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定.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公司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点关键 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公司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促进公司科学开展,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准 那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合公司及所属单位涉及人、财、物、 采购(招标)管理、燃料管理等负有管理和决策职能的重点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即在财务、 人资、计划、物资、采购(招标)、燃煤、燃煤采、制、化 及计量控制环节等岗位人员。第二章内容和范围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依法经营、开拓创新、 廉洁从业、老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开展。第四条重点关键岗位必须公开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办事。第五条 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部门岗位名称各专工档案管理安监部主任专责生产部门主任、支部(付)书记副主任值长专工班长、副班长物料管理部主任、副主任物资计划、采购燃料计划燃料调运燃料统计燃料管理主任(分管副主任)质检专责燃料计量采制样化验员(入厂、入炉煤)其他后勤管理10行为:(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 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3、二)在关联交易和业务活动中,索要和收受关联单位 和个人赠送的贵重物品。(三)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 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四)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五)接受以下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 凭证:1 .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2 .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六)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 乐部会员资格。(七)参加健身、娱乐活动中接受与其有关联业务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及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A)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个 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4、。第六条 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国 有资产权益不受损失。(一)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以下行为:1 .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借用公款逾期不还;2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以下行为:1 .个人经商、办企业;2 .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I,以及从事 有偿中介活动;第七条 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公正行使权利。(一)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以下 行为:1 .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2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二)不准通过拉关系、走门子,拉票、行贿等手段谋
5、取职务或职级待遇。(三)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 利益。第八条.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 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 有以下行为:(一)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谋 取利益,从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 暂行规定(中组发(2001) 10号)第十二条所列的行为。(二)利用职权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 公务回避暂行规定(中组发(2001) 10号)第三条所列亲 属及其他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个人从事以下活动:1 .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场地、设备、备品备件及其他生 产资料等(含无偿提供、有偿使用、暂时使用);2
6、.为其经商办企业挪用、拆借资金,提供贷款抵押、质 押、担保等;3 .向其批售或授意批售本企业物资、产成品,提供加工 产品、备品备件或批购其推销的原材料及产品;4 .将本企业的工程或下属企业、单位以委托、承包、租 赁、转卖等方式给其经营或与其合作、联营;5 .为其承揽本企业工程或参加自己主管、参与的工程施 工、物资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的招投标业务;6 .企业改制重组时,在处理物资设备、发行股票和企业 内部债券等业务中,向其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7 .为其提供商标、品牌、专利、非公开信息、客户市场 等方面的便利;(三)其他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第九条 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清 正廉洁履
7、行职责。(一)遵守廉洁自律四项要求1 .不准利用职权在物资购销、招标采购、工程开发等经 营活动中谋取私利;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 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4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 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二)不准在提交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计划 中,有意虚报工程或设备数据,造成浪费和经济损失或以此 谋取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三)不准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将折扣费、中介费、回 扣费、佣金等私分或
8、据为己有。(四)未经上级批准或本企业领导班子决定,不准兼任 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并领取报酬。(五)不准私自进行职务创造专利的对外投资、入股、 转让、合作等,或利用职权办理相关事宜。(六)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 将其泄露、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七)不准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与 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A)不准损害国家、企业、职工利益,从事以下行为:1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落户或变相落户至私 人名下,或低价出售、低价折股、无偿处置、无偿量化给其 他单位和个人或徇私舞弊等其他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2
9、.在合资、合作、股份制经营活动中,与他人串通损害 国有资产权益或对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 止;.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第三章工作方式与权限第十条公司各单位结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假设干规定和本规定建立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从业行为。第十一条 各单位对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经常 性的教育和监督。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构、人资部和各重点关键岗位的 负责人应当对所管辖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各重点关键岗位所属部门对重点关键岗位 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定期向本单位纪检机构报告,对发生违反本规
10、定行为者,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纪检机构和人资部报告。第十四条各单位人资部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 据。第十五条 重点关键岗位必须定期轮岗。公司本部及系 统各单位在同一重点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原那么上要实行轮 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第十六条公司系统各单位负责物资采购、燃料采购和 燃煤采、制、化控制环节的人员,原那么上要实行轮岗,根据 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期限。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资部门建立健全个人岗位轮换培养档案。本单位党委及人资部门跟踪了解轮岗人员的思想、 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力度。第四章纪律与
11、责任第十八条 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所列廉 洁从业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 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 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第二十条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 击报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附那么第二H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9年10月 20日印发的*公司重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 定(试行)(华电新发党200925号)、2010年01月14 日印发的*公司重点岗位轮换暂行规定(试行)同 时废止。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由*杈*5琳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附:公司系统重点关键岗位一览表附件:公司系统重点关键岗位一览表部门岗位名称公司(厂)领导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师总经理工作部(厂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管计划部主任计划统计企业管理专责概预算、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部主任劳动组织(干部人事)薪酬、社保财务资产部主任主办会计会计出纳政治工作部(党群部)主任党建专责、纪检监察生产技术管理主任科技、环保、节能、(技改)工程管理专责工程管理部主任副主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