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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 阶 文 件文件名称:部门质量责任制文件编号版 次拟案单位生效日期分发号A/00品质部编 制: 审 核:_批 准:_文 件 修 订 履 历版 次修 订 内 容修订页次修订日期A/00初版发行无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员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比克电池各部门。3. 内容 3.1 总体要求3.1.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履行本部门的质量职责,对“应知不知、知而不行、行而不效”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对本部门质量工作绩效负责。3.1.2各部门之间、上下工
2、序之间均为内部“供方”与“顾客”的关系,任何“供方”都应积极主动为其“顾客”提供必须的产品、服务或信息,并对因未能达到“顾客”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3.1.3各部门应积极主动保证和改进产品质量,即便没有明文规定,部门也将因质量意识淡薄、扯皮推委、未能有效履行应尽的质量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责任。3.1.4任何部门有权追究直接上游环节(内部或外部)质量责任,包括要求整改、退/换货、赔偿经济损失和处罚,必要时品质中心协助落实。3.1.5各部门对因本部门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内外部质量损失负责。3.1.6各部门按规定要求实现本部门的各项质量指标,并对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3.1.7各部门按规定要求维护
3、质量环境体系运作,并对质量环境体系运作的有效性负责。3.1.8各部门应积极推进专项质量工作,对因其责任延误专项质量工作的进展或效果负责。3.2 各部门主要质量职责和权限3.2.1 品质中心3.2.1.1负责全公司的品质规划和质量策划,各业务中心所属部门的品质控制体系设计,品质管理立法等;对质量体系运作不符合要求的部门进行考核,对由此造成质量事故的部门进行处罚,为质量考核的归口部门。3.2.1.2负责规划品质控制监控、评价和考核体系,对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等环节品质控制工作实施监控和考核;对因监控考评体系不健全而导致的质量责任无法落实承担责任。3.2.1.3组织涉及面广的、系统性的质量整改工作;
4、对不积极主动实施质量整改、整改配合不力、跟进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部门进行考核并处罚。3.2.1.4规划构建公司质量工作基础信息平台,疏通信息渠道,为其他部门质量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对提供“虚、假、错、乱”质量信息的部门进行考核并处罚。3.2.1.5负责各部门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测试验证,以测试数据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产品实物质量;对测试验证的结果承担责任。3.2.1.6对产品测试验证工作负责;对由于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3.2.1.7负责对各部门提供计量服务。对计量的准确性负责。3.2.1.8对所有的来料品质负责。3.2.1.9对公司管理体系的外审结果负责。3.2.3 研发部/工
5、艺部3.2.3.1对设计开发的相关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承担责任。3.2.3.2对新产品开发流程负责,对由于未按开发流程运作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3.2.3.3对新产品开发质量负责,对由于开发质量造成生产过程批量返修、市场投诉、影响市场销售等承担责任。3.2.3.4对新产品移交的技术输出(如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等)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3.2.3.5对本单位的质量整改、市场异常质量信息处理工作负责,对整改效果及市场质量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3.2.3.6负责对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技术立法并监督实施;对以下问题承担责任:a) 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应该建立的标准未建立,不
6、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b) 产品和零部件质量标准不明确,导致各环节质量控制无据可依或控制随意;c) 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不合理,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导致质量事故、顾客投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处罚等;d) 技术标准实施不力。3.2.3.7对制造过程中的试产/量产工艺优化及改进负责。3.2.3.8对工艺文件,图纸等技术文件制定的可操作性,有效性负责。3.2.4 制造部门3.2.4.1对制造部门相关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承担责任。3.2.4.2对从零部件上线到成品入库全过程的品质控制负责,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的一致性;对产品制造质量达不到产品开发设计移交时的技术状态承担责任。3.2.4.3对由于未按品质
7、控制流程运作、产品实物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批量性质量事故时承担责任。3.2.4.4对本单位的质量整改、市场异常质量信息处理工作负责,对整改的效果及市场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3.2.4.5对产品移交时产品开发设计质量状况的可接受性负责,当新产品开发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拒绝接受;对于产品投产鉴定和移交把关不严承担责任。3.2.4.6对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异常,如不良率高,报废率高负责。3.2.5 销售部(含国内及OEM)3.2.5.1负责产品流通环节的品质信息反馈;对成品入库至交付到顾客手中的产品运输和储存质量负责,对因防护不当而造成的批量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承担责任。3.2.5.2负责产
8、品的合同/订单评审,对客户的需求未转化为对产品的具体要求,或未传达到相关部门所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3.2.5.3负责将外部市场异常质量信息及时传递相关部门,对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3.2.6 业务中心品质部门(含品质科/QA科/技术支持科等)3.2.6.1负责各单位质量工作接口和质量纠纷的协调,接受质量投诉;对质量纠纷协调不力、质量投诉处理不当承担责任。3.2.6.2对制程中的重大品质异常反馈及解决负责。3.2.6.3负责生产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控制,确保出厂产品合格;对于因检验控制不力造成的客户投诉/退货及质量事故承担责任。3.2.6.4负责建立外部市场质量信息档案,包括用户档案、
9、客户投诉等,为产品质量分析和改进提供信息支持;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档案的完整性承担责任。3.2.7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开发/管理的结果及采购的物料到货及时率及质量负责。3.2.8机电部对设备工装夹具的管理,维护保养及设备的能力的规划及实施负责。3.2.9计划物控部对产品的生产计划,包装,交付及物料管理,发放,仓储等方面负责。3.2.10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对人员的招聘,人员资质,培训及员工流失率等方面负责。3.2.11其他部门其他部门职责按部门岗位说明书及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3.3 质量责任落实的原则3.3.1各部门负责人(经理,主管工作的副经理,厂长等)为本部门质量第一责任人。3.3.2责任主体明确时,可直接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甚至供应商责任;责任主体不明确时可按照“成品及零部件谁生产谁负责”、“外协外购件、原材料谁采购谁负责”、“新产品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判定责任部门。3.4 质量责任处理与处罚3.4.1 根据质量损失大小、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对质量责任处理方法为:a) 通报、责令改正;b) 承担经济损失、处以经济扣罚;c) 降级、撤职、下岗、辞退;d) 其它。3.4.2相关处罚规定详情可参考公司奖惩制度及体系稽查奖惩制度执行。4.参考文件4.1奖惩制度4.2体系稽查奖惩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