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部门管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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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Q-P-Q-101-0201 检验管理工作程序题 目 检验管理工作程序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分发部门 QC 部制订: 年 月 日审核: 年 月 日编号:Q-P-Q-101-0201批准: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共 2 页 第 1 页目 的:建立一个检验工作的管理工作规程,使之规范化。应用范围:QC 部对物料的检验全过程。责 任 人:分样人、检验员、QC 负责人内 容:1 检验工作程序1.1 检验指令 1.1.1 分样工作由 QC 部分样员担任,负责样品分发和检测记录收回等工作。1.1.2 检验指令发布1.1.2.1 取样人收到请验单按照“取样标准工作程序”取好样品交分样人,分样人核
2、对样品、请验单,填写分样记录。编制检验单号,分别填写在分样记录和请验单上。1.1.2.2 准备检验规程、空白原始记录、空白检验报告单。1.1.2.3 分样人将样品,检验规程、空白原始记录、空白检验报告单、请验单发给检验员。1.2 检验1.2.1 检验员收到样品和文件后依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填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单。1.2.2 检验依据1.2.2.1 原辅料、包装材料(卫生学检查)、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及本企业内控质量标准。1.2.2.2 检验操作的工作标准:本企业自订与检验操作有关的管理工作程序,包括:玻璃仪器、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等的正确操作使用和校正。1.2.3
3、检验完毕后,检验员将剩余样品、检验规程、原始记录、请验单交回给分样人.1.3 剩余样品和原始检验记录处理1.3.1 分样人将剩余样品交留样管理员放在样品柜中保存并记录。1.3.2 复核人核对原始记录完整(含请验单、检验原始记录、报告单)无误后,将原始记录交分样人。1.4 将原始记录和一份检验报告单装订在一起,存档。2 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2.1 原始数据的处理、保存和标记。2.1.1 化验员应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录所有原始数据。2.1.2 检验原始记录应附有水分测定,紫外吸收度测定,紫外吸收光谱、HPLC 等的打印结果和图谱,并在打印纸上标记产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及检验人和日期。2.1.3 检验
4、原始记录中的项目应填写完整,如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检验人、日期。2.1.4HPLC 的原始数据记录要求:2.1.4.1 确保每个 HPLC 色谱标记了试样名称和号码。2.1.4.2 HPLC 检验应当记录的内容有:产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所用仪器型号、系统适用性参数、分析人及日期、标准品纯度、进样浓度。2 2.1.4.3 如果多批样品采用同一对照品测定,则将图谱附于其中一批样品上,应在其他批次的原始记录上注明标准品图谱所在的批次,以便查找。2.1.4.4 HPLC 检验时将数据处理程序的文件名记录在图谱上方。2.1.5 HPLC 结果的计算。2.1.5.1 对照品应至少进样两次,以求出平均
5、校正因子。2.1.5.2 系统适应性实验符合要求。2.2 报告结果。2.2.1 计算过程中有效数字的取舍,应比最终结果多保留一位,其后的数字只舍不入。最终保留结果按四舍六入五成双的办法取舍。2.2.2 同一批号多个样品的,可将样品等量混合并研磨均匀后进行测定,开具一份检验报告单。2.2.3 检验报告单的发放:2.2.3.1 原辅料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物料部 QA 检查员用于物料放行并保存,一份交生产部用于开具批生产指令,并附入批生产指令。2.2.3.2 半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与原始记录存档,一份报告单交 QA 检查员用于放行。2.2.3.3 成品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经质
6、量经理审核签字后,一份交物料部,两份交 QA 部,其中一份附入批记录,一份由物料部 QA 检查员用于成品放行(可以复印后交销售人员)。2.2.3.4 验证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与原始记录放入验证文件中。2.2.4 合格证的发放:按照原辅料的件数填写合格证,连同报告单转物料部 QA 人员。(合格证项目应包括品名、批号、编号、检验单号、日期)。2.2.5 验证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与检验记录附于验证文件中。2.2.6 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的发放均应记录。2.3 检验记录的贮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保存三年。3 台帐的管理3.1 台帐分为原辅料检验台帐、成品检验台帐,半成品
7、检验台帐。3.2 各种台帐均由 QC 分样员负责登记保存。3.3 台帐随产品原始记录一起销毁并记录。4 请验单编号方法4.1 原料请验单:YL+4 位年号+3 位流水号。4.2 成品请验报告单:CP+4 位年号+3 位流水号。4.3 包装材料请验单:BZ+4 位年号+3 位流水号。4.4 水的请验单:W+4 位年号+3 位流水号。4.5 半成品请验单:BP+4 位年号+3 位流水号。4.6 辅料请验单:FL+4 位年号+3 位流水号。3 Q-P-Q-101-0202 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单复核工作程序题 目 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单复核工作程序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分发部门 QC 部制订: 年 月
8、日审核: 年 月 日编号:Q-P-Q-101-0202批准: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共 1 页 第 1 页目 的:建立一个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单复核工作程序,保证复核工作有据可依和复核结果的准确。应用范围: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单责 任 人:复核员内 容:1 复核员由 QC 部授权人担任。2 分样人将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单交复核员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不能提交质量经理审批或汇总存档。3 复核3.1 复核依据,该品种或项目检验标准操作规程3.2 复核内容3.2.1 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图谱、打印数据齐全、并标注清晰。3.2.2 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方式正确。书写要求与批记录的管理一致,详
9、见批记录工作程序3 项下规定。3.2.3 检验标准确为目前执行的国家最高标准。3.2.4 原始数据有效数字保留准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正确。4 原始记录符合上述要求时,复核员签名。否则可拒绝签名。待检验员改正后再复核签名。5 属于复核内容范畴内的项目发生错误由复核员负责;属操作差错等其它问题由检验员负责。6 复核工作应在四小时之内尽快完成。4 Q-P-Q-101-0203 检品复检工作程序题 目 检品复检工作程序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分发部门 QC 部制订: 年 月 日审核: 年 月 日编号:Q-P-Q-101-0203批准: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共 1 页 第 1 页目 的:分析检
10、验中出现超出标准的现象时,应当遵守本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应用范围: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留样品、稳定性研究样品。责 任 人:检验员、 QC 负责人、质量经理内 容:1 QC 检验员发现检验结果超出标准(原辅料为国家标准、半成品成品为内控标准)时,立即填写复检调查表交 QC 负责人。QC 负责人根据以下步骤对每个超出标准的结果进行调查,直至得出正确结论。2 调查步骤2.1 对原始数据进行复查,确保公式、标准值、因子和其它参数使用正确。如果确认为计算错误,纠正错误并记录在检验记录上,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撤回复检调查表。2.2 复核无误时,对检验过程进行复查,调查溶剂制备、标准品制备、提取时间、检
11、验试剂的制备及使用,以及称重程序等。如果调查显示错误出现在这些程序,则原结果无效,在复检调查表上记录下来,取原样品复检,重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2.3 以上复查无误时,对检验中使用的仪器进行复查,检查校正日期、系统适用性及稳定性。如果调查显示确属仪器问题造成不合格,则应对仪器进行校正或维修。仪器维修校正之前,不能再使用,应挂明显的故障状态标记并尽快通知设备工程部进行维修和校正。待仪器恢复正常后,再对原样品重新测定。3 如果以上调查步骤全部执行并且没有发现错误原因,QC 负责人应报告质量经理。3.1 由 QC 负责人、质量经理指定两名化验员复检原始样品,在原始样品用完或失效之前,不要重新取样。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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