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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工程分类鉴别实施方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 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工程分类鉴 别指南、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工程分类鉴别指南和中 小学生校外培训工程分类鉴别指南要求,为加强对中小学 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工程鉴别管理,制定本方法。一、适用范围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 段)实施校外培训,适用本方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 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二、基本原那么校外培训工程分类鉴别工作,遵循以下原那么:(一)坚持从严规范。深刻领会贯彻中央“双减”政策 精神,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属地行 政管理责任,
2、明晰界线、从严要求、规范程序,表达权威性 和严肃性。(二)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尊重学科规 律和教学规律,综合培训工程的实际情况,立足具体问题具 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 与严谨。(三)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部门之间配合,积极研究和 应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在实践中出现 “低洼区” “空白区” “矛盾区”,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 中完善制度和机制。(四)坚持科学合规。综合发挥有教育理论、法律法规 等方面的专家专业优势,科学甄别确认培训工程类型,为分 类管理提供准确依据。鉴别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与政策文件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作业负担
3、和校外培 训负担,全面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三、鉴别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 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 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 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 工程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 工程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 标准等文件规定,结合校外培训的实际情况,对培训工程类 别进行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 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 类培训工程。(一)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
4、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 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二)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 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 物等学科学习内容。(三)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 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 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 要形式。(四)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 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四、鉴别程序(一)建立鉴别专家委员会。市教育局组织成立鉴别专 家委员会(见附件1),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分管副局 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教育局督导科、 中教科、初
5、教科、职成科及进修学校高中教研室、初中教研 室、小幼教研室等科室负责人担任。专家委员会下设学科鉴 别专家组,专家人选由教师进修学校遴选推荐,包括相关学 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聘期为三年。(二)机构自主提出鉴别申请。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 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教育局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学 科和非学科类培训工程鉴别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 鉴别确认。培训机构应当如实报送鉴别材料,确保材料真实 准确,与今后办学行为相符,对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对外宣传与实际培训工程类别不一致的,依法依规严肃处 置。(三)专家委员会实施鉴别。学科审核鉴定专家组对培 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料审查、
6、实地查看、 课堂观察、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结合培训目的、对象、内 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或培训材料等 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初步鉴别意见,经鉴别专家 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形成鉴定报告。(四)鉴别结果备案和审阅。专家作出的鉴定报告作为 重要工作参考,需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并注 明参与鉴别的专家姓名及其专业职务,鉴别结果报教育局备 案。五、工作要求(一)严格遴选专家。参加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必须同 时具备专业资格和良好品德,确保科学鉴别、客观公正。专 业资格包括:自身为具有学科、课程、教研等多方面专业水 平的教育专家或了解行政管理规范的法律专家;能够准确理 解相关
7、政策法规,熟悉课程方案和相关的学科课程标准及教 材;原那么上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良好品德包括:政 治立场坚定,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 品行、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自身及直系亲属未在培训机构 中任职或兼职,属于非利益相关方。专家开展鉴别工作不得 受外界干扰,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确保结 论的真实、客观、公正。(二)严格落实职责。鉴别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 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核心价值观,牢把正 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材 料内容编审标准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工程进行鉴别,对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及培训材料进行监督和审核, 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应试、超标、超前等违规 教学行为。(三)严惩虚假申报。培训机构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 对开展的培训工程类别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自觉按照 “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 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 学科类培训活动。坚决防止个别机构“钻空子” “打擦边球”, 以“非学科”之名行“学科”之实。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非 学科”鉴定结果以及在获取“非学科”鉴定结果后违规开展 学科培训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撤销其鉴定认定,依法依规 严肃处置,列入当年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通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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