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动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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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企业力资源管理师(工作要求)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2006年2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第二节集体合同的协商和履行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四节员工沟通第五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第一单元劳动合同文本的准备第二单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三单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管理表现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规范化、制度化严格的程序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劳动管理的规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
2、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一单元劳动合同文本的准备一、草拟劳动合同文本二、草拟专项协议三、起草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一、草拟劳动合同文本(一)法定条款是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不具备法定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二)约定条款根据实际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定的其他补充条款约定条款的内容只要合法,也具有法力约束力1.1法定条款的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2约定条款的
3、内容1、试用期限;2、培训;(培训费用的支付、期间工资待遇等)3、保密事项;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5、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没有约定条款,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1.3试用期限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二、草拟专项协议专项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权利义务的契约可在订立劳动合的同时确定,也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确定如:培训协议、补充保险协议、岗位协议、聘任协议拖欠
4、工资、医疗费报销、债务偿还、下岗协议三、起草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建议使用示范文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部分修订和补充。2、法定条款不可或缺。3、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专项协议确定的内容必须统一,不能存在内在的矛盾。如: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专项协议的服务期限为5年。由于期限出现矛盾,所以该项条款成为无效条款而丧失其法律效力。第二单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一、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的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三、法人授权书四、劳动合同的续订五、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的原则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如:体育、文艺等单位,经审查批准可招用未满1
5、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他行业,不得招用童工!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和承诺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承诺:另一方接受要约并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求的一方(与之相对的一方为被要约方)2、相互协商3、签约双方签字、盖章,填写年月日。用人单位应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三、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行为,而是法人组织的行为。委托代理授权为要式行为授权,应以书面形式授权。法人授权书内容 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 代理事项 权限范围 有效期限 被代理人的签名盖章四、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是指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6、限进行商谈,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续订的注意事项1、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要求的一方,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在续订的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3、合同期限届满既未终止又未续订,视为续延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其期限不能少于一年。4、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双方同意续延合同的,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合同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提出变更的一方要提前书面通知对
7、方,并平等协商一致。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包括 自然灾害 企业事故 企业调整生产任务 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厂址 劳动者个人情况变化而要求调整工作岗位或职务等第三单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五、不得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劳动合同的终止自然终止1.定期劳动合同到期2.劳动者退休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合同即为终止。因故中止:1.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关系;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3.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消灭4.不可抗力导致了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战
8、争、自然灾害)5.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判决亦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概念: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为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解除;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1)(一)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不承担补偿的条件(一)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不承担补偿的条件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9、开除、除名而解除合同应注意事项从违纪到处理不能超出处理时效。因开除而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涉嫌犯罪未被法院定性的,不能解除,但可以不承担合同义务。劳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是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可以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2)(二)提前(二)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担补偿的条件天书面通知,承担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3、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医疗期:指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期限规定实际工作年
10、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年以下的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医疗期期限为3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医疗期期限为6个月医疗期累计计算的,期限延长1倍实际工作年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医疗期期限为6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 59年:医疗期期限为9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1015年:医疗期期限为12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1520年:医疗期期限为18个月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医疗期期限为24个月医疗期累计计算的,期限延长6个月经济补偿金核算经济补偿金核算标准根据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并发给一定的医疗补助。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非因公致残或患有难以治遇
11、的疾病,医疗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3)(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单位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 2、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应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并向劳动部门报告!四、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随时解除不需要赔偿的条件(一)随时解除不需要赔偿的条件 1、试用期(无须理由)2、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二)提前(二)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下列损失:1、招
12、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五、不得解除合同的条件1、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节集体合同的协商和履行第一单元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第二单元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第一单元协商订立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二、集体合同的特征与作用三、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四、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五、集体合同的形式与期限六、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七、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一、集体合同的概念(相关知识)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
13、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根据协商、签约代表所代表的范围的不同,分为基层集体合同、行业集体合同、地区集体合同等。我国以基层集体合同为主导体制。二、集体合同的特征与作用(相关知识)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必须提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的作用 1、订立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2、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三、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三、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相
14、关知识)(相关知识)工会法全面规定了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有工会法全面规定了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有以下权利以下权利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参加用人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有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有权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有监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有监督用人单位执行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规程、女工特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为工会办工和开展活动提供经费的权利工会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劳动权利四、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通常情况下,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
15、下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2、一般性规定。包括员工录用、辞退、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规则等3、过渡性规定。对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规定4、其他规定。劳动条件标准的补充条款五、集体合同的形式与期限集体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形式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主件和附件。主件是综合性集体合同,其内容涵养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附什是专项集体会同,是就劳动关系某一特定方面的事项签订的专项协议现阶段,我国法定集体合同的附件主要是工资协议我国劳动立法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六
16、、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1、明确集体合同的主体。2、集体合同协商。(1)协商准备。)协商准备。确定协商代表(各方对等310人,一名首席代表)拟定协商方案、预约协商内容、日期、地点(2)讨论。)讨论。(3)审议。)审议。(4)签字。()签字。(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文本上签字)3、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签订后,7天内报送县以上劳动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生效期为审核意见书确认的日期劳动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15日内未提出疑义的,自第16日起,集体合同自动生效4、集体合同的公布。七、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合法原则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兼顾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利益原则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次序原则第
17、二单元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集体合同的履行原则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违反合同的责任一、集体合同的履行原则集体合同的关系人工会组织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用人单位所代表的经营者实际履行的原则劳动标准性条款的履行目标性条款的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企业与工会(会员和非会员)密切协作二、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和违反合同的责任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企业法律责任工会道义责任个人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1、主体不同主体不同 集集体体合合同同的的当当事事人人:一一方方是是企企业业,另另一一方方是是工工会会或或劳劳动动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18、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2、内容不同内容不同 集集体体合合同同的的内内容容:是是关关于于企企业业的的一一般般劳劳动动条条件件标标准准的的约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3、功能不同功能不同集集体体合合同同的的目目的的:是是规规定定企企业业的的一一般般劳劳动动条条件件,为为劳劳动动关关系系的的各各个个方方面面设设定定具具体体标标准准,并并作作为为单单个个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的的基础和指导原则;基础和指导原则;
19、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2)4、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集集体体合合同同规规定定企企业业的的最最低低劳劳动动标标准准,凡凡劳劳动动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5、责任不同责任不同 违违反反集集体体合合同同规规定定,企企业业承承担担法法律律责责任任,工工会会只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只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劳劳动动合合同同任任何何一一方方因因违违约约而而给给对对方方造造成成经经济济损损失的,应予
20、以赔偿。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三节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单元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程序第二单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第三单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第四单元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第一单元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程序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争议双发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申诉,人民法院作最终裁决第二单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特点二、调解委员会的构
21、成和职责三、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原则四、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一、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特点调解特点群众性(调解活动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自治性(企业内的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化解)非强制性(依赖当事人的自愿及舆论约束)与仲裁委员会、法院调解的区别地位不同(调解委员会调解是独立的程序)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调解案件的范围不同调解的效力不同二、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调解委员会的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指定(不得超过总数的1/3)工会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处理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回访、检查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的情况,督促当
22、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管理规则的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三、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原则 自愿原则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履行协议自愿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调解或仲裁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随时都可提出申请仲裁的请求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反悔,不愿履行该协议的,仍享有提请仲裁的权利四、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申请和受理当事人自知道权利受侵害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调解委员会征询双方事人意见,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调查和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调解协议书表示当事人双方的意思,一经签字,具有一定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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