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弱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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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弱电设备采购工程招标文件第1页共104页一、总那么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工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 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质疑函制作说明: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 .质疑供应商假设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 .质疑供应商假设对工程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
2、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100页共104页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 :授权代表:联系 ;地址: :被投诉人1: 地址: :联系人:联系 :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 址: :联系人:联系 :二、投诉工程基本情况米购工程名称:采购工程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令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
3、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第101页共104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L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 .投诉人假设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
4、、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 .投诉人假设对工程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 .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 .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 .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第102页共104页7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序号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序号附:节能产品清单认证
5、证书附表5: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序号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号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截止 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序号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第103页共104页附件6样品或演示授权委托书XXX (单位名称或采购机构名称):兹委派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手机:,代表我公司前来参与采购工程【工程编号:】的递交样品或 参加演示,并全权负责标后取回样品等其他处理事宜。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公章):签发日期: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正面:注:在有样品或演示时,由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委托书至指定地点。第104页共10
6、4页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工程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工程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产品采购工程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采购工程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工程原那么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 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 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
7、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 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 照公平竞争原那么实施采购)。3. 2节能环保要求3. 2.1根据财政部开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工程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 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 19号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 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8、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否那么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 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上期或最最新一期品目清单。本工程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 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 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4. 2. 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内产品,涉及工程评分条款加分项时,应 当提供财库(2019) 18号文件清单,
9、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5. 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6. 3.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工程中,工程由中小企
10、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
11、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 工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 3.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
12、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6. 3. 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 3. 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8. 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开展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 首台
13、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总分值。3 . 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方法,供应商假设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 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 .询问、质疑、投诉4.1 供应商询问供应
14、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方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 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 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lLi o4. 2供应商质疑4.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 疑,否那么,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
15、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需求、评分方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 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 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
16、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负责答复。(详见前附表相关规定)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 2.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4. 2. 3. 2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17、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 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 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 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18、2. 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 3供应商投诉4.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投诉。5.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6.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附件 第一局部招标公告 第二局部投标人
19、须知 第三局部采购需求 第四局部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局部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局部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 2与本工程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投标人 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sdf. lkj/sdf. Ikjzjzfcg. gov. cn)。9.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9.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 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 . 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
20、告 的网站上发布更正、补遗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更正、补遗公告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 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环节的,投标无效。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工程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 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O9 .投标保证金本
21、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工程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工程要求)的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0.1.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
22、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 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 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 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当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2 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其它财务
23、状况报告,新成 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11.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1.1 .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II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III L7符合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IV .1.8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 印件正反面;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招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合 体投标授权书)。11.2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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