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节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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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毕节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 神,全面治理我市农业农村污染,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 境问题,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 施方案(黔环通2018) 32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开展理念,按照实 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强 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
2、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 业模式生态化,多措并举补齐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 出短板,推进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实现百 姓富、生态美的毕节试验区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那么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审批程序和招投标 程序,降低建设本钱,确保工程质量。实行监督检查常态 化,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 改到位的,对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或约谈。对新建污染治理 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资金和项 目。(牵头指导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V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1 .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不断提高畜 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畜一沼一菜(粮、果、茶、 草)”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促进种养循环开展。推广雨污 分流、干湿别离、堆肥发酵、粪水处理、沼气技术、臭气控 制等先进适用技术和节水设备,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 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 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先易后难、分期治理和到2020年 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要求,不断提高畜禽 养殖标准化水平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
4、理能力。规范提升兽 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 造。(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102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 用,实现生猪等畜牧大县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 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 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 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 污综合利用率到达75%以上。(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 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3 .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 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年出栏生猪50
5、00头(其他畜禽种类 按猪当量折算)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 区)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 登记表制度,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 制度。(牵头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 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和建立 粪污收集处理台帐,记录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利用情 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 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
6、统一管 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以畜牧业绿色开展为 导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11 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装备配套率。到2019 年,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装备配套达90% 以上;到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到达95%以上。(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 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4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认真贯彻落 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渔业开展的决策部 署,加快转变渔业方式,探索推进“零网箱生态鱼”的渔 业开展模式,加快全市生态渔业开展。落实市级养
7、殖水域规 划,控制养殖区域的分布密度,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科学投放水产品种,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生物多样性;加强 饲料、鱼药等投入品监管,严禁使用违禁违规药品,引导水 产生产者合理适度投饵、用药,确保水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 境。在被污染的水域利用微生物降解技术进行水域生态系统 环境修复技术的研究推广,并加强对养殖循环用水及养殖废 水排放处理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取缔非 法养殖,严格杜绝库区网箱养殖。大力推进以长江流域为重 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水域环境 监测。(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 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
8、县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四)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121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 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严格 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 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 肥施药机械设施。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协同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 应用。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利用率
9、到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到达40%以上,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到达90%以上,全省主要农作物绿 色防控覆盖率到达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 统治覆盖率到达40%以上。(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 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 管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坚持 “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那么,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和管理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 秆还田,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
10、、饲料化、基料化多种形式利 用,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到达80%。市农业农村13 局要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区)强化秸秆禁烧燃烧管理,各县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镇(乡)、村强化秸秆 禁烧燃烧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 秸秆禁烧管控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牵头指导单 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开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农膜污染防治,在重点用膜地区,整县推进农膜回 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加大新修订的地膜国家标 准宣传贯彻力度,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完善废旧地膜 等回收处理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
11、”的地膜生产者责 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牵 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开展改革委、市 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 委会)4.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开展节水农业,实施 有关国家节水减排战略,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 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开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 节水技术。2020年,全面完成省级下达高效节水灌溉和农业 灌溉用水量控制任务,确保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 到0.48以上,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开展种植产 业模式生态化试点,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开展试验示范区创 建,大力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每年示
12、范推广果蔬生态化 栽培技术80万亩。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发挥生态资源14 优势,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 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 府 管委会)5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 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前建 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平安利 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 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平安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 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 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 植食用农产品;实施重度污染
13、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 还草。(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 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 府管委会)6.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 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 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 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牵头指导单 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 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 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要及时划入严格管 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15险。(牵头指
14、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 境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五)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 求,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县为单位建立农 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开展产业目 录,明确农业产业开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 线约束。(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 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开发建设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牵头指导单 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 单位:各县区人
15、民政府管委会)在赤水河、乌江、牛栏江等重点河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 和草海、洪家渡水库等重要湖库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 形式围垦河湖、违法占用河湖水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农业 面源污染。(牵头指导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 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充分利用乡村治安 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鼓励公众监 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结合第 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相关部门已开展的污染源调查统计工16作,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牵头指导单 位:市生态环境
16、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 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 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牵头指导单位:市 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 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转移支付支持范围的县 域,应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他有条件的县 (区)可适当设置或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牵头指 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
17、局、市财政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结合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 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 下倾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牵头单位:市 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区人17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规模以上 养殖场生产、设施改造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加强肥料、农药 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肥料、农药使用调查和监测评价体系。(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 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保障
18、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县(区)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 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形成工 作合力。加强污染治理信息沟通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 估。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 加快治理辖区内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明确牵头责任部 门、实施主体。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 际抓紧编制各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并做好与既有 工作的衔接和统筹。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在强化任务 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对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严重、造成水质 超标等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规划。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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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节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 农业 农村 污染 治理 攻坚战 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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