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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水隧洞防水卷材技术要求目 录1 总则11.1 工程概况11.2 合同项目供货及安装范围21.3 承包人的责任2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31.5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61.6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81.7 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91.8 保险111.9 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之间的协调111.10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31.11 施工安全保护141.12 施工临时设施172 防水材料技术要求182.1 材料规格192.2 外观质量202.3 性能指标202.4 材料质量检查223 施工技术要求223.1 施工工艺流程243.2 盾构管片内壁处理253.3 防水卷材铺贴固定273.4 防水卷材的搭
2、接283.5 回填灌浆保证措施293.6 特殊位置处理措施293.7 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304 材料检验规则304.1 组批与抽样304.2 检验项目305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306 分类与产品标记317 配套材料318 检查和验收319 计量与支付3210 工程量清单321 总则(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东干渠输水隧洞工程盾构隧洞、竖井、分水口等位置的全部防水材料,它提出了该材料性能、结构、材质、试验和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 本招标文件所提及的技术条款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应保证用最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提供符合本招标
3、文件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其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3) 如果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偏差,招标人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的要求。(4) 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标准,本标书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标书所列的国家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 工程概况东干渠输水隧洞工程起点位五环路上清桥以东500米,五环路以北460米,沿北五环向东,至广顺桥向南折向东五环,其后沿东五环向南,至亦庄桥与五环路分离,其后穿越凉水河,沿凉水河南(右)岸至荣京西街向南至亦庄镇工程终点与南干渠工程相接,总长44.7km。近期采用一条内
4、径4.6m钢筋砼隧洞(双层衬砌结构)重力流输水,盾构法施工。工程沿线布置有关西庄连通节点、第八水厂分水口、第十水厂分水口、通州水厂分水口、亦庄分水口以及排气阀井、排空井、调压井等建筑物。同时建设东干渠调度中心1座,结合现地设施建设管理站5处。输水隧洞防水设计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内水外渗,以防造成水量损失及对隧洞持力层及交叉建筑物等产生不良影响。东干渠隧洞最大内水压力为52m。由于东干渠基本沿五环路外侧铺设,共穿越21条主要道路,38座桥梁,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等重要设施,防止内水外渗尤其重要。本工程根据以往类似工程经验,选择以混凝土自防水体系为主,辅以防水材料及止水带等多种防水措施作为隧洞的防水结构
5、。防水材料选择弹性模量较大、不透水并且符合生活饮用水相关标准的高分子材料。防水材料与混凝土结构之间进行灌浆处理,以保证管片及二衬紧密结合,并提高防渗效果。材料选用原则如下:(1) 要有较大的强度和延展性能;防水材料及其胶粘剂和所有辅料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刺穿性、耐腐蚀性、耐菌性和无毒性。(2) 要有耐久性,使用寿命长,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标准;(3) 铺设方式应适用于高强度混凝土管片内表面;(4) 接缝必须严密可靠,不渗漏水;(5) 具有与后浇混凝土牢固结合的防窜水性;(6) 施工简便,造价经济合理。1.2 合同项目供货及安装范围根据本合同要求,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东干
6、渠输水隧洞工程本标段范围内防水材料的供货及安装。供货及安装范围包括输水隧洞、竖井、分水口等位置的全部防水材料。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如表1所示。表1.1 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标 段桩 号对应土建标段主要工程项目第一标段0+00021+931土建施工16标防水卷材的供货及安装第二标段21+93144+722.042土建施工713标防水卷材的供货及安装供货的实际工程量以土建标段实际划分位置为准。1.3 承包人的责任(1) 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内防水材料的供货,按要求进行产品出厂前的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2) 承包人应负责防水材料的现场安装,检测,以及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土建施工标
7、前的保护。(3) 防水材料供货及安装工作内容包括:防水材料主材及辅材(包含完成该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材料)的生产,厂内检测等;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防水材料的现场安装,检测,验收及在移交至土建施工标前的保护。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1.4.1 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0天内将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5天内批复承包人。提交计划应说明图纸文件名称和提交时间,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第1.4.21.4.5款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
8、各章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1.4.2 施工总进度计划(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0天内,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电子计算软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5天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2) 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应满足本合同关于本标段工程开工日期及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完工日期的规定。网络图的编制应以下列各项数据和内容来表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作业与各单位工程的相互关系。1) 作
9、业和相应节点编号;2) 持续时间;3) 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4) 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5) 相关作业间的关系;6) 附需要资源和说明。1.4.3 施工总布置设计(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0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5天内批复承包人。(2) 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设计文件应详细表述第2章所列全部临时设施的平面位置和占地范围,其占地范围不得超过相关规定的界限。(3)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做好防洪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河道、冲沟和边坡。1
10、.4.4 临时设施设计(1) 承包人应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10天,将第2章所列的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5天内批复承包人。(2) 承包人提交的临时设施设计应包括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各项设计应详细表述以下内容:1) 场内外交通工程的设计标准、运输量和运输强度,场内外施工交通工程的规划布置及定线以及道路、桥涵和停车场等的布置图和工程量。2) 施工供电设计标准和施工用电负荷,输电线路、配电所和功率补偿装置以等的布置图及应急备用电源、工程量和全部输配电设备配置一览表。3) 施工供水系统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用水量,
11、施工供水系统的蓄水池、泵站和供水管路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4) 施工排水系统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排水量,施工排水系统和排水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5) 各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的照明设计标准,以及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布置图和工程量。6) 施工通信功能设计,以及通信设施布置图和设备配置一览表。7) 提供所采用的社会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标准和生产量,及其混凝土拌和、制冷(热)、运输和浇筑的设备容量选择,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和制冷(热)系统的布置情况、工程量和设备配置情况。8) 提供所采用的社会混凝土预制厂的设计标准、生产量及设备配置等基本情况。9) 各附属加工厂的设计功能,及其各加工
12、厂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10) 各种仓库和堆料场的储存容量选择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11) 各项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2)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1.4.5 施工方法和措施(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0天内,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主要工程建筑物的施工方法和措施。(2)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监理人指示,提交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方法和措施的内容包括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质量检验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1.4
