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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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一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甲将收藏的清代瓷器卖给乙,乙付清价金,约定五日后交货。丙 得知后找到甲愿出双倍价钱购得此瓷器,甲丙遂达成一致,丙交定金假设 干,并约定三日后交货。乙听说后以给甲7岁女儿买芭比娃娃为诱饵, 诱其将瓷器从家中取出交给乙。对该瓷器的所有权归属,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A、所有权仍属于甲B、乙已取得瓷器的占有,视为甲对乙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C、甲一物二卖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归乙D、因为约定交付给丙的日期在前,所有权归丙。【参考答案】:A【解析】:
2、评析:解析:此题考察所有权的归属。甲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标的物未交付, 故乙仅为合同债权人,其虽然取得了对瓷器的占有,但采取的是不合法方式,不能取得所有权;甲与 丙签订了买卖合同,未交付,所有权未转移。故所有权仍归甲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轻微的第一审公诉案件:()oA、应采用合议制B、应采用独任制C、可采用合议制,也可采用独任制D、审理时采用独任制,宣判时采用合议制【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 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加工D、附合【参考
3、答案】:A【解析】:此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问题。依民法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 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习惯而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所有人的意志而 取得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 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别离或别离后会大大降低 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会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此题选项为A。18、李某在某菜市场卖菜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被计量检 查员张某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张某与李某为邻居,两人一直不合,于是 张某借此机会在法定的处分幅度内对李某进行了
4、过重的罚款。此行政行 为主要违反了行政法的哪一项原那么()A、责任行政原那么B、行政合法性原那么C、行政合理性原那么D、行政客观性原那么【参考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行政法的基本原那么。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那么主要包括责任行政原那么、行政合法性原那么和 行政合理性原那么。责任行政原那么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 行政活动承当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应处于一种负责任的状态,不允许行 政机关只实施行政活动,而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不承当责任。行政合法性 原那么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活动只 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必须证 据充分,不能超越法定
5、权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合理性原那么是指10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念。其内容主要包 括: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必须具有合理的理由;必须考虑相 关的因素;必须符合公正法那么。此题中张某在履行职务时发现了李某的 违法行为,并出于职权对其在法定的处周幅度内进行了处分,其行为并 未违反行政合法性原那么,但是张某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公报私仇,对李某 处以过重的处分,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那么关于合理动机的公正法那么的要 求,因此此题应选C。19、某公司在民政部门主办的大型赈灾义演会上,当众宣布向民政 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捐赠100万元。事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捐款。下 列意见哪一项
6、为哪一项正确的?A、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背信行为应受舆论谴责B、此项捐赠允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该公司以虚假允诺骗取宣 传报道的行为,民政部门可给予行政处分C、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但该公司有权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 撤销D、此项捐赠允诺有法律约束力,该公司无权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 支付捐款【参考答案】:D【解析】:此题考查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186条:“赠 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新合同法将赠与合同的性质确定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意思表示
7、 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交付标的物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但是考虑到赠 与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又规定了赠与人具有撤销权,但是在具有社会 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此权利。20、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形,各个司法机关处理方法不 正确的选项是哪项?11A、某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 发现某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遂作出不起诉处理B、某区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 导乙某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 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立即撤销该案C、某县人民法院对丙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
8、后,合议 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丙某不 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丙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某县人民法院宣 告丙某无罪D、某侵占案审理过程中,自诉人丁某撤回告诉,法院依法作出终止 审理的裁定【参考答案】:A【考点】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依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 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 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 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9、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知B项属 于第(1)项规定的情形,且处于侦查所阶段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同 样A项也处于侦查阶段,不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是撤销案件。C 项的情形,法院对其宣告无罪的处理是正确的。D项属于上述规定第(4) 种情形,已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故应当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依题意,A 项中选。21、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 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 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 何认定?12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
10、的身体权【参考答案】:B【解析】:名誉权侵权责任民通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 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 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据此,应认定报社行为构成了对甲的名誉权的侵害。22、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 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 犯罪数额是12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 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
11、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6, 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 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参考答案】:A【考点】犯罪数额的计算【解析】选项A中,携带凶器抢夺就是抢劫。因此15岁的人也要负刑事责任,所以总的犯罪 数额是5万元。选项B中,收受贿赂后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数额的认定。即使将这笔钱捐给希望小 学,受贿数额还是15万元。选项C中,丙的犯罪数额应为18万元。诈骗行为结束后,犯罪就既遂了。 即使丙用第二次诈骗得来的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其诈骗数额仍然是18万 元。只能说,造成的损失是12万元。注意:从题目
12、来看,此题中丙诈骗的两个被害人不是同一被害 人。选项D中,盗窃后销赃的行为仍然被评价在盗窃罪里面,不另成立诈骗罪。不过,根据最高人民13 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7款的规定,此时盗窃罪的数额按 销赃数额计算,即为I万元。但是,只定一个盗窃罪。23、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三批小麦的进口买卖合同,其中第二批 出现了质量问题。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以下选 项中正确的选项是:A、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属于根本违约,买方可对该批货物解除 合同B、只要第二批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买方均可解除合同C、买方A公司可以解除整个合同D、买方A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解除合
