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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号施体权力 类别工程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是否纳入 窗口办理备注3市物 价局行政 处分价格违法行 为行政处分1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 条;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 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1.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2价 格违法行为行 政处分规定第 二十四条否4市物 价局政罚 行处行政事业性 收费违法行 为行政处分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条 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 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对违法收费行为不立案、立案后不查处或处 罚不当的;2 .在三十日内未完成举报处理工作或未将举报 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的;3 .不提请有关部门或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4 .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4.重庆市行 政事业性收费 管理条例第四 十二条否5物局 市价行政 处分价格垄断行 为行政处分1 .反垄断法第十条第二款、第 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3、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第五十一条;2 .反价格董断行政执法程序规 定(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第三 条第二款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 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1.反垄断法 第五十四条2反价格垄断 行政执法程序 规定第二十三 条否序号实施 主体力别工程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是否纳入 窗口办理备注6市物 价局行政 处分经营者阻碍 价格监督检 查行为行政 处分1.价格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 三条,r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 (国务院令第585号)第
4、十四条;4 .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 例第三十八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1.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2价 格违法行为行 政处分规定第 二十四条;3.反 垄断法第五十 四条;4.价格违 法行为行政处 罚规定第二十 四条否7市物 价局政罚 行处违反价格鉴 证规定行政 处分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 七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价格鉴证机构存在以下行为之一:转让受委 托的价格鉴证工作;出具虚假的价格鉴证结
5、论; 给委托单位回扣或者购买鉴证物品;索取、收 受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泄露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法律、法 规禁止的其他行为;2.价格鉴证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同时在两个 以上价格鉴证机构执业;以个人名义接受价格 鉴证业务;提供虚假的价格鉴证结论;购买鉴 证物品;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 不正当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 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1-2.重庆市价 格鉴证条例第 三十四条否序号实施 主体力别工程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是否纳入 窗口办理备注8市物 价局政罚 行处违反价格监 测规定行政 处分1.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改委 令20
6、03年第1号)第十九条;2. 重庆市价格监测方法(渝府令 第28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五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不执行价格监测制度,影响价格监测工作的; 2.上报价格数据错误较多,严重影响数据准确 性和代表性的;3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或篡改价 格数据资料,造成全国或地区汇总数据严重失 实的;4 .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5 .瞒报、虚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信息的; 6.泄露属于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价格监测 信息的;7.将价格监测信息用于价格监测工作以外活动的; 8.影响监测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的。1-3.价格监
7、测 规定第二十一 条;4.价格监测规 定第二十三 条;58.重庆市价 格监测方法第 三十六条否9物局 而价行政 处分违反价格成 本监审规定 行政处分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本钱监审 方法(渝府令第286号)第二十 五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在本钱监审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 虚作假,泄露经营者商业秘密的。1.重庆市政府 制定价格本钱 监审方法第二 十七条否10物局 市价政制 行强暂停相关营 业1.价格法第三十四条;2.价 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国务 院令第585号)第十五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
8、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1 .价格法第 四十五条;2 .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3 .价格违法行 为行政处分规 定第二十四条否序号实施 主体力别工程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是否纳入 窗口办理备注11市物 价局行政 奖励价格违法行 为举报奖励1.价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2.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 家发改委令第6号)第十六条;3.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方法(发 改价监(2014)165号)第三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未经举报人同
9、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 容和奖励等情况。价格违法行 为举报奖励办 法第十二条否12市物 价局其他 权力制定地方定 价目录1.价格法第十九条;2.重庆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 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90 号)第三条第(二)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的; 2.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1 .价格法第 四十五条;2 .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否13物局 市价他力 其权制定政府定 价和政府指 导价1.价格法第十八
