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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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 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 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规定,结合学校实 际,制订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各类 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重点是总投资估算在 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估算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典型工程。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对建设工程活动 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确实认和评价活动。第四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和校内各单 位规范工程管理、完善内部控
2、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资源绩 效,防范建设风险、促进廉建。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的投资立 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 务和管理活动。4.审计部门对回复意见进行核实后形成投资估算、设计 概算审计意见。第十六条施工前阶段审计程序(一)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1 .工程主管部门将编制好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 行初审后及时送审计处;2 .审计处在接收完整资料后,委托中介机构对送审的招 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审核,工作时限从接收完整资料之 日起计算:500万元以下的工程10-15天;500万元至2000万 元的工程15-20天;2000万元至5000万元
3、的工程20-30天; 5000万元至1亿元的工程30-40天;1亿元以上的工程40-60 天;3 .中介机构将审核结果报审计处,审计处组织工程主管 部门、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征求意见后并最终确认,形成招标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计意见。(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1 .招标管理部门在招标文件审核后、工程主管部门在施 工合同审核后及时送审计部门;2 .审计部门在接收完整送审资料后进行审核,在3-5个 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 .送审部门参考审计意见和建议,对招标文件、施工合 同进行修改和完善;4 .招标文件定稿后及时送审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定稿 后按学校经济合同会签程序进行。第十七条施工阶段审计
4、程序(一)隐蔽工程1 .合同规定必须由审计人员鉴证的隐蔽工程,工程主管 部门在隐蔽工程封闭前2天通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查看记录后提出审计意见;2 .工程主管部门落实并实施审计意见。(二)暂估价材料和设备采购1 .暂估价材料和设备以询价等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 主管部门在询价采购前3天向审计部门提供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性能指标、暂估价等资料;暂估价材料和设备需公开招 标采购的,工程主管部门在招标前5天将相关招标资料提供给 审计部门;2 .审计部门经市场考察和询价后,对上述资料进行综合 评估,5-7个工作日内提出该材料或设备的建议价格和相关意 见;3 .工程主管部门将选定材料的相关资料及时送
5、审计部门 备案。(三)工程进度款1 .由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实际形象进度提交工程量统 计资料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2 .中介机构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咨询意见。 中介机构审计咨询意见报审计处审定并备案;3 .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的咨询意见办理工程进度款支 付相关手续。(四)工程变更1 .工程主管部门将变更理由、变更方案、变更预算书及 按管理权限签署的审批意见等变更资料及时送交审计部门;2 .审计部门根据所收到的变更资料对变更价款进行审 核,并根据变更工程量的大小,在3-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意 见;3 .在无特殊情况或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原那么上均 应先完成论证和审批程序,再下达工程变
6、更单。(五)现场签证工程主管部门将完整的现场签证相关资料,在现场签证手 续办理完毕后3天内提供给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对签证内容及 费用进行审核。(六)索赔1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和报告,工程主管部门进 行初步审核后及时送交审计部门;2 .审计部门对初审后的报告进行全面核查和验证,提出 审核意见,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与施工单位落实索赔 金额;3 .对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工期延误等, 工程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积 极协助工程主管部门提出反索赔。第十八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主管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将 竣工结算资料初步审核后送审
7、。结算资料按建设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一次报齐,工程主管理部门填报结算审计委托登记 表,施工单位应签署结算审计承诺书;2 .中介机构在审计处领取结算送审资料,于5个工作日 内提出补充资料意见书,工程主管部门接到意见书后在5个工 作日内补齐相关送审资料,超过时限,审计处原那么上不再接收 补充资料;不合规、不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审计处可以拒 收;3 .中介机构在收到完整资料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审核 意见,工作时限从接收完整资料之日起计算:送审金额在500 万元以下20天内完成、送审金额在500-2000万元30天内完 成、送审金额在2000-5000万元45天内完成、送审金额在 5000万元以上60
8、天内完成;4 .施工单位在收到审核报告初步意见后7-14天内与中介 机构进行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各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 回复。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一起进行 现场踏勘;对实际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要素的真实性、合法性进 行核实,核对相关资料,由施工单位、工程主管部门书面确 认;5 .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或分歧问题时,技术问题由 审计处、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由审计处、工程主管部门、招标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中介机构协 商处理;原那么性问题报学校议决;6 .施工单位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中介机构将审核结果 送审计处复核,由审计处办理结算审计报告批复表,作为 建设
9、工程财务结算依据;7 .工程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自行审核工程(2万以下修缮 工程)的管理,建立审核管理流程,配备必要人员,规范审核 结果并对结果负责,审核结果作为财务结算依据。第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和程序按相关制度 规定执行。第五章审计结果运用及其它第二十条审计处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出 具审计意见,催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 索,应及时移送纪监部门核实查处;对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 问题,应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校有 关部门应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 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第二十一条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在干部
10、管理监督、 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应将审 计结果及其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参考依据。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结果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 范围内公开。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结算审减率W6%,结算审核费由建设 单位全额承当;结算审减率6%,超6%局部结算审核费由施工 单位承当,其费用从建设工程结算金额中扣除。以上规定由工 程主管部门负责列入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第二十四条为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对一年内有2个建 设工程结算审减率超过20%、或一个建设工程结算审减率超过 30%的施工单位,学校取消其继续承接学校建设工程的资格。 以上规定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列入施工合同中。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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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版 学院 建设 工程 管理 审计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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