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二次知识点检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二次知识点检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二次知识点检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4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考试卷(一)甄题精选第二次知识点检测试卷(含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以下说法中哪个是正确的?A、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在其离任后,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 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检察官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检察官王某接受自己亲哥哥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D、检察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20条的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 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 的诉讼代
2、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 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至始至终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 人或者辩护人,而不是在该检察官离任后,故A选项的说法错误;检察官离任后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或者辩护人,只是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应选项BD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 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以下人员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 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
3、察院、公安机关、国 家平安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 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C选项的说法正确。2、以下关于法律制定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法律制定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B、法律制定的含义与狭义上的立法概念是相同的C、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制定是各个利益集团进行利益表达、利益妥协的过程一规定有可能造成对中国出口的连锁反响,导致许多进口国同时对中国 产品采取措施。(1)磋商。根据议定书
4、,如果中国产品进口到任何成员境内 的增加数量或条件,足以对进口成员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 内生产商造成了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的威胁,受影响的成员可 以要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法,包括受 影响的成员是否应据保障措施协议采取保障措施。因此,B选 项正确。(2)中国自己采取措施。如果在双边磋商中,双方一致认为 中国产品的进口是市场扰乱的原因,并且有必要采取措施制止 或补救市场干扰,中国政府应采取这样的措施。(3)受影响的国家采取措施。如果在中国收到磋商要求60 日内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在制止或补救市场干扰的限度内,受影 响的进口成员可以自由决定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进口。 如果进口成
5、员根据进口的相对增加采取措施,该措施维持期限 超过2年时,中国可以对该成员中止同等程度的减让或义务; 如果进口成员根据绝对的增加采取措施,那么在该措施维持超过 3年时,中国可以中止同等程序的减让或义务。在紧急情况下, 延迟采取措施可能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受影响的成员可以录 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措施。因此,D选项正确。(4)受贸易转移影响的其他国家采取措施。世界贸易组织的 其他成员,如果认为进口成员采取的过渡期保障措施造成了对 其市场的贸易转移,可以要求与中国、相关成员进行磋商。如 果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日内没有达成协议,要求磋商的成员, 可以对该产品中止减让或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其程度限于制止
6、 或救济该转移的必要程度。此题是两个时间不同,受中国产品10 进口影响的国家是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60日内未达成一致可自 行采取措施;受贸易转移的其他国家是在发出磋商通知的60日 内没有达成协议,即可采取措施。故C项错误。17、乙女听说甲男能将10元变成100元,便将家里的2000元现金 交给甲,让甲当场将2000元变成2万元。甲用红纸包着2000元钱,随 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 乙,让乙2小时后再翻开看。乙2小时后翻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抢夺罪【参考答案】:A【考点】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一般情况下
7、,这两种犯罪的界限不难区分。但如果在同一 起案件中,行为人既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又使用了秘密窃取的 手段,那么较难区分。对此,需要考察在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时 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什么。如果起只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骗,就 应定诈骗罪;如果起只要作用的是秘密窃取,那么应定盗窃罪。 例如,行为人盗窃邮局汇款通知单、提货单、存折、支票等票 据的,如果权利人已经在上述票据上签字,加盖好了公章,行 为人凭票即可取得票面上记载的财物,行为人支取财物的行为 是先前盗窃行为的延续,是盗窃完成的必要手段,在此情形下, 只构成盗窃罪。如果行为人盗窃没有加盖公章、签名的空白支 票,然后伪造公章和签名,自填金额,骗领财物,其非
8、法获得 财物起主要作用的是欺骗手段,盗窃行为只是为其冒领财物创11造必要条件,故应定诈骗罪。止匕外,还要考察行为人是如何从 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持有人的控制下取得财物的。如果欺骗 手段并没有对他人产生实际的心理影响,使他人仿佛“自愿” 地交出财物,而是从他人的直接控制之下秘密地窃取财物,那么 应当以盗窃罪论处;反之,如果欺骗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 并基于这种认识而处分财物的,应以诈骗罪论处。如在商场假 装成顾客,要求售货员将时装拿来试穿,然后乘人不备悄悄溜 走。售货员将时装交给行为人试穿并非一种处分行为,衣服仍 在售货员的控制之下。行为人是通过溜走的方式,使时装脱离 售货员的控制,因此其行为
9、属于盗窃。但是,如果行为人说, 身上没有带够现金,需要回家去取,并经售货员允许将衣服穿 走,那么属于诈骗。因为行为人通过欺骗使售货员作出了财产处 分行为。再如行为人向自动售货机投入金属片以取得售货机内 的商品的,从没有处分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患者那里取得 财产的,因为相对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无从谈起,因而不构成诈 骗罪,只可能成立盗窃罪。此题中,甲取得财物并非基于乙的 处分行为,而是秘密窃取行为。18、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对其进行 房地产开发投资,预售商品房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何者不是必须 具备的条件:A、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预 售
10、许可证明B、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C、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已经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参考答案】:D12【解析】: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 建设的资金到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 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 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
11、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依此,题中A、B、 C选项均为必备条件,而D项不是必备条件。19、于某明知高某从事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而把自己运输、携带 入境的制毒物品卖给高某以供其制毒使用,对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走私制毒物品罪B、制造毒品罪C、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并罚D、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择一重罪处分【参考答案】:B【解析】:明知他入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走私的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20、以下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甲欠乙赌债,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B、丙因走私被海关依法罚款1000元.丙与海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属 于调整性法
12、律关系C、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有取得价款的权利,买受人有取得合同标 的物的权利.丁与戊签订了购买服装的合同,丁因此应当向戊支付价款, 戊那么应当将服装交付给丁.这说明丁与戊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合同法上规 定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两者之间没有区别13D、己将庚打成重伤,己的行为不属于合法行为,因此不属于法理上 的法律行为【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甲 欠乙赌债,由于赌债不受民法保护,因此甲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选项A表述正确.调整性法 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人们 的违法行为
