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服务标兵”“优质政务服务窗口”“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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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服务标兵”“优质政务服务窗口 ”“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为民情怀,聚焦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发挥 先锋模范作用,为政务服务事业开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文件 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组织开展“服 务标兵”“优质政务服务窗口” “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评选活 动。一、指导思想把群众办事的需求作为我们的工作起点,把群众办事满意作 为我们工作的终点。通过开展“服务标兵”“优质政务服务窗口” “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 部职工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
2、的干劲,建立 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 锋模范作用,努力创立一批让群众办事满意、让群众认可的优质 服务窗口。二、活动目标以各单位窗口党员为主体,紧紧围绕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提高自身素质、 激发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各单位 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优良的素质和争优县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政务服务口”考评细那么-10 -考评考评方法考评分考评标准备注“优 质政 务服 务窗 口 ” 考评 方法每季度从工作纪律 业务办理、规范操 作、服务质量、群 众评价等方面对窗 口进行考评,对得 分
3、前6名的窗口授 予“优秀政务服务 窗口”旗牌。(-)工作纪律201 .自觉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考勤制度,得10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 分;旷工每半天每人每次扣2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打瞌睡等,每人 每次扣1分;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利用电脑或手机玩游戏、 看视频、听音乐、聊天、购物、查阅股市等,每人每次扣1分。2 .自觉遵守中心会议、学习制度,得10分。参加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开展 局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时,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 人每次扣2分。3 .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未按要求着工装,披头散发,每次扣1分。(未配 置工装的及时报备,已配置的按要求统一着工装)-11
4、-4.每年第四季度考核时,窗口工作人员个人本年度事假累计超过15天,扣1分(每超过1天加扣1分);以上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二)服务态度20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优,得20分。1 .服务态度不端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人每次扣2分。2,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每次(件)扣2分。3 .不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开展局开展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每次扣2分。4 .窗口工作人员被办事群众评定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等级的,经 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以上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三)服务质量301 ,严格按照最新公布的操作规范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得5分。未公布办事 指南或一次性告知单的每件扣2
5、分,窗口工作人员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的每 件扣1分。2 .政务服务事项在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的,得5分。存在“体外循环” 或“两头受理”的,让服务对象在单位与窗口之间“两头跑”的,或将已 纳入中心办理的事项拿回原单位办理的。3 .办件没有过失的,得5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事项不能按时办 结的直接扣5分;造成服务对象办事材料丧失的每件次扣2分。以上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四)业务技能10业务熟悉,办事效率高的,得10分。1 .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程序、规定不熟悉,造成工作失误,每人每 次扣2分。2 .接待咨洵时,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洵或未一次性告知服务对 象其申办事项所需要
6、全部材料,造成服务对象屡次往返的,每次扣2分。(五)卫生保洁10保持办公场所(指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桌面周围及后台区域)整洁,资料 摆放有序,得10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 完该项分值为止。-12 -(六)创新争优10因政务服务工作获国家、自治区、来宾巾、县级表彰的单位,分别得10分、8分、5分、3分。同时获得两种类型的表彰,以级别高为准。-13 -县政务服务中心“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负责清单考评种类考评方法考评标准备注“群众不 满意服务 窗口 ”考评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在当 年四个季度评选的“优质 政务服务窗口”总分量化 基础上,全年总测评分排 在后二名的,且存在如下 负
7、面清单情况之一的窗 口列为“群众不满意服 务”窗口违反“首问责任制”对办事群众态度生冷、爱理不理、能推就推的“懒 政”行为。违反限时办结制,存在“怠政”慢作为,久拖不办,影响工程实施或 政府部门形象的。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滥政”乱作为现象。违反上班工作纪律,被督查、巡查、检查发现,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被纪检 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的。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14真诚的服务,创立群众办事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树立政务服务 良好的社会形象。三、评比内容主要从服务质量、业务办理、规范操
8、作、工作纪律、服务态 度、工作环境、服务仪表、群众评价等情况进行评比。(一)“服务标兵”评比标准主要依据县政务服务中心“服 务标兵”考评细那么(附件1)进行评比。每季度评选一次,服 务标兵名额为20名。窗口工作人员5人以上的,名额按窗口工 作人员的20%进行确定;窗口工作人员5人(含5人)以下的, 最多评选1名。(二)“优质政务服务窗口”评选标准主要依据县政务服 务中心“优质政务服务窗口”考评细那么(附件2)进行评比。 排名前6名评为“优质政务服务窗口”。(三)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年度“群众不满意服务窗口” 评选。(四)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季“服务标 兵”评选资格。1 .因工作
9、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原因被服务对象 投诉,经查属实的;.有吃、拿、卡、要等推诿扯皮现象,经查属实的;2 .被新闻媒体批评曝光、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通 报批评的;4有违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行为的;5 .出现超时办结件的;.与服务对象争吵的;6 .公众评议有不满意情况的。(五)参评窗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季“优质政务服 务窗口”评选资格。1 .迟到、早退每月各项合计次数达3次以上,或旷工2次, 或1次旷工1天以上的;2 .在工作区吃零食,串岗聊天,利用电脑或手机上网聊天、 炒股、听音乐、看视频、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出现超时办结件的;3 .因工作作风、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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