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固体废弃物再生制品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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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大宗固体废弃物再生制品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大宗固体废弃物再生制品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必要性分析5三、 项目基本情况6四、 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8五、 董事会的地位与职权16六、 正确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19七、 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三权分立”原则22八、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24九、 股东的资格及权利27十、 现代公司制度的特征与历史作用29十一、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33十二、 企业被看做是市场交易的“内在化”35十三、 “协作群生产”假说与企业等级制37十四、 企业制度的历史演进41十五、 企业的基本特
2、征46十六、 SWOT分析47十七、 法人治理57十八、 项目风险分析69十九、 项目风险对策72二十、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74劳动定员一览表75一、 产业环境分析“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是: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今后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在已确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全国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禁止开发区严守管制原则,限制开发区严守控制原则,重点开发区严守开发原则
3、。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贡献更加凸显。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合理控制,初步形成与生态文明新时代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发展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们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财政金融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努力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投资效率和企业
4、效率明显上升,消费和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高原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服务业比重进一步加大。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培育,非公有制经济快速成长,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免费教育覆盖面、养老保障水平、住房改善程度等部分民生工作继续靠前。中等收入群体人口比重上升,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国家现行标准下农牧区贫困人口实现
5、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尊重自然、崇尚科学的现代文明意识和向善向上、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名省建设迈上新台阶。以“两弹一星”精神、“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为代表的青海精神不断弘扬,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省取得积极成效,“关键少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社会法
6、治意识和法治方式普遍树立。平安青海建设持续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协调,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正能量得到有效集聚。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显著加强,寺院管理规范有序,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民族地区前列。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生态文明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司法体制等改革成为全国试点示范,一批改革形成特色和亮点。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
7、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二、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三、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45.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
8、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1576.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287.4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49%;建设期利息379.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6%;流动资金4909.9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76%。(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1576.72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3835.63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7741.09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75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7844.84万元。3、项目达产年
9、净利润(NP):7068.35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4.9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61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6571.32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0000.00约45.00亩1.1总建筑面积50399.56容积率1.681.2基底面积18600.00建筑系数62.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59.202总投资万元21576.722.1建设投资万元16287.442.1.1工程费用万元14443.06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343.662.1.3预备费万元5
10、00.722.2建设期利息万元379.322.3流动资金万元4909.963资金筹措万元21576.723.1自筹资金万元13835.633.2银行贷款万元7741.094营业收入万元475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7844.846利润总额万元9424.477净利润万元7068.358所得税万元2356.129增值税万元1922.4810税金及附加万元230.6911纳税总额万元4509.2912工业增加值万元15099.7613盈亏平衡点万元16571.32产值14回收期年5.61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4.9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1442.27所得税后四
11、、 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一)董事的法律地位董事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是担负公司业务决策和行使管理权的人员。董事通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董事可由公司内部职员担任,称内部董事,也可由公司外部人员担任,称外部董事;董事如果兼任公司要职,称执行董事,其他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现实中,由于内部董事绝大部分都担任公司要职,所以,内部董事与执行董事的概念相当。近些年来,美英等国又盛行“独立董事”,他们由与公司没有任何重要关系的金融、法律、商界的资深人士担任。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使董事会能更好地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董事的法律地位主要有两种看法:(1)董事及董事会是公司的代理人。因为公司作为由全体股东