10、条、第二十二条; 2.国家开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 (发改办价格20051205号)第三 条;3.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 家开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 号)第五条;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 规那么(国家发改委令2006年第44 号)第十三条;5.政府制定价格听 证方法(国家发改委令2008年第2 号)第三条、第六条;6.重庆市定 价目录(渝价(2003)234号);7.重庆市价格听证目录(渝价 (2012)425号);8.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价局主 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渝办发(2009)190号)第二 条第(四)项;授权
11、依据:1.重庆 市定价目录(渝价(2003)234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2011年 市人民政府令第251号)附件3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的; 2.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3 .制定定价听证目录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未举 行听证会的;4 .违反规定程序组织或者举行听证会,情节严 重的;5 .在听证会的组织或者举行过程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1 .价格法第 四十五条;2 .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4.政府
12、南定价 格听证方法第 三条; r政府葡定价 格听证方法第 三十二条; r价格金第 四十六条;政 府制定价格听 证方法第三十 三条否序号施体.力别工程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是否纳入 窗口办理备注14物局 市价其他 权力价格本钱监 审、调查1.价格法第二十二条;2.政 府制定价格行为规那么(国家发改 委令第44号)第十一条;3.政 府制定价格本钱监审方法(国家 发改委令第42号)第四条、第五 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三款、第二 十三条;4.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 本钱监审方法我渝府令第286号) 第四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泄露国
13、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2.对列入本钱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本钱 监审制定价格。1 .价格法第四 十六条;政府制 定价格本钱监审 方法第二十条;重庆市政府制 定价格本钱监审 方法第二十七 条2 .政府制定价格 本钱监审方法 第十八条重庆 市政府制定价格 本钱监审方法 第二十六条否15市物 价局他力 其权价格监测1.价格法第二十八条;2.价 格监测规定(国家发改委令2003 年第1号)第三条、第九条;3. 重庆市价格监测方法(渝府令 第280号)第四条第一款、第十 条、第十一条;4.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价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14、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90 号)第二条第(六)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2 .不执行价格监测制度,影响价格监测工作的; 3.上报价格数据错误较多,严重影响数据准确 性和代表性的;4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或篡改价 格数据资料,造成全国或地区汇总数据严重失 实的;5 .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1.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 24.价算监测 规定第二十一 条;5.价格监测规 定第二十三条否16物局 市价其他 权力实施价格干 预措施和紧 急措施价格法第三十条、
15、第三十一 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2.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1 .价格法第 四十五条;2 .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否序号施体.权力 类别工程名称权力主要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是否纳入 窗口办理备注17物局 市价其他 权力明码标价方 式监制1.价格法第十三条;2.关于 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 定(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六条;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重庆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 发(2009)190号)第二条第
16、(七) 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以下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泄露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 忽职守、索贿受贿。1.价格法第 四十六条否18市物 价局其他 权力价格鉴证及 价格鉴证复 核裁定1.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第二条 第二款、第四条、第十三条、第 二十五条;2.扣押、追缴、没收 物品估价管理方法(计办1997) 808号)第一条;3.国家开展改 革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 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 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厅(2008) 1392号)第一条、第二条;4.涉 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 法(计价费1
17、998775号)第 二条、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十二条、第十四条;5.重庆 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方法 (渝价2012)81号)第五条、 第十五条;6.纪检监察机关查办 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 方法(中纪发(2010)35号)第 十八条7.国家开展改革委、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 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 格(2010)770号)第二条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后卜列情形 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当相应责任: 1.价格鉴证机构后卜列行为行为之一的:转让受 委托的价格鉴证工作;出具虚假的价格鉴证结 论;给委托单位回扣或者购买鉴证物品;索取、 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泄 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法律、 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2 .价格鉴证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时在两个以 上价格鉴证机构执业;以个人名义接受价格鉴 证业务;提供虚假的价格鉴证结论;购买鉴证 物品;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 正当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 隐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3 .价格鉴证人在价格鉴证活动中,因故意或重 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4 .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枉法,弄虚做假 的。12.重庆市价 格鉴证条例第 三十四条;3 .重庆市价格 鉴证条例第三 十五条;4 .涉案物品价 格鉴定复核裁 定管理方法第 二十二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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