13、.6 施工图纸(1) 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按监理人指示,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10天,由承包人提交该项目的结构总图、设计依据、计算和试验成果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审查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2) 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承包人则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绘制细部设计图、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图纸,承包人的上述施工图纸以及按本技术条款其它各章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均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制造安装前10天报送监理人审批。(3) 若承包人根据其施工
14、的需要,要求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作局部修改时,须经监理人批准。1.4.7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图纸和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5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其审批意见包括:1) 同意按此执行;或2) 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 修改后重新递交;或4) 不予批准。(2) 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10天内作出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所有修改都应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应在图纸的标题附近留有一块空白框供监理人批注及
15、建立档案编目用。(3) 凡合同规定须经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1.4.8 完工报告承包人应当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在单项工程或重要的分部工程经过相应验收后的10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中间或阶段性完工报告一式4份,报告内容应反映详细的施工过程。报告的附件应包括:(1) 工程施工总结和施工日志;(2) 原始记录资料;(3) 施工完工图;(4) 重大质量事故及处理纪录;(5) 监理人要求作为工程完工的其它基础资料。1.5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所有工程材料。凡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所有
16、材料,均应符合施工图纸或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书,并符合监理人指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2) 材料采购计划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和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制订材料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对有季节性要求的产品,需规定采购的具体期限。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应相应调整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3) 材料交货验收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材料交货验收的内容包括:1) 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它有关证件,并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 抽样
17、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和本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检验。3) 承包人应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做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人复查。4) 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4) 不合格材料的处理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现场,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5) 材料的代用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提供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只
18、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1.5.2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1) 按合同规定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本工程全部设备,应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以及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内容、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施工图纸,提出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的5天内批复承包人。(2)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工程设备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全部责任。(3)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参加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验收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1.5.3 承
19、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1)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有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施工设备清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5天内批复承包人。(2) 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设备清单内容应包括:1) 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2) 新购置主要设备订货协议的复印件;3) 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4) 租赁设备的租赁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3) 承包人所用设备选型和质量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查和监督,但发包人的审查和监督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4) 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
20、监理人进行检查,并经试运行,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索取必要的设备订货及租赁设备资料和有关图纸。(5) 不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施工设备,都应对施工设备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更换。(6) 施工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单副本应提交监理人。1.6 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 (1) 招标文件所附招标图纸,仅供承包人投标和编制投标文件之用,不能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采购的依据。(2) 合同签字后,工程施工阶段属于发包人的施工详图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的有关
21、规定及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的供图计划,按时提交承包人。(3) 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1) 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10天提供给承包人。2) 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5天提供给承包人。3) 用于金属结构安装以及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安装前5天提供给承包人。(4) 设计修改1)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10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供监理人及时在施工前作出修改或补
22、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经济损失。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5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2) 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10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3) 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5) 图纸的份数与有效性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8份各类设
