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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文 件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 兴 市 财 政 局绍市人社发201168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越城区人事劳动局,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滨海新城劳动保障处,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印发加强和完善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市 财 政 局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主题词:企业退休人员 社区管理服务 实施细则 通知抄送:市委办、市府办,越城区人民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
2、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印发共印 份2011年5月30日2011年5月24日印发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抄送:市委办、市府办,越城区人民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主题词: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实施细则通知 加强和完善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绍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加强和完善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绍市委办201166号
3、)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社区管理服务对象社区管理服务的对象,必须是拥有绍兴市户籍、参加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以下简称企业退休人员)。二、社区管理服务登记办法1.户籍在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和滨海新城范围内(以下简称绍兴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绍兴市区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无社区的,到镇或街道劳动保障所,下同)(以下统称社区)。2.户籍在绍兴市区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在绍兴市区的,到市区居住地社区进行登记;非居住在绍兴市区的,可挂靠到市区亲朋好友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市区无亲朋好友的
4、,可与市社保局联系登记)。3.居住在漓铁、平铜矿区的漓渚铁矿、平水铜矿企业退休人员暂由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委托单位进行登记。上述企业退休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照一张办理登记,其中托他人代办登记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 印件。三、社区管理服务登记时间1. 2011年8月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原已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于2011年7月20日起至2011年10月底前按上述登记办法直接登记,并填写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信息表(附表1)。社区核准确认后,发给企业退休人员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联系卡(
5、以下简称联系卡(附表2),并将企业退休人员信息输入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社区管理系统”)。 2. 2011年9月1日后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之日起30天内,凭市社保局出具的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登记通知(附表3)按社区管理服务登记办法办理登记手续。四、社区管理服务转移或终止1.企业退休人员要求办理社区转移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联系卡向转出地社区提出转移申请,由转出地社区出具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转移单(附表4),并收回原发放的联系卡(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底暂停办理转移)。申请人凭转移单和相关登记证件在10天内到转入地社区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地社区按登记要求办理接收手续,并将信息输入“社区管理系统”。2.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因户籍迁移到绍兴市外的或死亡的,应由退休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凭相关证明到社区办理终止手续;。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由其家属或亲友及时办理终止手续。社区核实核准后收回联系卡,并将终止情况输入“社区管理系统”。同时,市社保局每月应将社区管理系统和户籍信息、生存信息数据库比对,及时完善社区管理系统。五、人事档案移交和保管1.人事档案移交。2011年8月31 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由原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含主管部门)按照市档案馆要求和标准整理归档后,填写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
7、服务人事档案移交名册表(以下简称“档案移交名册表”)一式三份(附表5)报送市社保局。市社保局核准后,原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市社保局出具的绍兴市区市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介绍信(附表6)于2011年11月底前一并送交市档案馆,与市档案馆办理好移交手续。档案移交回执由市档案馆每年12月底统一交市社保局。2011年9月1 日起,当年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事档案由办理退休单位按上述程序在每年6月和11月分批办理移交手续。2.人事档案保管。市社保局对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统一登记,建立台帐,并委托市档案馆集中保管维护。档案保管维护费由市财政局按按市档案馆现行标准核拨给市档案
8、馆。市档案馆应按照建档标准进行管理,并免费提供档案查询。六、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1.经费预算。每年年度终了前由市社保局根据预算编制要求提出下年度经费需求,上上报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下达给市社保局。2.经费管理和使用。各社区应在每年12月填报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经费申请表(附表7)送送镇街,镇街汇总后报区,各区汇总后在12月底前报市社保局。年初由市社保局,由市社保局暂按上年度实际社区 社区管理服务人数预拨给各区(含委托单位),按上年度实际移交档案数拨给市档案馆。年终市社保局进行清算。(1)工作经费。按每名企业退休人员50
9、元/年的标准核拨,其中核拨社区不少于30元/人.年,核拨核拨区、街道(乡镇)不少于15元/人、年(包含考核经费)(原则上其中:区5元/人.年,镇街10元/人.年)。,其余经费核拨给市社保局。主要用于市、区、镇街和社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所需工作经费。(2)服务经费。按每名企业退休人员100元/年的标准核拨。主要用于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大病住院探望、丧事慰问、节日走访、困难帮扶、自管组织建设以及组织开展各类文体等活动,其中:50%应用于节日走访,50%由各社区(含委托单位)统筹使用,并按上述服务项目列支,做到专款专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度使用。(3)档案保管维护费。按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
10、档案移交的实际档案卷数及市档案馆现行的标准核拨给市档案馆。(4)各区(含委托单位)应按季编制企业退休人员社区服务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表,上报市社保局。七、签署协议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含主管部门)办理移交人事档案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须先向市社保局提交移交申请,并按照市档案馆要求整理好档案,填报档案移交名册表。与市社保局核准后,双方签订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协议书(附表8),明确相关职责和义务。八其他1.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表18在绍兴市社会保险服务网(网址:http:/10.81.1.12/) 上“表格下载”栏下载。附:1.绍兴市区企业退
