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巩固《刑法》(2022年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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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巩固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项选择题+答案解析】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项选择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 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 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A:诬告陷害罪B:诽镑罪C: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等机关告发意欲 使乙受刑事处分,那么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 写成小字报散发。2、单项选择题以下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2、罪结果发生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C:犯罪目的没有到达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 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 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 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 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那么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 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D。13、单项选择题关于缓刑,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B:对于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
3、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 用缓刑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 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 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 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 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 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 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
4、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 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 轻、免除处分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 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 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 项错误。14、单项选择题假定甲有外遇,为到达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 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觉察代有异味而将饭倒掉, 幸免于难,那么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因甲已经着
5、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15、单项选择题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 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甲某 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 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 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 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 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O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此
6、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 犯罪的判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 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 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 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 连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 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是预备犯。 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除了杀人问题以 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 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
7、局去了,这种情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 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 意志以外的原因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16、单项选择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以下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 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 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 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 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8、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 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 法侵害。因此选A。17、单项选择题甲欲杀死乙,在乙坂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 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 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过于自信的过失B: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D:直接故意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此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 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 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
9、失的问题,是典型的 间接故意。18、单项选择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 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觉察后极力劝 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O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 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 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 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 构成。屡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
10、客 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 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 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到达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 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19、单项选择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以下说法中不正 确的是 0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分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D:累犯不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 轻处分。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
11、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分, 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此题正确答案选B。20、单项选择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以下属于金融犯罪的 是 oA: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分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 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
12、业务中,对违反 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 刑。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此题选A。21、单项选择题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oA:从重处分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B:从重处分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C:从重处分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D:减轻处分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此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分的理解。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此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分是有价值的。对于从重处分,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
13、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 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基于罪刑法定原那么,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分的规定。其次.从重处分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分,并不一定是在犯 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 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 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分”,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 重处分” 了。既然在“从重处分”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 重处分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项C正确。减轻处分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 刑。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分的底
14、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 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 观念: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 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 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分、从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 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 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 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 的“以下
15、”是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 定最低刑的刑罚。22、多项选择题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3、多项选择题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 oA:继续犯B:连续犯C:牵连犯D:吸收犯参考答案:BCD此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 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
16、连犯和吸 收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 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 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 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证据缺乏,甲、乙均无罪B:由于证据缺乏,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 丙的重伤负责C:由于证据缺乏,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此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 意、有共同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 为“,因此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
17、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 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 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 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每一个单个的 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作为共 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23、单项选择题某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某市副市长毕某, 毕某闻讯后潜逃。为缉捕毕某,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O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人民法院D:某市纪检委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属一般常识,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4、单项选择题某
18、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那么:“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 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 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25、单项选择题甲吃假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 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以下说法 正确的选项是 OA: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分B: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分C:甲
19、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识别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此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 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量刑情节, 因此正确答案为Do26、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C
20、: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 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 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 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 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 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
21、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 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 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 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此题答案为C。27、单项选择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 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 那么某甲 O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分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分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 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28、多项选择题以下关于追诉
22、时效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oA: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当判处的刑 罚为标准B: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C: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D: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参考答案:CD此题解释:CD解析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 故C、D项说法错误。此题正确答案为CD。29、单项选择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 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 定罪处分。A:受贿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徇私枉
23、法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 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 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 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 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30、单项选择题以下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 全部事实和经过
24、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 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 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 ,成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 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 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 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A选项正 确。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 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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