23、计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6) 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任何图纸与设计资料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7) 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在相互提供技术资料、安排施工规划与贯彻设计意图方面密切合作,除双方已达成专门协议外,承包人在未收到监理人签发的图纸之前不得进行施工。(8) 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施工蓝图,也可向监理人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其费用。复制或增加的图纸仅限于本工程施工使用,监理人和承包人无权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它地方和扩散,否
24、则追究当事人责任。1.7 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1.7.1 年进度计划承包人在每年开始前的10天向监理人报送年度计划(一式4份),其内容和要求包括:(1) 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的年工程数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2) 列出该年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采购的计划。(3) 提出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计划要求。(4) 提出承包人提供工程设备预埋件的计划要求。(5) 列出该年施工的各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计划,并说明工程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1.7.2 季、月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在当年的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提交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前一月的25日前提
25、交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其内容和要求包括:(1) 按合同进度计划,列出计划完成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形象进度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2) 列出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主要物资材料计划;(3) 提出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1.7.3 月进度报告(1) 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一式4份),其内容包括:1) 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 月完成的工程面貌简图;3) 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4) 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5) 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6) 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
26、;7) 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8) 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9) 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以及处理结果;10) 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2) 月进度报告应附有能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及说明。1.7.4 进度会议(1) 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及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2) 承包人应在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进度报表的内容包括:1) 上周(或上月)之前合同进度计划
27、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2) 本周(或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3) 下周(或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4) 工程质量情况;5) 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1.7.5 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做出调整,并在月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一式4份)报送监理人审批。1.8 保险1.8.1 投保险种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自身情况投保相应险种。1.8.2 保险费用承包人投保险种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关项目的单价或总价
28、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9 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之间的协调1.9.1 说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示,为其它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1.9.2 进度协调(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按规定的开工日期、规定的期限按时完成全部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本身的原因而导致完工日期的延误或引起其它承包人工期延误,发包人将依据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凡属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而导致承包人不能按期完工或移交工程项目或工作面时,承包人应及时地据实提出报告递交发包人,发包人将对承包人递交的报告或修整或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予以审查,在尽量满足总进度要求的前提
29、下适当调整各项目完工和移交的日期。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履约责任和义务。(2) 本合同标段与其它合同标段的界面施工协调应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的安排。1.9.3 公用道路协调(1) 本技术条款第九章规定的公用交通道路为承包人在本合同标段施工期间使用的施工道路,若在使用上与其它承包人发生矛盾,应服从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协调。(2) 工程区内公用施工公路的维护按谁用谁管的原则,由发包人安排主要使用的承包人负责(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当在共同使用上与其它承包人发生矛盾时,所有承包人均应服从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协调。因承包人非正常使用而造成交通堵塞或交通设施的损失、损坏,均由当事承包人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
30、损失。1.9.4 施工工作面协调在平面和立面上有一定的干扰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统筹安排,并服从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协调,以避免或减少干扰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1.9.5 施工工作量的划分防水材料标段间的分标边界对应土建施工标段分界位置,标段的承包人应完成本标段内的所有施工工作量,并配合土建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文件进行工作量调整。1.9.6 施工场地的协调(1) 凡已经发包人批准划归承包人使用的施工场地,承包人必须在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完工日期之前或按发包人指示拆除,拆除工作(包括场地清理)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2) 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在场地的共同使用上发生矛盾时,所有承包人均应服从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协调
31、。(3) 承包人自行修筑的施工道路和场地,应按发包人的指示无偿提供给其它承包人使用。1.9.7 仪埋观测及仓面检测的协调承包人在制订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合理安排,不得对本标段内在建或已建安全监测仪器或其它监测仪器的埋设、观测及仓面检测设施造成任何损害,且应服从监理人的协调。如造成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1.9.8 其它设施的协调发包人根据其它工程的需要,需利用本合同标段承包人的设施时,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和协调。本标段承包人需利用其它标段设施时,应经发包人批准。1.10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性能,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
32、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2)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3) 本合同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在本合同出版时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和规程规范都会被修订,故使用本合同范本编制工程技术条款时,应执行其最新版本。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一部分 片材GB 18173.1-20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预铺/湿铺防水卷材GB/T23457-2009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GB/T 328-2007压敏胶粘带持粘性试验
33、方法GB/T4851-1998压敏胶粘带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GB/T279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盾构隧道管片质量检测技术标准CJJ/T 164-2011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 235-2012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 225-9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生活饮水输配水设备及保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20011.11 施工安全保护1.
