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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安全工作规程注意事项案例资料汇编目 录1、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2、槽车运输及充灌安全规程3、炼焦安全规程4、溶出车间安全规程5、隧洞灌浆安全规程 (2)6、xx加气站作业安全规程7、危险品车辆押运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8、化工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9、施工用电安全规程10、生产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化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化产区域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焦化厂其他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2定义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
2、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l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3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公司级动火作业、厂级动火作业。3.1公司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3.2厂级动火作业公司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4.1厂级动火作业4.1.1厂级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作业和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4.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厂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公司级动火作业管理。
3、4.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1.4凡在化产区域、焦炉炉底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4.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
4、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4.1.12动火作
5、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2公司级动火作业公司级动火作业在符合4.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4.2.1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及厂安全科安全员、公司煤气防护站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4.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4
6、.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5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5.1动火分析应由煤气防护站工作人员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5.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5.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5.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槽车运输及充灌安全规程 1. 槽车的使用
7、运输和检修必须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业;槽车容器的使用管理和检修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作业。2. 装有低温液体的槽车应限速行驶,行驶速度一般为一级公路最高速度为每小时60公里,二、三级公路为每小时305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宜低速行速,应避免紧急制动,严防撞击。3. 槽车行驶应避开闹市区和人口稠密区。必须通过时,应限速行驶,不得随意停靠。4. 槽车输送液体时,要经常监视压力表的读数,严禁超过压力规定值。当压力表读数有异常升高时,槽车应开到人稀、空旷处,打开放空阀,排放涉及区内严禁明火。5. 液氧槽车必须有导静电接地装置。6. 槽车只有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
8、进充灌场所充灌;充灌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充灌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低温液体外溢。充灌液氧时,5米内不得有明火。7. 槽车在连接充灌输液管道前,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防止移动;在斜坡处应设置防滑块。8. 槽车充灌结束后应及时离开,如果充灌工作中断时间过长(过夜或假日中断),应解脱输液管连接。9. 槽车在充灌装卸作业时,汽车发动机必须关闭。 炼焦安全规程一、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炼焦生产过程工伤事故的发生,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GB12710-91焦化安全规程具体规定,结合炼焦生产工艺的特点(除存在通
9、常的机械、电气、运输、起重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外,还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热源、粉尘),特制定本规程。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治钢铁(集团)公司炼焦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炼焦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现有设施的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三、引用文件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7231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HG-23012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四、安全管理(一)安全设施管理1、炼焦新建、改建、扩
10、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2、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有职业安全健康篇,阐述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内容。安全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3、建设项目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建设单位。4、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5、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二)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
11、制。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对本公司、本车间、本工段、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5、建立健厂房、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制度。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6、建立健全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授预案,并配备必须的器材与设施,定期演练。7、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