11、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信息表;2.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联系卡;3.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登记通知;4.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转移单;5.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人事档案移交名册表;6.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介绍信;7.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经费申请表;8.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协议书。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社保编码单位编号身份证号码原工作单位名称户籍所在地绍兴市 区(县、市) 街道(乡、镇) 社区/村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现居住地详细地址街道(镇)社区(村)挂靠绍兴市区地址挂靠人姓名关系联系电话退休日期退休类别退休退职建国前老
12、工人其他家庭成员及子女家庭成员及子女姓 名关 系工作单位宅电手机参加本市区何种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村合作医保无附表1 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 注:本表由企业退休人员到社区登记时填写,社区(镇街)劳动保障室(所)留存并输入社区管理系统。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联系卡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印制贴照片持卡人姓名:_ 性别:_身份证号码:_本卡用途:凭本卡参加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和自管小组组织的学习、文体健身等服务活动。社区电话:_-_ 发放社区:(盖章)活 动 记 录日期活动内容记录人附表2附表3 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通知(存根) NO:
13、 _同志于_年_月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现通知本人到市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办理社区管理服务登记手续。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年 月 日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通知 :_同志你于_年_月_日已办理退休手续,请你接到本通知后30天内,持本通知和本人户口簿(绍兴市户籍)、身份证、医保卡(社会保障卡)到市区户籍所在地或市区居住地社区办理社区管理服务登记手续(无社区的到所属街道或镇劳动保障所)。 咨询电话:12333、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 月 日附表4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转移单(存根)NO:NO: 兹由街道(镇)社区同志,根据本人申请,要求从现社区转入街道(镇)社区。申请人
14、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转移单NO: 街道(镇)社区: 兹由街道(镇)社区同志,根据本人申请要求,现将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关系转入你社区,请予接收。 转出社区(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附表5 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人事档案移交名册表单位名称:(章) 共 页,第 页 序号身份证号类别档案卷数备 注姓 名注:1.本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已填写完整的U盘,填报单位、市社保局、档案馆各一份。2.类别指移交人员的属性:退休、退职、建国前老工人、其他。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表6 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介绍信(存根) NO: 兹由
15、_单位_同志前往绍兴市档案馆办理该单位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移交工作。移交人数共计_人(册)。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 月 日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介绍信NO: NO:绍兴市档案馆: 兹由_单位_同志前来你馆办理该单位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移交工作。现根据绍兴市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单位_名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委托你馆集中管理,请予以接洽。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 月 日 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回执 NO:绍兴市社保局: _单位_册(份)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于_年_月_日已来我馆办理移交。 绍兴市档案馆(盖章) 年 月 日附表7绍兴市
16、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经费申请表区、街道(镇)、社区: (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社区(或镇街劳动保障所)名称上年度实有人数当年接收人数当年终止人数当年底实有人数工作经费(元)服务经费(元)经费合计(元)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合计注:1.当年底实有人数=上年度实有人数+当年接收当年终止;2.工作经费和.管理服务费分别按当年实有人数乘以标准计算。附表8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协 议 书甲方: 乙方: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根据绍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绍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
17、20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乙方委托代管、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等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自即日起按照人事档案移交的有关规定,对退休(退职)人员档案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后,已有 人共计 份(册)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向乙方正式提出移交集中管理。二、按照实施方案中“市社保局对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统一登记,建立台帐,并委托市档案局集中管理”之规定,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移交名册人数,委托市档案局集中管理,并由甲方直接将档案资料送往市档案局办理移交。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后,甲方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第五条第7款之规定,按照“待遇保障、服务更优”的原则,原由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退休人员发放的相关待遇保持不变。四、退休人员实现社区管理服务后,乙方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指导、督促各区街道(乡镇)社区退管机构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五、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政策办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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