34、11.1 承包人的安全保护责任(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后10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和施工安全监测、监控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炸药管理等的安全措施。(2) 承包人必须在掌子面、施工竖井井口、生产生活厂区等自行设计、采购、安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其监控数据应能实时传输到现场办公室,且具备远程传输功能,所有监控数据、资料应至少储存32天。(3) 承包人必须对出、入施工竖井井口自行设计、采购、安装自动识别门禁系统,该系统应能识别出、入人员的基本信息,具有自
35、动识别、显示、报警、拍照功能。(4) 承包人必须给地下作业人员配置语音对讲设备,该设备应能够进行工点控制中心与前端监控设备之间的双向语音通话功能。(5) 承包人对职工应加强施工安全教育,编印安全防护手册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6)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对于不符合安全规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的事故隐患,发包人有权干涉。当在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必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7) 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1.11.2 劳动保护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
36、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承包人还应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1.11.3 照明安全(1) 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2) 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地下工程照明用电应遵守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1.11.4 接地及避雷装置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这些装置的采购、安装、管
37、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1.11.5 有害气体的控制(1) 开挖过程中可能有瓦斯等有害气体泄漏,承包人应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及报警装置,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监测,观测人员应作好交接工作,监测结果上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其费用应含在报价中,承包人应予以充分考虑。(2) 承包人应配备防护面具。一旦发现危害施工人员安全的有毒气体,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方能复工。(3) 承包人应按地下工程施工有关规定做好施工通风。通风量和通风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1.11.6 炸药、雷管和油
38、料的存放及运输承包人使用的炸药、雷管和油料存放应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存放仓库应与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炸药。火工材料的存放和运输方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1.11.7 消防若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29.2款规定,需要委托承包人组建消防队伍时,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管辖范围内履行其防火安全职责,配备必要的消防车和消防设备器材,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工作正常。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1.11.8 信号(1) 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这些信号包括(但不限于):1)
39、 标准道路信号;2) 报警信号;3) 危险信号;4) 控制信号;5) 安全信号;6) 指示信号。(2) 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的所有信号装置及标志。若发包人或监理认为承包人提供的信号系统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示,补充或更换失效的信号装置。1.11.9 安全防护规程手册承包人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践编印通俗易懂适合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送交发包人及监理人备案并分发给承包人全体职工。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 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2) 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3) 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