13、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在分批交货合同中,任何一批 交货构成根本性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该批货物。如果买方能够确认以后各批交货也将发生同样的根本 性违约时,可以拒绝违约的那批和以后各批交货。如果各批货物是相互依存的情况,买方可以解除整 个合同。此题中,三批小麦是各自独立的,不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题中也没有卖方对第三批货物的 交付也将发生同样的根本性违约的信息,故如果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属于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就第 二批小麦的合同予以解除。应当注意,解除合同是有条件的。故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此题的 应选项为Ao24、我国法规定,“
14、扶养适用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 律”,这个法律规范属于?()A、实体法规范B、程序法规范C、单边冲突规范D、双边冲突规范【参考答案】:D【解析】:冲突规范既不是实体规范,也不是程序规范,而是法律适用规范或叫法律选择规范。 因此,AB两项均不对。C项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而题干中的冲突规 范显然看不出直接适用何国法,因此不是单边冲突规范。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是典型的单 边冲突规范1425、甲公司申请执行某生效判决书,法院将乙公司的某处房产列为 执行对象,丙公司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乙公司 也反对对该处房产执行,法院认为丙公司的异议成立,
15、裁定中止对该处 房产执行,甲公司不服该裁定:A、甲公司可以对该裁定上诉,以丙公司为被上诉人;B、甲公司可以对该裁定上诉,以丙公司和乙公司为被上诉人;C、甲公司可以提起诉讼,以丙公司为被告;D、甲公司可以提起诉讼,以丙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参考答案】:D【解析】:案外人异议之诉: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15日内应当(实质)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申请执行 人在15日内不起诉,解除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对该裁定不服, 当事人、案外人对裁定不服,认为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据以执
16、行的判决、裁定无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起诉。当事人确实定:1、案外人起诉:案外人为 原告,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主张的,作为共同被告;2、申请执行人人起诉: 申请执行人为原告,案外人为被告;被申请人反对申请人主张的,作为共同被告。古道瘦马”编讲试 题)26、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 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以外的其 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A、2年1年B、3年2年C、2年2年D、5年2年【参考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27条15
17、27、以下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为哪一项错误的?A、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但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 然人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 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分金,只处分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 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参考答案】:D【解析】d项应该属于单位犯罪28、依照我国现行法和司法实践,以下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哪项?A、为卖豆腐脑而临时搭建的木棚B、田中的麦子C、林木D、池塘中的鱼虾【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担保法第92条: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
18、木等地上定着物。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29、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胡某故意杀人、盗窃案,县人民检察 院受理后,应当如何处理?()。A、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B、全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C、盗窃罪由本院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的材料很回公安机关16D、盗窃罪由本院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起诉【参考答案】:B【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第2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 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
19、管 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 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第4款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 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 察院审查起诉。”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o30、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 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 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 该仲裁裁决。对此,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
20、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 诉【参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 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只有B正确。31、某公司老板甲某从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其中的 26张先后卖给他人,后觉得来钱较快,故又购买了 400张伪造的增值税 发票并转手卖给他人,下面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B、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罪并罚17C、倒卖有价
21、票证罪D、非法出售发票罪【参考答案】:B【考点】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罪【解析】甲某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其中的26张转卖他人的行为构成了刑法207条规 定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司法解释。买卖25张即可立案。32、甲、乙签订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乙于每月月末交付月租金 2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在月底时,乙始终以种种 借口拖延交付租金,一直拖欠了 6个月,总计拖欠房租12万元。以下陈 述正确的选项是:A、甲只能要求乙承当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B、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通知乙,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时解除C、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征得乙同意?D
22、、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并可以要 求乙承当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 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见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乙公司迟延履行交付房 租,经甲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故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 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B项正确33、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 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 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
23、 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那么,以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以事实不清、证据缺乏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十二年18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仍为十一年D、维持一审判决【参考答案】:D34、华某夫妇有一独生女甲,后又收养了一子乙。华某生前立一遗 嘱,将所有的房屋和现金都由甲继承。乙觉得不公正,心想假如没有甲, 那么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所有了,于是开车将甲撞死。乙被公安机关抓 获,判处死刑。华某连遭打击,也于乙被执行枪决之后不久去世。这时, 甲的丈夫和儿子、乙的妻子和女儿都要求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A、房屋和现金根据遗嘱由甲的儿子代
24、位继承,剩余的遗产由华某的 妻子继承B、所有的遗产均由华某的妻子和甲的儿子继承C、所有的遗产均由华某的妻子、甲的儿子和乙的女儿共同继承D、房屋和现金根据遗嘱由甲的儿子代位继承,剩余的财产由华某的 妻子和乙的女儿继承【参考答案】:B【解析】:参见继承法第27条、第11条、第7条。35、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 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消除杀人恶念,将菜倒掉。 关于乙的行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犯罪预备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参考答案】:B19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据此,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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