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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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部分 药品集中采购须知一、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指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其他医疗机构。2.报价人:指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报关企业。国内品种由其生产企业参加报价,进口药品由该进口药品国内有药品经营资质的报关企业参加报价。3.专家组:临床医学、药学、药检、医学院校相关专业的专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医药卫生界的人士构成。4公开招标:除直接挂网和议价的药品以外,对3家以上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药品品种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确定入围品种。5集中议价:除直接挂网的药品以外,仅有2家以内企业生产的药品品种,采取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议价的方法确定入围品
2、种。6直接挂网:日使用剂量金额在3元以下(含3元)的药品品种采用直接挂网,含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9140号)文规定的相关内容。7.采购文件的药品目录:指采购文件上公布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及剂型。8.网上报价的药品目录:指福建省药械采购网上公布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9.入围品种目录:指通过资格审查并报价后经公开招标、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方式入围的,最终形成可供各设区市确标的药品品种目录。(二)采购文件主要依据卫生部等六部委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
3、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914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循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四)合格的报价人1.合格的报价人是指经过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质审核认定的合格者。2.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五)入围药品的配送按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省级储备的药品,由国家省级储备企业负责配送。(六)合格的药品1.报价人所申报的药品必须是经过该品种GMP认证、有效注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药品。2国家基本用药目录中在国家发改委和福建省价格主管部门以往公布的价格文件中
4、凡标注特定生产企业名称,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如选择闽价服2009378号公布的价格参加报价,则作为基本用药使用。3.进口药品(药品通用名、剂型、生产企业相同)只能由合法授权的经营企业报价。价格不同的,取最低价报价人;价格相同的,由其总部指定一个报价人;如出现一个以上指定报价人的,视同重复报价。4.报价人只能选择最小包装进行报价,其他包装规格的报价按差比价计算后的报价。5.入围药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按入围品种目录上注明的产品信息及时供货,并保证所提供的药品是合格的药品。入围药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更
5、改包装规格、数量(遇国家政策调整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七)采购周期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采购周期为18个月,采购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八)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采购文件内容由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二、采购目录及分类(一)采购目录本次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品种剂型,具体品种剂型按福建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9378号)规定(详见附件1)。但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家免费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药品、计划生育产品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暂不列入。(二
6、)申报药品分类申报药品品种剂型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9378号)进行分类。三、申报文件的编制(一)报价的语言、名称、规格表示和计量单位1.报价人提交的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报价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附纸质文件)。报价人可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关键段落必须译成中文。2. 报价人提交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和标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和标示单位。(二)申报文件构成1.报价人文件;2.报价药品文件。(三)报价人文件资料及装订顺序1.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生产企业(报关企业)申报资质合格证
7、明文件(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资质认定申请表)。2. GMP认证证书复印件。申报药品是委托加工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加工企业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合格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申报函原件(按附件2格式)。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印章,独立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报价人文件”。(四)报价药品文件资料及装订顺序报价药品文件资料应按每一品种分别装订,并附封面清单,写明药品的编号、通用名称、剂型和规格。编号必须以网上采购目录的序号为准,并按顺序排列。每种药品报价文件资料:1.有效期内的报价药品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分包装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
8、和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批件复印件。委托加工药品应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有效期内的委托加工批件。2.报价药品法定说明书复印件。3.福建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9378号)文件中未公布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品种剂型以及增补的规格,企业需持有省价格协会医药价格分会出具的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未公布品规价格资料受理单复印件。以上文件为报价药品必备文件。4.提供周边省(市)(江西、湖北等)最新中标价相关文件(入围通知书)5.报价药品为冻干粉针剂或溶媒结晶粉针的,必须在药品生产批件或法定说明书(或药品质量标准)中明确,对无法认定的归
9、入普通粉针剂。对于须由药品质量标准明确其剂型的,应提供质量标准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印章,独立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明“报价药品文件”。(五)报价有效期1.申报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90天)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在征得报价人同意后,适当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六)申报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报价人所提交纸质申报文件(1份)与网上电子申报内容必须一致。2.纸质申报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申报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报价人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申报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印章。4.报价人不得在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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