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恒二绿化施工招文 终稿(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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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阳市恒山路廉租房(二期)附属及绿化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负责人: 邓京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 李泳霖、王可 招标人: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F 二一二年 六 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83)第六章 图纸(8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3)第一章 招标公告德阳市恒山路廉租房(二期)附属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
2、项目德阳市恒山路廉租房(二期)附属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阳市恒山路廉租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号:川发改投资【2009】13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0】561号)的招标组
3、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德阳市恒山路廉租房(二期)附属及绿化工程2.2建设地点:德阳市祁连山路与巢湖路交汇处东北角;2.3建设规模:恒山路廉租房(二期)区域内的砼道路,砖砌围墙和方管围墙,垃圾房,区域内木亭子、花岗石小路等,栽植各种树木1207株、灌木15518m;排水、路灯及弱电管道等内容(不包含电缆及给水部分)。2.4项目总投资: 10486.00 万元;2.5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划拨 ;2.6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2.7招标范围:
4、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9年至今)已完成2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北京建智
5、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1号祥福苑西502G)(详细地址)投标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
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 址: 德阳市庐山北路359号 邮 编: / 联系人: 罗先生 电 话:0838-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1号祥福苑西502G邮 编: 联系人: 李先生电 话: 028- 传 真:02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德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德阳市庐山北路359号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838-
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3段1号祥福苑西楼05G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1.1.4项目名称德阳市恒山路廉租房(二期)附属及绿化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1.2.1资金来源财政划拨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8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11 月 28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500万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级别 二级及以上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
9、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牵头人是四川省省外企业的还需要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四川省省外企业的还需要四川省省外城市园林企业入川从事投标施工活动介绍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牵头人应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单位。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
10、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在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
11、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及补遗文件(若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个日历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
12、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 万元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以转帐方式的银行回单时间为准)。开户单位: 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桂溪支行账号: 联系电话:028投标人凭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3、:(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09、2010、2011)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年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
14、份要求 3 年(2009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
15、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
16、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提供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为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
17、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U盘)和正本包装在一起,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文
18、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之前(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5.2开标程序( 1 )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 2 )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
19、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3)差额履约保证金3(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 .20 元(相应评标价.00元)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 0。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
20、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
21、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 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 定的 规 范 文本 中 确 定的下 浮幅度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
22、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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