12、组成的法人,其本身不能进行经营活动,只能通过董事代理进行。董事与公司的关系,适合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一般规定:由股东大会做出公司的重大决策,然后交给董事会具体落实。董事对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或协议负责实施,而不必对其后果承担个人责任。(2)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受托人是指被授予一项有合法所有权的财产、并为他人利益而管理该项财产的人。董事及董事会实际上担负着公司的资产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责任,股东大会只是对董事会拟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通过而已。这同一般的代理合同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董事及董事会是所有股东的受托人,即公司的受托人。以上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都有一定的缺陷。一
13、般说来,对于股权比较集中、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控制力较强的公司,如我国的国家控股公司,可以理解为代理关系;而对于像美国的一些股权非常分散的股份公司而言,股东大会的控制力比较弱,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力较大,就可以理解为一种受托关系。但是,无论是代理关系还是受托关系,都没有法律上要求的代理或受托协议书,只能说实际上类似于这种关系。在经济学著作中,人们大多将董事会同公司的关,系理解为一种受托代理关系,这基本上已经成为共识。(二)设立独立董事的制度关于董事的资格,在其身份、年龄、国籍等方面一般没有过多的限制。例如,股东和非股东都可以担任董事,因为股东担任董事固然可以使他与公司的利益息息相关,但股东并不一定
14、具备管理者的才能。又如,董事可以是公司内部人,也可以是外部人,内部董事固然熟知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对金融、法律及经济政策又并不一定熟悉。因此,公司在聘任董事时,可以广招人才,以提高决策水平。在历史上,公司的董事主要由公司内部人士组成,这些人通常在公司各管理部门担任要职。但最近20年来,美国上市公司开始更多地借助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决策,这种做法被许多学者视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新特点之一。据世界经济合作组织(OECD)1999年的调查,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独立董事主要是来自银行、法律、财务和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独立董事是与公司无任何实质性联系、不受
15、经营者控制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相当苛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有任何“重要关系”,这种重要关系甚至包括他与过去两年内担任过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的职业关系。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还应确保董事会的决定能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而非特定部分股东的利益。在我国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存在着严重的控股股东控制公司的现象。大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居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公司决策权完全掌握在控股股东手里,董事会实际上听命于控股股东,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这也正是我国上市公司中屡次出现激烈的控股权之争的根本原因所在。我国原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设立董事会和董事的条款中,没有
16、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2001年,证监会发布规定,要求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独立监督。但事实上,独立董事在很多公司难以独立。在目前我国公司股权非常集中的前提下,独立董事是由董事会选出,但他代表的却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样的定位就决定了独立董事的尴尬处境,在“权利很小,责任很大”的背后,又没有完善的诉讼条件和法律保障,使得独立董事独立监督的风险太大,没有动力和勇气来指责大股东的违规行为。乐山电力公司独立董事提议年报财务调查,伊利股份独立董事俞伯伟对公司国债投资的质疑,最终都没有得到结果。新的公司法明确
17、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并对担任“独董”人的资格作了规定,与公司有利害关系、可能妨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同时,草案授予独立董事两项权利:其一,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其二,就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考核事项及其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这样,有了明确的规定,独立董事能大胆开展工作,有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还应制定出具体保障独立董事行使独立发表意见权的措施。(三)董事的资格、义务和报酬
18、无论董事会应如何组成,但各国的公司法对董事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个人品德还是非常重视的。我国新的公司法新增了第6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其中,第107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
19、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如果公司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这些问题,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公司法的第148条、149条还对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和限定。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
20、开立账户存款;(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责任繁重,应当给予相当的报酬。按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的报酬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也就是说,股东大会应根据每个
21、董事的业绩和在董事会中担负的职责确定其报酬。在美国,董事的报酬是内外有别的。对于公司的外部董事,公司每年要支付一定的报酬或年薪,而且每一次召开董事会还要支付一定的津贴;而对于在本公司任职又兼任董事的经营管理人员,则一律没有额外报酬和津贴。(四)董事的权限与责任董事的权限取决于董事会的职权,具体包括决策权、经营权等。董事会的决议要由董事共同表决决定,所以,董事(包括董事长)以个人身份行使职权的机会极少。董事的责任包括两个方面:(1)董事对公司的责任。董事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重视履行义务,保守公司秘密,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董事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超
22、越职权范围,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董事不仅要对公司负责,也要对公司股东和债权人负责。董事对公司业务的执行,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依法赔偿。这两方面的责任常常是难以分开的,董事会的失职在给公司带来损害的同时,往往也会给股东和债权人带来损失。但从法律诉讼程序看,二者是明显不同的。当董事会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诉讼的双方是第三人与董事会;当董事会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法律上允许监事会或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会提出诉讼。五、 董事会的地位与职权(一)董事会的性质与地位董
23、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全体董事组成,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常设机构。各国公司法都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股东大会的决议只有通过董事会才能执行。同时,董事会要代表股东的利益,聘任公司的经理,并监督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行为。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的确立,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具体体现,它有效地解决了资本社会化与经营管理集权化的矛盾,提高了资本的运营效率。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了董事会职权扩大的倾向。西方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出现了削弱股东大会或经理人员的权限,加强董事会权限的趋势,这是加强公司管理,追求更高利润的需要。例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35条规定:除本法令或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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