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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3篇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1篇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会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
2、认识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做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2篇 为了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
3、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支部一班人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刻临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拟定,党支部委员需提交党支部研究的事项,会议召开前,党支部书记应将会议主要内容通知支部成员,便于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 二、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党支部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室,需要提前请假。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除有很特殊的情况,党支部成员不得缺席。 三、党支
4、部会议议事范围: (一)讨论、研究、审定和决策: 1.讨论审定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以及指示、决定的贯切意见。 2讨论审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3研究确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讨论审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 5讨论审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意见; 6研究审定后备干部名单、团队,研究审定中层干部人选以及向校长推荐的副校长、行政中层干部的奖励意见; 7审查确定出席局以上各种代表会议的代表及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 8听取和讨论工会、共青团、少先队、老教协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汇报,对其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
5、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解决措施; 9研究与党政工都比较密切的有关问题,协调党政工及各方面的之间的关系; 10研究上级文件级领导机关规定的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和其他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 以上问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决策。 (二)讨论、审议与保证监督 1讨论审议学校的发展方向、长期规划、学年计划和总结; 2讨论审议学校的重要人事安排; 3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经费收支事项以及关系到政策性问题非正常开支; 4讨论审议其他涉及学校和广大教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如职称评定、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 5讨论审议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6讨论审议校长提交党支部研究的有关问题。 以上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
6、制原则形成支部意见,提供给校长决策时参考。 四、党支部决议与表决形式 1凡提交党支部研究的问题,一般都要形成明确的党支部决议;对教育、教学、行政保证监督职能所讨论审议的问题,也要形成明确的支部意见; 2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经过反复充分讨论; 3党支部在决策问题时,要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如经反复讨论确有意见分歧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 4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及时存档。 五、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 1党支部审定决策的问题形成决议后,由支部成员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责督察,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落实情况; 2由党支部讨论审议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问题,党支部意见形
7、成后,提供给校长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3党支部研究的内容若具有保密性,与会同志则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3篇 1、议事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议事内容。凡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支部按职责分工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干部员工的意见,并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党员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通过。 3、议事要求。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前,应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告知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可通过。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 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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