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docx
《(2022年-2023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2023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docx(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第一局部协议书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 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 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二、分包合同价款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
2、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7.4工程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 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那么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 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工程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 不予答复,应承当因延误造成的损失。7 .5承包人如需更换工程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 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分包工程经理8 . 1分包工程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8 . 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工程经理签 字后送交工程经理,工程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8 .
3、 3分包工程经理按工程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 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经理取得联系时,分 包工程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48小时内向工程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当由此发 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当费用,不顺延 工期。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工程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 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8 . 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工程经理。9、承包人的工作9 .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
4、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 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 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当因此发生的费用。(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 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6)承包人应做的
5、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9 .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 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10、分包人的工作10 . 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 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 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 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 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当由此发生
6、的费用。(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 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 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 包人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 员在工
7、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 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 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 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0 . 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 人有关损失。11、总包合同解除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那么承 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
8、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11 . 2因本合同第11 .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 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 1款约定 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那么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11 . 3在本合同第11 .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 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12、转包与再分包12 .1除12 . 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 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局部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
9、将其承 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当违约责任。12 .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 质的劳务分包企业。12 . 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催促和检查, 并承当相关连带责任。三、工期13、开工与延期开工13 . 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 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 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 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 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
10、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 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3 .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经 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 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4、工期延误14 . 1因以下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工程经理确认,工期相 应顺延:(1摩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 施工场地;(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 能正常进行;(4)工程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
11、发出的指令错 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6)不可抗力的原因;(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工程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4 . 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 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 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5、暂停施工15 .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 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2、16、工程竣工1 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 期竣工。2 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 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当违约责任。16 . 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四、质量与平安17、质量检查与验收17 .1分包工程质量应到达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 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 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 用条款内约定。18 . 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19 . 3分包工程的检查、
13、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 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当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当的义务,但 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当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20 . 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 质量。1&平安施工21 . 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平安标准 组织施工,承当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22 . 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平安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 出平安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当。23 . 3发生平安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五、合同价款与
14、支付24 .合同价款及调整19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 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 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19 . 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 变。以下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 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
15、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 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本钱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本钱和酬金两局部,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 款内约定本钱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19 . 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19 . 4分包人应当在19 . 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 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 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
16、同意 该项调整。19 . 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局部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20、工程量确实认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 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 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 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 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 无效。20 .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 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
17、支付的依据。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 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20 .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承包人不予计量。21、合同价款的支付21 . 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 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21 . 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 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X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 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1 .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
18、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 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 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21 . 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 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当违约责任。六、工程变更22、工程变更22 . 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 行变更:(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 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2 )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22 . 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
19、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 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工程经理 并向工程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工程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 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22 . 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确实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 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 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 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22 . 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七、竣工验
20、收及结算23、竣工验收23 .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 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 交日期和份数。23 .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 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 局部,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 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 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23 . 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 相应缺陷并承当相应的质量责
21、任。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 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24、竣工结算及移交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 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 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L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分包人的报价书;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
22、用条款;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局部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 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本钱协议书 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当保修责任。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 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 义务,并与承包人承当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23、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 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赢行贷款利率支付拖 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当违约责任。25、质量保修25 .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 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 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八、违约、索赔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2023 工程施工 专业 分包 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