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龙泉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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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JH&E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龙泉市水利局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二O二二年一月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2预警及响应3.2.1预警信息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分为预报预警、监测预警以及人工预警。(1)预报预警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未来1、3、6和24小时降雨预报成果,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商研判后发布预报预警。接到省、市水利部门 发布的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后,市水利局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相 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准备工作。(2)监测预警市水利局依托龙泉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根据实测降雨, 向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发送山洪灾 害监测预
2、警信息。(3)人工预警乡镇(街道)将收到的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通过电话、短信、 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村级防汛责任人。收到上级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后,村级监测预警员立即进行现场 核实,经核实水位(雨量)达到预警条件时,通过广播、电话、短 信、微信等公共媒介和铜锣、手摇报警器等简易预警设备,将预警 短信及人工观测的风险信息传递到户到人。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2.2预警发布内容预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降雨(洪水)监测预报信息,雨量(水位)是否达到预警指标,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信 息。3.2.3预警分级及响应3.2.3.1预报预警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分为未来24小时预报预警和短临预报预警。 预报预警等级
3、按照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黄色预警(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橙色预警(发生山洪灾害 可能性大)、红色预警(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的四个级别。(二)预警响应(1)蓝色预警当收到未来24h蓝色预警传真单或短临预报预警时,市水利局将预警传真单转发至市防指;市防指收到预警传真单时,对照防汛 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 响应;市水利局根据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风险区域分布以及现状降雨 情况,决定是否将预警传真单下发至相关乡(镇、街道);市水利 局下发预警传真单的同时,提醒相关乡镇加强小流域堤防、屋顶山 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并
4、做好记 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相关乡镇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 部位巡查检查,电话抽查、询问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并做好记 录,提醒地方基层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市防指其他成员单 位按照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做好相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关工作。当收到未来24h蓝色预警或短临预报预警时,乡镇落实值班值 守人员进行值班;村级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 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 人;收到预警信息的相关镇、村根据山洪灾害风险清单,全面检查 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 患点等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
5、告;关注山区农家乐、旅游景 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 落实巡查人员,加强监测;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 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摸排掌握 须转移人员情况。(2)黄色预警当收到未来24h黄色预警传真单或短临预报预警时,市水利局 将预警传真单转发至市防指;市防指收到预警传真单时,对照防汛 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 响应;市水利局根据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风险区域分布以及现状降雨 情况,决定是否将预警传真单下发至相关乡(镇、街道);市水利 局下发预警传真单的同时,提醒相关乡镇加强小流域堤防、屋顶山 塘、病
6、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并做好记 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相关乡镇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 部位巡查检查,电话抽查、询问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并做好记 录,提醒地方基层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市防指其他成员单 位按照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做好相 关工作。当收到未来24h黄色预警或短临预报预警时,乡镇落实值班值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乡镇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驻村干部驻点 指挥;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 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加密巡查河道堤防、水库山塘、地质 灾害隐患点,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并上报
7、市级防指及行业管 理部门;乡镇组织、督处村(社区)做好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村 级防汛责任人及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 手摇警报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 备;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 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 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 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3)橙色预警当收到未来24h橙色预警传真单或短临预报预警时,市水利局 将预警传真单转发至市防指;市防指收到预警传真单时,对照防汛 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 响应;
8、市水利局将预警传真单下发至相关乡(镇、街道),并提醒 相关乡镇加强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 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相关 乡镇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电话抽查、询问相 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并做好记录,提醒地方基层政府加强地质灾害 风险防范。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 分工(详见附件1),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和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当收到未来24h橙色预警或短临预报预警时,乡镇落实值班值 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乡镇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驻村干部驻点 指挥;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龙泉市山洪灾
9、害防御预案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加密巡查河道堤防、水库山塘、地质 灾害隐患点,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并上报市级防指及行业管 理部门;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 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 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 安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 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控,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 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4)红色预警当收到未来24h红色预警传真单或短临预报预警时,市
10、水利局 将预警传真单转发至市防指;市防指收到预警传真单时,对照防汛 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 响应;市水利局将预警传真单下发至相关乡(镇、街道),并提醒 相关乡镇加强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 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相关 乡镇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电话抽查、询问相 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并做好记录,提醒地方基层政府加强地质灾害 风险防范。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 分工(详见附件1),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和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当收到未来24h红色预警或短临预报预警时,乡镇落实值班值
11、 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乡镇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驻村干部驻点 指挥;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 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加密巡查河道堤防、水库山塘、地质 灾害隐患点,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并上报市级防指及行业管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理部门;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 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 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 安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 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控,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
