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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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经济学院文件鲁经院政学字20095号 关于印发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院、部、处、室、所: 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附: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主题词:学生 管理 细则 通知 山东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印发附件: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共山东经济学院委员会、山东经济学院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经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08)修订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
2、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使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充分发挥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社会实践参与对象为山东经济学院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在校生。第三条 社会实践要增加科技和学术含量,加强课程化设计、活动化促进、基地化建设、社会化运作。第四条 社会实践要形成学院为主体,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第五条 社会实践一般分为校、院、团支部、个人四个层次进行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六条 学生社会实践由“山东经济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以及党委宣传部、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
3、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各学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第七条 团委负责指导、协调各学院开展社会实践,特别是假期社会实践的牵头组织工作。第八条 各学院应具体做好社会实践的安排、落实及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总结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对社会实践中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论证、鉴定和评选。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对社会实践进行课程化设计,列入教学计划中,实施学分制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把教师指导社会实践的成绩列为考核评优的内容之一。第三章 内容和形式第十条 社会实践的内容:理论形势宣讲;社会考察与调研;社会服务;科
4、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勤工助学、挂职锻炼、岗前实习;科技创新、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等。第十一条 社会实践的参与形式为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个人实践与团队实践相结合。集中实践是指学生利用寒、暑假,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学院具体安排,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集中一段时间统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分散实践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以参加科研项目、勤工助学、岗前实习、素质拓展等形式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实践是指由学院、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集体组织,参与人数在十人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可以由本学院、本班级、本年级的学生组成,也可以由不同学院、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活动以社会实践基地
5、、社区服务站等为主要依托,按照项目化运作模式,按需设项,按项组团,配备指导教师,集中组织开展。第十二条 根据山东经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08)的要求,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其他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均必须参加本细则所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至少修满山东经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08)规定的学分,方准毕业。即:社会实践环节总学分为6学分,其中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最低修读1学分,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最低修读5学分。每次社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或累积不少于80个学时。学生社会实践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完成。第四章 学分认定与考核管理第十三条 学分认
6、定与计算:相关学院及活动项目组织部门应分别设立工作组,负责活动开展及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各单位应把每次活动的登记情况利用“青年网”进行公布,以便监督。学生的社会实践成绩按合格与不合格进行评定,取得合格成绩者方能给予学分。经确认无误的学分,由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统一录入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该部分社会实践成绩不再计算成绩绩点。学生个人通过社会调研、社会考察、社会服务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山东经济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每学期最多可获得1.5学分,此项不超过4
7、.5学分。学生通过参加校、院、团支部各级服务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需提供由校团委和学院团总支批准的社会实践服务队立项审批书,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由校团委和学院团总支认定结项完成任务,每学期最多可获得1.5学分,此项不超过4.5学分。在校团委志愿者协会或济南团市委志愿者协会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需填写山东经济学院志愿者活动登记表并提供志愿者注册号,经校团委志愿者协会认定,每累计80小时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学生通过参加校勤工助学中心组织的校外勤工助学活动,需填写山东经济学院校外勤工助学登记表,每累计80小时,可获得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学
8、生通过参与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考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职业资格等资格证书,可获得相应学分,最低需修满1学分(体育生和艺术生最低修满0.5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具体标准如下(职业技能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参考目录见附件):证书类型中级职业技能证书高级职业技能证书职业上岗或从业资格计算机国家二级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英、日、德语专业四级以上英、日、德语专业四级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学分0.5110.510.5110.50.5学生经学校批准后参加的国家、省部、地市组织的各级各类科技文化创新竞赛,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获得各类发明创造,参与包括教
9、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科研活动,需填写山东经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认定,可获得相应学分。具体标准如下:论文类型地市级期刊、报纸省级报纸(非核心)省级期刊(非核心)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刊物均应为有刊号的正式期刊,作者超过2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核心刊物认定以科研处颁布的最新版山东经济学院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学分0.512A类B类64发明创造类型成果被使用或获得省级专利成果被使用或获得国家级专利包括发明、发现、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商标、专利等。同一成果多人署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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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实践 学分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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