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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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22-0511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国家能源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二一年月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置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3.1.2 遵守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 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平安、优质、经济运行。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 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 电力。3.1.5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性文件以及交易规那么应当承
2、当的 义务。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 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到达国家有关部门颁 发的技术标准和规那么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平安、优质、经济运行。因故未签订并 网调度协议的分布式电源,应按照上述原那么确保在电网侧可观可控。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 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方案,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 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方案。324按照国家有
3、关规定承当辅助效劳相关责任和义务。325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3.2.6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性文件以及交易规那么应当承当的 义务。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4.1 合同上网电量及电力曲线4.1.1 本合同双方约定上网电量为兆瓦时,为 年-年电量。年度上网电量以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优先发电方案为根底,合同双方确定 年合同上网电量为兆瓦时。其中保量保价局部兆瓦时,保量竞价局部兆瓦时。其余电量在年- 年履约,假设有调整另行签订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年合同上网电量根据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 )年合同上网电量二年度优先发电方案发电量x ( 1 -发电厂用电率)0(2 )
4、年合同上网电量二年度优先发电方案上网电量。年度优先发电方案由政府主管部门下达并根据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进行调整。合 同双方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最终调整结果执行。结合机组年度检修方案和电力供需规律,合同双方约定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为: 合同上网电量分月表单位:兆瓦时4度分月合同上网电量度合计月月月月月月月月0月1月2月1计4.1.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购电人在确保电网平安的前提下,全 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保障性范围内的上网电量。4.1.3 依据交易规那么,结合机组年度检修方案和电力供需规律,经合同双方协 商一致,约定电力曲线或者曲线形成方式如下(可另附页或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 定
5、):。4.2等效可用系数本合同双方约定,售电人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方案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在无大修年度为;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置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 根据电厂每年的年度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方案等效可用系数应到达7以上。假设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8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7采用此方法确定年利用小时数需考虑在大修年份,机组的可用小时数低于其他无大修年份, 对等效可用系数应提出不同的较低要求。另外,(1)特殊工程,如核电等应有特别处理;(2)综合利用的小规模火电厂,由购电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当时电网的需求状况调度电 厂。8
6、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实际等效可用系数的降低是否作为扣减电量的考虑因素,由合同双方协商 确定。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9。调减比例设置上限的,购售双方经协商 约定为:。4.3 售电人应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并网调度协议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相关电力 调度机构下发的调度方案曲线。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力调度 机构下达的调度方案曲线,应报告电力调度机构,由电力调度机构按有关规程规定根 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确定。4.4 偏差电量4.4.1 偏差电量可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执行:(1 )相关电力中长期交易规那么。(2 )其他: 。在任何时段,售电人不得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者违反调度指令
7、超 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4.5其他约定(可另附页):。9可以考虑将电网内备用容量是否到达某一比例作为是否扣减电量的依据。第5章上网电价5.1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售电人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机组的调 试运行期上网电价为:元/兆瓦时。5.2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5.2.1 售电人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相关电价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合 同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元/兆瓦时。水电以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适用于以下第条:5.2.2 按相关电价政策文件规定,购电人结算上网电价为:元/
8、兆瓦时。可再生 能源发电企业中央财政补贴及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执行。523其他价格约定:。5.3 优先发电电量中的保量竞价局部上网电价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产生。5.4 临时上网电价在售电人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 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临时上网电价执行。由此确定售电人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元/兆瓦时。5.5 环保电价相关规定售电人机组环保电价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执行。5.6 其他相关约定-10 -5.6。 在本合同期内,假设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价文件,那么按新的电价文 件执行。其他:-11-第6
9、章电能计量6.1 计量点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1) 10 :(1) ;(2)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 电能计量屏/柜/箱等。电能计量屏/柜/箱应该有充足的空间安装电能表、接线端子盒 和各类电能量数据采集终端。电能表和各类电能量数据采集终端之间应该具备本地通 信条件。各类电能量数据采集终端应接入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电能量数据采集终端是指可以实现电能量数据的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双向传输 以及转发或执行控制命令的设备。一般分为厂站侧的电能量远方终端和用户侧的用电 信息采集终端或负荷管理
10、终端。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是指电能量数据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能够实现电 能量数据自动采集、分时存储、计量异常和电能质量监测、统计、分析和管理等功能 的系统。可分为厂站侧的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和用电侧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6.2.2 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22 )进行配 置。35kV以上电能计量装置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10各地可结合电能计量工作实际,对本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或通过附件另附页方式补充。-12 - 但可装设快速自动空气开关。35kV及以下电能计量装置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计 量点在电力用户侧的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
11、接点和快速自动空气开关。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 第22局部: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22 )和 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22 )的要求。电能表通信协议符合电能表信息采集与管 理系统-第4-5局部,通信协议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或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22 )及备案文件的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 数据本地通信功能,也可通过采集终端实现远传功能,并接入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或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0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接受对时命令等功
