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5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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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目录目录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目录录声声明明.1 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2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4 4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4二、评估目的.8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8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9五、评估基准日.10六、评估依据.10七、评估方法.12八、评估程序实施过
2、程和情况.19九、评估假设.19十、评估结论.20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2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3十三、评估报告日.24附件目录附件目录.2525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声明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声声明明一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3、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4、使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的保证。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
5、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五、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6、、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七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八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7、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九九、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估结论的影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
8、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摘要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摘要摘要中威正信评报字(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2022)第)第 10501050 号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
9、能科)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海新能科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聚科技)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2 年5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一、委托人:海新能科。二、被评估单位:南京三聚科技。三、经济行为:根据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海新司纪2022第 072501 号),同意海新能科转让南京三聚科技股权。四、评估目的:确定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海新能科拟进
10、行股权转让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五、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南京三聚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六、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南京三聚科技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1,761.25 万元、总负债 0.79 万元,净资产1,760.46 万元。七、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八、评估基准日:2022 年 5 月 31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九、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
11、收益法。十、评估结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摘要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根据对南京三聚科技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2 年
12、5 月 31 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0%流动资产1,705.661,705.660.000.00非流动资产55.60136.0680.46144.72其中:固定资产55.60118.1262.52112.46无形资产0.0017.9417.94资产总计资产总计1,761.251,761.251,841.711,841.7180.4680.464.574.57流动负债0.790.790.000.00负债合计负债合计0.790.790.790.790.000.000.000.0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760.461,
13、760.461,840.921,840.9280.4680.464.574.57十一、特别事项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以下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这些事项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合理使用评估结论:1、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中未对委估设备进行技术检测,以委估设备能够按现行用途正常使用为前提;2、南京三聚科技近年因疫情影响及公司定位不明确,一直没有明确的科研课题,2020年前签订的科研合同都已协议终止,也没有签订新的科研合同,已无收入来源,目前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十一、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准日开始
14、计算。即从 2022 年 5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十二、评估报告日: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北京海新能源
1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2022)第)第 10501050 号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16、权益在 2022 年 5 月 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一)委托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1、企业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码:300072(创业板)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 33 号 1 号楼大行基业大厦 9 层法定代表人:张鹏程注册资本:人民币 234972.0302 万元成立日期:1997 年 06 月 03 日营业期
17、限:长期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
18、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
19、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环保)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名称变更为
20、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被评估单位: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三聚科技)1、企业概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MA1N54GC81注册资本:1320 万元整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马山组法定代表人:邓羽西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2、经营范围生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能源、生物质碳化技术、污泥碳化技术、碳化产物、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
21、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让;生物质产品、生物质碳基肥料、土壤改良剂、土壤调理剂、肥料增效剂销售;碳化设备、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历史沿革南京三聚科技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由三聚环保和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三聚环保以货币资金出资 1,320万元,出资比例 66%;南京农业大
22、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知识产权(专利)出资 680 万元,出资比例 34%。三聚环保以货币资金出资 1,320 万元,已由南京维施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 2 月 24 日出具“宁维施信会验字第(2017)002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的知识产权(专利权)680 万元,已由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 1167 号”进行了评估,并由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28 日出具“苏诚会验(2018)008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2021 年 6 月 3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
23、过减资方式退出,不再持有南京三聚科技股权,即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回对南京三聚科技出资的两项专利技术,同时减少对南京三聚科技出资 68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南京三聚科技将变更为三聚环保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000 万元减少至 1,320 万元。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5 月 31 日,南京三聚科技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实缴出资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1,320.001,320.00注: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名称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24、限公司。4、对外投资情况无5、近年资产、财务状况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南京三聚科技 2022 年 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2】第 222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正文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南京三聚科技近年财务状况如下表:历年资产状况简表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25、2019.12.312020.12.312021.12.312022.5.31资产总额2,849.972,510.161,798.911,761.25负债总额10.114.050.790.79所有者权益2,839.862,506.111,798.121,760.46历年损益状况简表金额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5 月营业收入507.2529.730.060.00营业成本65.7040.830.060.00利润总额-150.74-242.14-23.25-37.66净利润-59.13-333.75-23.25-37.66注:以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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