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唐代的法制.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唐代的法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唐代的法制.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唐代的法制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唐代的法制。本文中,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对法制史高频考点唐代的法制的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精彩链接: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汉代的法制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秦代的法制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司考法制史经典资料:西周时期的法制(一)唐立法“礼法合一”、“一准乎礼” 1.唐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1)武德律以开皇律为蓝本12篇500条,高祖李渊时撰定,是唐代首部法典;(2)贞观律1仍为12篇500条,太宗李世民时制定2增设加役流3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4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5基本上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
2、和风格。(3)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1高宗永徽年间,长孙无忌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新律永徽律。2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又称为唐律疏议。3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宋元明清产生了深刻影响。4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5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2.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以周礼六官为模式,类似于行政法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回避制度
3、。(二)唐代诉讼制度 1.刑讯1.刑讯条件A.在拷讯之前,先审核口供的真实性据。B.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主审官与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C.未依法定程序拷讯的,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D.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2.刑讯方法A.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B.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200。C.拷讯数满,被拷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3.禁止刑讯A.具有特权身份的人,如应议、请、减之人;B.老幼废疾之人。2.回避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三)唐代中央司法机关:唐袭隋制,宋沿唐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
4、构 1.大理寺1.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2.凡属流徒案件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3.死刑案件必须奏请皇帝批准。4同时对刑部移送的死刑与疑难案件具有重审权。2.刑部1.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设刑部、都官、比部和司门等四司。有权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2.对中央、地方上报的案件具有复核权;3.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3.御史台1.以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为正副长官,下设台、殿、察三院,作为中央监察机构,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2.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3.同时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4.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法律 敎育 网(四)唐代的六杀、六赃
5、与保辜 1.六杀(1)“谋杀”指预谋(准备)杀人(2)“故杀”指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3)“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4)“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5)“过失杀”指出于过失杀人;(6)“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基于上述区别,唐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罚。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为“六杀”理论的出现,反映了唐律对传统杀人罪理论的发展与完善。2.六赃(1)“受财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导致枉法裁判的行为。(2)“受财不枉法”指官吏收受财物但没有枉法裁判的行为。(3)“受所监临”1指官吏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所辖范围内百姓或下属财物的行为。2还规定官吏应约束其家人不得接受被监临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司考 法制史 经典 资料 唐代 法制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