40、4) 炸药的储存、运输和使用;(5) 汽车驾驶安全;(6) 用电安全;(7) 地下开挖作业的安全;(8) 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9) 灌浆作业的安全;(10) 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11) 皮带运输机使用的安全;(12) 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13) 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作业的安全;(14) 闸门和启闭机安装作业的安全;(15) 机修作业的安全;(16) 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17) 高空作业的安全;(18) 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19) 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20) 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21) 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22) 信号和告警知识;(23) 其它有关规定。1.12
41、 施工临时设施1.12.1 范围本章条款规定适用本合同工程的临时工程,其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为保证本标段内各项工程顺利施工而必须在施工区域外设置的所有临时设施及工程。(2) 本合同工程工区内的施工场地、存料场和弃渣场、道路桥涵、施工辅助企业和其它设施。1.12.2 承包人的责任上述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试验检验;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临时建筑物及其设施和设备的拆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等内容均由承包人承担。1.12.3 临时设施费用施工临时设施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关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 防水材料技术要求
42、防水材料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该卷材系在一定厚度的高密度聚乙烯卷材基材上涂覆一层非沥青类高分子自粘胶膜层和耐候弹性涂膜层(非砂粒)复合制成的多层复合卷材。高密度聚乙烯提供高强度、抗穿刺性和防水性;高分子自粘胶膜层与后浇混凝土牢固结合,提供很好的粘合性能并可以承受结构产生的裂纹影响,达到防窜水效果;耐候弹性涂膜层可以使卷材在施工时可适当外露,使得后道工序可以顺利进行。防水卷材采用专用双面胶带粘接方式临时固定于一衬盾构管片表面,胶粘层朝向二衬现浇混凝土结构。结构示意图如下:图1.1 结构剖面示意图2.1 材料规格(1) 主材规格HDPE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的幅宽不小于1
43、.2m,总厚度为1.2mm。组成结构如下:高密度聚乙烯底膜(HDPE高密度聚乙烯均质卷材)厚度0.9mm;高密度聚乙烯底膜单面覆高分子自粘胶膜层(非沥青类)厚度0.3mm;高分子自粘胶膜层表面覆耐候弹性涂膜层(非砂粒);PET保护隔离膜(PET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隔离膜,无色透明)。允许偏差值如表2.1所示表2.1 允 许 偏 差项 目厚 度宽 度各层允许偏差,5%1%图1.2 HDPE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剖面示意图(2) 其他材料规格为完成粘接铺设工作所需的一切辅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铺贴专用双面胶带、搭接专用双面胶带、盖口条,其制作工艺和规格应满足本技术条款和相关规范的安装铺设条件和
44、技术要求。粘接专用双面高分子热熔压敏胶带(简称专用双面胶带):以聚酯(PET)薄膜为基体,双面覆以高分子压敏胶膜层,用于盾构管片内壁卷材粘接铺贴及防水卷材短边搭接用的胶带。盖口条:在搭接后的接缝处,采用配套的专用盖口条(宽120mm,卷材为PET 膜,上下两面涂自粘胶膜层)。表2.2 专用双面胶带规格项目铺贴专用双面胶带搭接专用双面胶带厚度总厚度,mm 0.30.3单面胶膜层厚,mm 0.10.1宽度,mm根据实际需求80 (3) 铺贴方式采用专用双面胶带铺贴于盾构管片表面,环向铺贴。2.2 外观质量2.2.1 防水卷材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不能有裂纹、有机损伤、折痕、穿孔及异常粘着部分等影响
45、使用的缺陷。2.2.2 防水卷材在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表面缺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凹痕,深度不得超过5;(2) 杂质,每1m2不得超过9mm2;(3) 不允许出现气泡。(4) 成卷卷材应卷紧卷齐,端面里进外出不得超过20mm。(5) 采用环向铺贴,并且每卷内不允许有接头。2.3 性能指标产品执行标准:(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2) 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一部分 片材GB 18173.1-2012(3) 预铺/湿铺防水卷材GB/T23457-2009主要指标如下:表2.3* HDPE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序号项 目技术指标试验方法1拉力,N/50mm 500GB/T328.9-20072膜断裂伸长率, 400GB/T328.9-20073钉杆撕裂强度,N 400GB/T328.18-20074撕裂强度,kN/m 60GB 18173.1-20125冲击性能直径(100.1)mm,无渗漏GB/T328.24-20076不透水性压力0.3MPa,保持时间120min,不透水GB50108-20087耐热性70,2h无位移、流淌、滴落GB/T23457-20098低温弯折温度 -35GB 18173.1-20129防窜水性0.6MPa,不窜水GB/T23457-200910与后浇混凝土剥离强度,N/mm 无处理2.0GB/T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