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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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方法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 展,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 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一、接待原那么国内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对口对等、严格标准、 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那么;外宾接待工作应当坚持业务必需、友好 对等、务实节俭的原那么。二、接待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学校及下属各单位需要从财政资金中列支费用的 各类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国内公务接待和外宾接待(以下如无特别指 出,一般指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包括:外省市、兄弟院校、上级职能部门及其他相 关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到学校出席会议、考察调
2、研、执行任务、学 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学校领导到上级行政机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等用公款报销开支的公务活动。学校国内公务分为校级公务和非校级公务:1.校级公务校级公务活动接待主要由学校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下活动作为校级公务活动:(1)国家、省(部)级领导、市(厅级)领导,上级主管机关 领导,兄弟院校校领导来校视察、考察、指导工作。(2)以学校名义邀请著名专家、学者、社会活动家来校讲学、 访问、考察、指导工作。(3)学校主办的会议、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开展的没有明确的 校内对口单位的活动。(4)兄弟院校、单位来校开展的综合考察活动。(5)校领导单独(未安排随行人员)到上级行政部门、
3、兄弟院 校处理学校事务的活动。2 .非核级公务非校级公务活动接待按照对口原那么,根据来访对象、来访目的、 活动内容和时间,由分管校领导确定对口接待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 下活动作为非校级公务活动:(1)校领导带着职能部门到上级部门处理对口业务工作,根据 需要安排的接待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2)对兄弟院校来校开展的单一考察、交流、研讨活动,由对 口部门负责接待。(3)对兄弟院校、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级单位、校友组织来访、 一般工作联系,由校内对口部门负责接待。(4)对按合作协议和聘约来校兼职、兼课,应邀来校讲学的教 授、专家、知名人士分别由邀请部门负责接待。(5)各学院、各职能部门主办或承办上级
4、对口部门布置的会议、 大型活动,由主办或承办部门负责。3 .其他情况的接待工作,报请校领导审定后执行。三、审批管理1 .学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含有休假、探亲、旅游等 非公务内容的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2 .学校严格控制公务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 禁止到异地进行一般性、重复性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 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3 .公务接待实行审批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 应当填写XX师范学院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以下简称事前审批 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等材料一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事前 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
5、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 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4 .公务活动的派出单位应当向学校发出公函,告知公务内容、行 程和人员。公函原件或复印件(接待单位加盖公章)在报销时提交财 务部门。无公函的活动原那么上不予接待。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供公函的,应 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客人来访信息。其中:属于上级机关部门领导来校 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的,提供 记录(加盖公章)或检查通知;属 于外地专家学者和领导来校讲学(或参加讲座、调查、评审等活动) 的,由举办单位提供邀请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外地来校参加 校级正式文化体育交流、联谊活动的,提供邀请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此外,需同时提供具体活动的日程安排、新闻报
6、道(截图)或海报(图 片)等辅助材料。5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XX师范学院公务 接待清单(以下简称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接待 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接待清单内容包 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工程、时间、场所、实际 费用,以及陪同人员人数、姓名和职务等。1 .接送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 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不得 铺设迎宾地毯。2 .用餐(1)来访客人及外出参加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标 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按差旅费补助标准收取餐费。 收取的费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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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范学院 公务 接待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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