12、能,具有失 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能表事件,应能够以电能表状态字的形 式上传至采集终端或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具有辅助电 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01 )的要求, 支持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局部:传输规约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 标准(DL/T 719-2000 )通信协议;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信息采 集与管理系统 第3-1局部: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标准-通用要求(DL/T 698.31-2022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3-2局部: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标
13、 准一厂站采集终端特殊要求(DL/T 698.32-2022 ),支持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第4-5局部:通信协议一面向对象的数据交换协议(DL/T698.45-2022 )通信协议, 能够采集电能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能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13- 至主站;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等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等命令。应至少 具备四个独立网口,支持电力调度数据网双接入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 可至少同时与两个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通信;兼容性好;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平安防护 的有关规定要求;具有足够的平安防护措施,防止非授权人;终端存储卡应选用工业 级存储卡,并冗余配置,至
14、少能存储三个月历史数据。6.2.4 购电人应当购置、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计量装置,当购电人需要对计量装 置更换改造时,售电人须无条件配合购电人进行更换和校验,并结合采集终端与电能 量主站管理系统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安装在售电人处的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负责保护其封印完好,保证装置本身不受损坏或丧失。电能 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22 )的 要求进行验收。对于已投运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双方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电 能计量技术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 要求的工程内容,应
15、经双方协商一致”艮期完成改造。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相同规格、相同准确度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 副表应有明确标志。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具备同时计量上网电量和用 网电量的功能,电能表应满足第款的要求。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双方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并施 加封条、封印或者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14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火电(含燃气、燃油)、 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签订,主要为 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量
16、。其他地热发电、光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以及新建机组调 试期电量可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监管规定等对本合同内容进行 必要的调整和修改。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多年、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者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 的(包括任何原因导致,如未达成一致、政府未下达优先发电方案电量等,均可考虑 不填写内容),请填写无”或者7。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 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对参考值进行适 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者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者完善,增加或者减少定义、附件 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
17、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平安 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 的一致性。五、示范文本附件中略去的局部,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者约定。1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相互间的连线或者更换计量装置元件。假设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 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前方可投 入使用。6.3 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6.3.1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根据DL/T448-2022规定开展,电能计量技术机构
18、 应制订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制度,依据现场检验周期、运行状态评价结果自动 生成年、季、月度现场检验方案,并由技术管理机构审批执行。现场检验应按 DL/T1664-2022的规定开展工作并严格遵守GB26859及GB26860等相关规定。6.3.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者测试, 校验或者测试由双方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按照谁委托、 谁付费原那么,检验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由购 电人承当检验费用。售电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6.4 计量异常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
19、者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 即通知对方和属地具有授权相应资质的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 快恢复正常计量。设置主副表的,正常情况下,主表不超差,上网电费结算电量以6.1条约定的计 量点安装的主表数据为依据;主表超差而副表未超差时,以副表所计电量为准;如果 计量点主、副表均超差,假设对侧安装表计的,那么按对侧主表数据,结合损耗进行 确定;对侧主表异常,那么按对侧副表数据,结合损耗进行确定。对其他异常情况,-15- 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根底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 期内的电量。6.5 为满足发电量自动统计要求,在售电人发电机出口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具
20、备远程实时自动采集功能,接入电网企业相关信息采集系统。6.6 产权分界点购电人与售电人产权分界点设在。双方各自承当其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并承当各自产权范围 内电力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本合同对电能计量装置产权及维护有约定 的,从其约定。6.7 其他约定(可另附页):。第7章电量计算7.1 计量周期和抄表时间应当满足最小结算周期需要,当上网电量或者用网电量 以月为结算周期时,实现日清月结,按照交易规那么规定的周期进行清算。双方以计 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 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7.2
21、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 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者在主表发生故障或者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16-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投运前,利用电能 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 现场抄表。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 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假设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 算数据正确性,或者双方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者售电人未配置 计量自动化主站系统时
22、,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7.3 计算方式7.3.1 上网电量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的累 计值。上网电量抄录和确认原那么上应当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厂多台机组共用计量点且无法拆分,各台机组需分别结算时,按照每台机组的 实际发电量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同批次工程应分别计量,对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处于相 同运行状态的不同批次工程共用上网计量点且无法拆分的机组,按照以下第 种方 式计算上网电量:按照额定容量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量。按照发电量比例计算各自上网电量。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17-处于调试期的机组,如果和其他机组共用计量点,
23、按照机组调试期的发电量比例 拆分共用计量点的上网电量,确定调试期的上网电量。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当。7.3.2 用网电量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者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或者发电量无法满足 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那么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7.5 售电人机组发生非方案停运的,按照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交易规那么执 行。7.6 其他约定(可另附页):。-18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8.1 电费计算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8.1.2 火电(含燃气、燃油)、水电、核电发电机组,优先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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