12、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 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视情扩大人员转移范围;统计上报人员 转移情况。3.2.3.2监测预警市水利局依托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将自动监测站点实测降 雨数据与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准备(立即)转移指标进行对比, 当超出预警阈值时,由龙泉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发布准备(立 即)转移预警提示或建议。(1)准备转移预警市防指收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短信时,对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 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市水利 局根据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短信内容,督促相关镇、村加强小流域堤 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要部位巡查检查, 电话抽查、询问相关情况,并做好
13、记录,提醒基层地方政府做好人 员转移准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相关乡镇加强地质灾害点巡 查工作,提醒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龙 泉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做好山洪灾害防 御和紧急转移避险工作。镇、村山洪防御责任人收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短信时,加密巡 查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14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隐患点等重要部位,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并上报市防指及行 业管理部门;村级山洪防御责任人密切关注降雨及河道水位情况, 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发布人工预警,当水位超过危急水位时, 根据降雨及水位上涨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转移危险区人员
14、,并及时上 报。(2) 立即转移预警市防指收到山洪灾害立即转移预警短信时,对照防汛防台抗旱 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市 水利局根据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短信内容,督促相关乡镇加强小流域 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要部位巡查检 查,电话抽查、询问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提醒基层地方政府根 据降雨及水位上涨情况做好人员转移工作;视情派出专家组,做好 抢险技术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相关乡镇加强地质灾害点 巡查工作,提醒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视情派出专家组。市防指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1),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和紧急转移
15、避险工作。镇、村山洪防御责任人收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短信时,加密巡 查小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 隐患点等重要部位,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并上报市防指及行 业管理部门;村级山洪防御责任人密切关注降雨及河道水位情况, 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发布人工预警,当水位超过危急水位时, 根据降雨及水位上涨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转移危险区人员。停止垂 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 工人员、机械设备。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2.33人工预警乡镇(街道)、村(社区)监测预警员根据现场观测雨量(水 位)信息,当发现达到预警阈值或其他危急情况时,通过铜锣、手
16、摇报警器、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等发布人工预警,将预警信息 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并及时将情况向市防指、市水利局汇报。市水利局根据上报的人工预警内容,提出处理建议;提醒基层 地方政府做好后续水情观测,进一步跟踪灾情发展。市防指根据上 报的人工预警内容,对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事件分级标准,决 定是否启动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镇、村根据人工预警内容结合山洪灾害风险清单,全面检查小 流域堤防、屋顶山塘、病险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 点等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情况紧急时(水位达到危急水 位且继续上涨,或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且仍急剧上涨),基层防汛责 任人可根据现场情况,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
17、避险。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4人员转移(1) 转移安置:每年汛前,各乡镇组织人员确定需要转移的人 员,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群众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向可能 受灾人员预先告知,一旦接到相应预警信号,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 岗到位,按照既定的预案前往所包责任区的第一线组织开展险情巡 查和防御工作;责任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区现场组织指挥转移群众; 做好避灾安置场所人员管理,在山洪危险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 严防二次灾害发生。(2) 安全码应用:根据“浙江安全码”赋码规则,对山洪灾害 危险区人员开展赋码,审核入库并动态更新。(3) 转移次序: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 般人员的原则,将山洪灾害
18、危险区群众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到事先 确定的安置地点。(4) 汛前由各乡镇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定转移路线及安置地 点,并动态更新。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食品、饮用水、 应急照明设备等生活必需品。转移路线应尽量避开跨河、跨溪或易 滑坡地带,应避免顺着溪河沟从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 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从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乡 镇、村两级在每个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立标识标牌,如警示牌、特征 水位标识、转移路线指示、避灾安置标识等。各类标识标牌应醒 目、直观、易见,并考虑满足夜间使用及风雨侵蚀的环境要求。(5)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 散等方式对转移
19、人员进行妥善安置。(6) 当发生灾害造成交通、通讯中断时,受灾地区村干部应积 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并设法尽快向上级报告。17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5抢险救灾5.1市级市防指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防指成员单位之间的应 急抢险工作并督促落实;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灾情调集专业救援力量 和抢险物资,视情向部队或上级部门请求增援,组织制定抢险救援 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视情派出专家组,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市交通运输局组织 封闭、隔离危险区域,疏导交通,维持现场及周边秩序,防止无关 人员进入危险区,及时抢修救援道路;市公安局维护危险区域社会 公共秩序及人员管控
20、,对灾区积水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政府做好强制转移工作;市卫生 健康局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做好灾区 疾病预防控制;龙泉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泉市供电公司要全 力保障山洪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并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 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山洪灾害抢险救援与应急保 障工作(详见附件1) 05.2镇村级(1)村级视情组织第一时间开展自救。(2)会同村(社区)划定危险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紧 急撤离危险区域人员。(3)根据灾情调集本辖区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物资,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视情请求上级防指增援。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
21、案目录1总则31.1编制目的31.2编制依据31.3编制原则31.4适用范围2组织体系42.1龙泉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42.2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52.3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63监测预警83.1监测83.2预警及响应94人员转移175抢险救灾185.1市级185.2镇村级186保障措施206.1物资保障206.2抢险队伍保障206.3避灾场所保障216.4资金保障217宣传培训演练23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4) 开展先期处置,控制灾情发展,紧急救援受困人员,安置 受困人员,安抚受灾群众。(5) 封闭、隔离危险区域,疏导交通,维持现场及周边秩序, 防止无关人员
22、进入危险区。(6) 按规定及时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规模、受灾程度、救援等情况上报市防指和市水利局。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6保障措施6.1物资保障(1) 防洪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保 障急需”的原则。市防指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全市的防洪抢险救灾物 资,市发改局、市经商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应全力做好支撑供 应。(2) 市防指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浙江省防洪物资储备定 额和龙泉市防洪需要储备防洪物资;市防指要加强检查和督促。(3) 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 有关防洪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4) 乡镇、村应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防 洪物资
23、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5) 发生险情时,首先动用当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自储的抢险物 资储备,后动用市防指储备的防洪抢险物资;如市防指储备的抢险 物资无法满足抢险需要,市防指要及时向丽水市防指和省防指提出 申请支援。(6) 被列为山洪灾害防御对象的集镇、村落需配备手摇报警 器、铜锣、口哨等简易预警设备并按需增补。6.2抢险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的义务。武警部队 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全市防洪抢险队伍由 三个层级构成。20龙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 市级市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要求,建立建全防洪专业抢险队 伍,明确人员、装备和保障措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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