13、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关系.丙走私物品,海关对其进行处 罚,丙与海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由于丙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故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而非调整性法 律关系,应选项8的表述错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作为法律规范内容的权利义务(法律上规 定的权利义务)虽然都具有法律属性,但它们所属的领域、针对的法律主体以及它们的法律效力存在 一定的差异,选项C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差异,表述错误.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概念与民法中的民事行 为概念略有不同,在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既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 的.故正确答案选A.21、贾政欲强奸秦可卿,先将秦可卿关在室内,继而实施
14、奸淫,贾 政的犯罪行为属于何种罪数形态?A、连续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集合犯【参考答案】:C【解析】:关于A选项。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 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此题中,贾政并没有连续实施同一犯罪。因此,A选项错误。关于 B选项。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是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而该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此题中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和强奸两个行为,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基本 特征。因此,B选项错误。关于C选项。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 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要求有两个以
15、上犯罪行为,且在客观上存在目的行为 与方法、手段行为的牵连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同时触犯两个以上不同的罪名的情形。本 题中,行为人的目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其手段行为又构成非法拘禁罪,所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属于牵 连犯。因此,C选项正确。关于D选项。集合犯,是指构成要件预定了数个同种类的行为的犯罪。本 题中,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和强奸两个不同种类的行为,不符合集合犯的特征。因此,D选项错误。 此题的正确答案为Co22、现代国际法开始形成的标志是。14A、1789年法国大革命B、资产阶级革命C、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D、1949年中国革命【参考答案】:C【解析】:俄国十月革命和第一次世界大
16、战以后,确立了包括废除战争等许多新的进步的原那么、 规那么,国际法有了很大的开展和进步。23、货物尚未全部装完,或货物已在承运人的接管下,但尚未开始 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是()A、倒签提单B、备运提单C、预借提单D、未装船提单【参考答案】:C【解析】:A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一种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B是指承运人 在收到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后,应托运人的请求,于货物装船前签发的提单。又叫收货待运提单和未装 船提单。24、清末官制改革中,将大理寺改为A、高等法院B、最高法院C、大理院D、刑部【参考答案】:C15【解析】:1906年,清政府设度支部和邮传部,分别管理财政和交通、邮政、
17、电信事务;同时, 兵部改陆军部,掌管军政;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掌管审判;改商部为 农工商部,全面负责农工商各政;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掌管警察和户籍;改理蕃院为理蕃部,仍掌管 蒙、藏、回等民族事务。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起草工作属于以下哪种规范 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A、法律汇编B、法律编纂C、法律清理D、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基本方式包括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法 律汇编,也叫法规汇编,是对已经公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 的或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汇编成册。它不是国家的立法活
18、动,仅是一 项技术意义上的工作。法律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 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纂成具有 完整结构的、统一的法典的活动。法律编纂是以制定法典为目的,因此 也称法典编纂,它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之一,只能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进行。 此外,有些学者还认为法律清理也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一种方法。 至于D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那么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 方式。曲此此题选B26、王娟和刘涛通奸,王娟的丈夫张彪欲杀死二人,来到刘涛的便 利店,将王娟和刘涛二人头部砍成重伤。刘涛的三星手机掉到地上,张 彪看到后临时起意要捡走,刘涛呻吟着不让捡,但张彪仍将手
19、机捡走。 根据上述案情,对于张彪的定罪结论正确的选项是:A、张彪构成故意伤害罪B、张彪构成盗窃罪16C、张彪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D、张彪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夺罪,应当数罪并罚【参考答案】:C【解析】:因为张彪为了报复,实施杀人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其捡走手机的行为 是在行凶之后,对被害人的暴力威胁仍然存在,且刘涛尚未丧失知觉,其利用被害人不能对抗、也不 敢对抗的处境,临时起意捡走手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 问题的意见第8条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 人不能对抗、不敢对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
20、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 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觉察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 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应构成抢劫罪。所以对王军应 当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27、国际法中平等国家之间无管辖权表达了原那么。A、不干涉内政B、平等互利C、主权平等D、司法独立【参考答案】:C【解析】:国家间无管辖权表达的是主权平等原那么。因此应选c项。28、以下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那么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项不正确的? ()O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 和基本要求B、法律职业
21、道德的基本原那么可以盲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 业责任的法律依据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那么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 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17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那么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解析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那么是指法律职业 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但它不能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 据。法律职业道德原那么的基本内容构成了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 职业道德的原那么要求有不同的内容。应选B29、2004年6月22日,某县第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
22、 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以下哪种措施是合法的?A、第一中学在事发后2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B、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C、县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D、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参考答案】:A【解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 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此,选项A的措施是合法,应选
23、择。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 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丧失的;(四)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因此,选项B不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 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18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可见
24、,对食物和水源财权控制措施的权力 归属于全国和地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而非当地人民政府。故 选项D错误。第四H一条规定,对传染病爆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突发事件 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 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 就地治疗的措施。对需要治疗和转诊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 一款的规定执行。据此,就地隔离观察措施针对的是传染病人和疑似传 染病人,而不是题目中的食物中毒学生。应选项C错误30、肖律师在其代理的一起侵犯商标权案件中存在泄露商业秘密的 行为,应由以下哪个部门予以处分()A、市级司法行政部门B、省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考 试卷 精选 第二次 知识点 检测 答案 解析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