,可撤销记录。对未完成整改的,在当年信用等级评定时予以信用扣分。当年没有完成整改的扣分事项转入下一年度予以信用扣分。第十六条各街道(乡镇)在季度考核中,发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完全不到位、管理严峻缺失、
12、与业主冲突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书面报送市物业管理部门。经核查属实后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信用扣分。第十七条市物业管理部门在主动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时,应当征求各街道(乡镇)及市直相关单位的看法。各街道(乡镇)及市直相关单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依法查处或通报状况,由市物业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信用扣分。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被纳入守信红名单管理后,处于有效期且有效期超过半年以上的,当年度信用等级干脆评定为优秀(A)级。物业服务企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后,处于有效期且有效期超过半年以上的,当年度信用等级干脆评定为不合格(D)级。第四章 信用等级管理第十九条物业
13、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后,市物业管理部门应发放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证书(附件3),由企业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上墙公示。其次十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参加评先评优、招投标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依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其次十一条对于信用等级为优秀(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一)优先向市社会信用管理、政府选购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物价收费审批、人民银行、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进行举荐;(二)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在评标总分基础上加4分;(三)
14、在省、长沙市、浏阳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审总分基础上加4分;(四)对企业申报的信用信息材料实行随机抽查;(五)优先举荐评定为省、长沙市、浏阳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六)优先举荐纳入地方政府扶持企业名录;(七)国家和地方有相关实惠扶持政策或者创先评优活动的,予以优先考虑。其次十二条对于信用等级为良好(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可享受以下支持措施:(一)可向市社会信用管理、政府选购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物价收费审批、人民银行、人民法院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进行举荐;(二)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在评标总分基础上加2分;(三)在省、长沙市、浏阳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15、评审总分基础上加2分;(四)对企业申报的信用信息材料实行随机抽查;(五)可举荐评定为省、长沙市、浏阳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六)可考虑举荐纳入地方政府扶持企业名录;(七)国家和地方有相关实惠扶持政策或者创先评优活动的,予以考虑。其次十三条对于信用等级为合格(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实行以下引导措施:市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其业务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改进服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其次十四条对于信用等级为不合格(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实行以下监管措施:(一)实行约谈警示制度。市物业管理部门约谈物业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浏阳市 物业 服务 企业信用 评价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