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民法》(2022年最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民法》(2022年最新版).docx(6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项选择题+答案解析】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单项选择题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A:配偶子女父母B:兄弟配偶子女C:子女父母兄弟D:父母兄弟配偶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o【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袒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 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10、单项选择题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 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 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 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 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A:杨村B:李村C:县城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 连
3、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 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 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11、单项选择题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 万元,届期未能归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D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 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
4、己的意 志强加给对方。本案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 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 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此题答案为D。12、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的是 OA: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B: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C: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D: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参考答案:C 此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 和两审终审制度
5、。”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 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 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 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 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 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 答案为Co13、单项选择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
6、 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 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应由某修路队承当B:应由王某承当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当连带责任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o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 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平安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 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14、单项选择题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 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 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A:原告B:被告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此题解
7、释:参考答案:C【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 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 通知或自己申请参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 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15、单项选择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A:机关单位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企业法人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那么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 为正确选项。16、多项选择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
8、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D此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此题应选AD。17、多项选择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 姓名、 、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 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oA: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当补充责任 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当连带责任参考答案:BCD此题解释:BCD。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 等传到互联
9、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 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当连带责任。 此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 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当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 D项正确。18、单项选择题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 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以下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当B: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C:在途
10、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 给买受人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 个法条。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 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当,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当,但法律另有规定 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 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 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当,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 A项错误。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 标的物,除当
11、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 起由买受人承当。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 定做出改变。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出卖人承当。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买受人拒绝受领的 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 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那么就一个
12、风 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 了多个法条。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 识的掌握。19、多项选择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参考答案:AB此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此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 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 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 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
13、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 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 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20、单项选择题以下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oA:传达室的张大爷将李某寄给董事长张某的信送给董事长的行为B: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C:李某将自己未成年儿子的压岁钱以儿子的名义存人银行的行为D:经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出卖的钢材的行为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那么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 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 人承当的民事法律制度。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 理、法定代理
14、和指定代理。C项属于法定代理;A项张大爷的行为是职 务行为$项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行为 是代表行为;D项是行纪行为,即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 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当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故本 题应选C。21、单项选择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 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方法抵押登记手续, 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以下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oA: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B: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C: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D:该抵押合同成立
15、,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2、单项选择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 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 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 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 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 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 权应归属于何人?A:红旗中学B:工艺美术院C:李某D:三方共有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 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
16、或者 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 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 权属于委托方一一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 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参考答案:B 此题解释:易错项为A答案B。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此题中, 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 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应选B。22、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违约金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
17、: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 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23、单项选择题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 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 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 OA:完全由刘某之妻承当B:主要由刘某之妻承当,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当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当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当,刘某之妻也应承当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监护人 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 人对损害
18、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 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 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 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当主要责任。由于甲的监护 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当部 分责任。24、单项选择题以下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A: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C:意思表示一致D: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 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
19、 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 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25、多项选择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A:发表权、署名权B:修改权、复制权C:发行权、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参考答案:ABCD 此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 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故此题应选ABCD。26、单项选择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 同。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
20、机,两字。当 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那么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那么B:老实信用原那么C:禁止权利滥用原那么D:公序良俗原那么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o解析:此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27、多项选择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局部财产留给儿子乙, 少局部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 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
21、,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 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以下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参考答案:BCD此题解释:【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 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 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 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 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 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此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
22、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 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此题选BCD。28、判断题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参考答案:错误此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 法人的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29、多项选择题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 除合同的权
23、利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参考答案:ABD此题解释:【答案】ABD。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 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 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 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 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30、单
24、项选择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 力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 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成认合同的 效力之前,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 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误。31、单项选择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以下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 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当民事责任 A:上级机关的决定B:不可抗力C:第三人侵权D:第三
25、人违约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局部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 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当民事责任。32、多项选择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 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 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 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 自家附近不平安,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 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
26、有效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C:抵押、质押均无效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答案】AC。解析:此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 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 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 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 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 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 不履行办理
27、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 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一一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 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 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 件。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 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 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 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33、单项选择题甲教师完成一部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 己也是该专著的作者。其中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理
28、由是A: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申请经费,而且主持过这个课题的研 讨会。”B:丙说:“我曾经为这个课题查过资料,还帮他抄写过一局部手稿。” C: 丁说:“我曾经撰写过该书的两章,尽管甲教师对这两章进行了 较大的修改但基本保持了原稿的结构和内容。”D:戊说:“甲教师在研究这个课题时,我提出的一些意见被他采纳。”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 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丁撰 写了有关内容,是实际的作者之一,因此与甲教师共同拥有该书的著 作权,故此题正确选项为C。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
29、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 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3、单项选择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 备的条件不包括 OA:有自己的名称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D:注册资金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民法通那么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选项A、C、D属 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 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 人资格应
30、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此题相关知识点:34、判断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参考答案:正确此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35、判断题但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错误此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但凡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 能力。36、单项选择题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 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局部赊账,年终时共欠小 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 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张某购买
31、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 监护人,无需赔偿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 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 监护人,应当赔偿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 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 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 某
32、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 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37、单项选择题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 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 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 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当?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当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 过
33、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当民事责任;由于第三 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民法通那么第 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 的民事责任。”此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 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防止;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 也未采取防止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 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应选项C为正确答案。38、单项选择题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 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 承当责任。A:该学校B:受害人自己C:该学
34、校和受害人D: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A1民法通那么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 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平安措施造成他 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 承当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39、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 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选项是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当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ABCD此题解释:【答案】A
35、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当,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 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 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 担。”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 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 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 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由买受人承当。”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
36、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 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 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当。” 可知D项错误。40、单项选择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 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以下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那么第78条
37、第3款规定,按份 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 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 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 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 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 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 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 先于债权”原那么,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 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41、单项选择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
38、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 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A:乙和丙B:王某的妻子和乙C:王某的妻子和丙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 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 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 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
39、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 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 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此题 正确答案为Co42、单项选择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 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创造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 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 某的父亲从事的以下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那么规定的监护责任的 是A:将王某对该创造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 价格略低B:将专利权转让局部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
40、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 望小学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创造创造而 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那么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 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 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 权利,受法律保护。” 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 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 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中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 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41、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 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 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43、单项选择题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是A: 25 年B: 30 年C: 50 年D: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 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 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 者
42、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 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 本法不再保护。”故此题选D。44、单项选择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A:民政机关B:司法行政机关C:人民法院D:公证机关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民法通那么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此题正确选项为C。45、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无效的合同?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 同B: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
43、,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 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 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4、多项选择题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 同过程中的以下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A: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参考答案:ABCD此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
44、分立、 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 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 定:”有以下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 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 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D: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 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45、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46、单项选择题根据民法通那么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 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A:从合同签订时B: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C:从财产交付时D:从一方交钱时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那么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 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此题应选C。47、判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参考答案:错误此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土地的所有
46、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48、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D: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49、单项选择题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 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屡次与首饰店 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 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
47、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 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 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 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50、单项选择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 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 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当?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当责任B:乙自行承当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当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 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当民事责任;由于第三 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此题中,甲乙受 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