12、用制度。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安全培训教育1、瑞达焦化公司经理、副经理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2、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进厂,应首先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直到熟悉本工程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外来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应由专人带领
13、。3、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瑞达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执行;相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四)事故处理1、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五)安全通道及安全标志1、焦炉
14、地下室,应设置贯通各跨间,并与各跨间进出口及主工作平台相通的参观走廊,其宽度不小于1.5m。2、应根据设计规定的安全标志设置要求和实际生产情况,在生产作业区域和有关建筑物适当部位,设置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标志。3、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净宽不得小于1m,仅通向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得小于0.8m,局部特殊情况不得小于0.6m。(六)建、构筑物设计要求1、各种建、构筑物的建设,应符合土建规范的各项规定;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移动车辆与建、构筑物之间,应有0.8m以上的安全距离。2、焦炉地下室、焦炉炉顶,四大车等易受高温辐射危害的建、构筑物、机械,均应
15、设置通风降温设施。3、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车间应设置消防水系统与消防通道。防火设施的设置,应遵守GBJ16等消防法规、标准的规定;4、焦炉主控室的布置,应注意在出现事故时确保安全,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主控室应设置紧急出口。5、铺设电缆、易发生爆炸危险等不允许渗水的坑、槽、沟,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6、焦炉等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密闭的深坑、池、沟,应考虑设置换气设施,便以维修。7、电缆隧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长度超过7m的电缆隧道,应设置通风气孔。(七)辅助设施1、厂房内梯子应采
16、用不大于45的斜梯(特殊情况允许采用60斜梯与直爬梯),梯子设置应符合GB4053.1固定式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斜梯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所有平台、走廊、梯子应防滑。2、紧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楼梯等应设应急照明,其设计应符合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五、原材料(一)外购精煤,应进行分选,通过磁性除铁器挑拣出精煤中金属件、易燃易爆、可能存在放射性危害的材料;对煤中的易燃易爆物品应由相关专业部门严格鉴定,并进行妥善处置。(二)精煤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分类、分堆存放;进行堆料时,地面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20m。(三)煤场布置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纵向与横向贯通的人
17、行安全走道。(四)精煤堆卸作业时,堆取料机下和轨道旁不应有人。螺旋卸煤机和堆取料机的启动、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讯号,以警告地面人员与相邻车辆避让;螺旋卸煤机和堆取料机司机室应视野良好,能清楚观察精煤堆卸作业点与相邻起车辆作业情况。(五)装载机在进行整理煤堆和推送煤车辆时,卸煤人员应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走动。(六)堆取料机启动前,必须检查夹轨钳是否松开,部件有无异常现象,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七)轨道、机器及其它设备的接地线必须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快速调整时应将前臂架置于轨道中间位置。当风压超过40公斤/米2时,必须停止运转,停电夹轨后方准离机。如长期停车,必须夹紧钢轨。六、管理及要求(一)
18、备 煤1、受煤1.1受煤坑和卸煤管理站的煤车出入口,应设信号灯。1.2卸煤管理站不得单人操作。1.3螺旋卸车机应设事故开关、自动脱钩装置、翻转角度极限信号和开关,以及人工清扫车厢时的断电开关,且应有制动闸。1.4螺旋卸车机卸车时,其信号灯熄灭前禁止清扫车底。1.5重车和空车铁牛前后,应设行程限位开关和信号装置,并应有制动闸。1.6用铁牛牵引时,其轨道上应设活动挡车器。1.7严禁在车厢撞挂时上下车。1.8螺旋卸煤机应设夹轨器。1.9螺旋卸煤机的螺旋,应设提升高度极限开关。1.10卸煤机械离开车厢之前,禁止扫煤人员进入车厢内工作。2贮煤2.1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和管理,应遵守GB
19、6067-85的有关规定。2.2堆取料机应设下列装置:a.风速计;b.防碰撞装置;c.运输胶带联锁装置;d.与煤场调度通话装置;e.回转机构和变幅机构的限位开关及信号;f.手动或具有独立电源的电动夹轨钳。2.3堆取料机供电地沟,应有保护盖板或保护网,沟内应有排水设施。2.4禁止推土机横跨门式起重机轨道。2.5煤堆应有防止自燃的措施,煤堆上宜喷覆盖剂或水。2.6煤槽上部的入孔应设金属盖板或围栏,煤流入口应设篦子,受煤槽的篦格不得大于0.2(0.3m),翻车机下煤槽篦格不得大于0.40.8m,粉碎机后各煤槽篦缝不得于0.2m。2.7煤槽的斗嘴应为双曲线形,煤槽应设振煤装置。2.8地下通廊应有防止地
20、下水浸入的设施,其地坪应坡向集水沟,集水沟必须设盖板。2.9煤塔顶层除胶带通廊外,还应另设一个出口。2.10进入煤槽、煤塔扒煤或清扫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且必须有人监护。人工捅料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溶出车间安全规程 1、凡进入车间的新工,包括调入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特种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严禁非特种人员从事作业。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酿酒和精神失常者进入岗位工作,要集中精力操作,不准在班中打闹、睡觉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有飘荡部分,女工长发应系在
21、工作帽里,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都要戴眼镜、安全帽,胶鞋要放在岗位随时可用。5、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挪动,需要挪动时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6、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公司及有关领导同意,不准进入生产厂区和车间岗位,经批准同意的参观者,必须有本单位人员陪同。7、生产岗位应配备一定量的硼酸水,一旦料浆喷溅到眼睛或皮肤上,要立即用硼酸水或清水彻底冲洗,必要时迅速到医院治疗。8、高压溶出属高压高温碱浓度生产,受压容器、管道和设备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运行中不得用重锤敲打。9、设备的安全阀、仪表等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准确、可靠、灵敏好用,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紧急安全情况时有权先停车处理后汇报。
22、10、卸各种容器、人孔、法兰和管道法兰螺丝时,必须将压力降至零,并放料后方可工作。拆卸时先卸下部螺丝,后卸恻部和上部,要避开缝隙,防止刺料伤人。11、遵守安全用电制度,掌握安全用电常识,防止电气和触电事故。12、电器设备和装置,应经常检查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是否完好。开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电器设备不准用水冲洗。13、电气设备在停用8小时以上者,再次开启时,必须通知电工测绝缘,未经电工许可,不准擅自启动。14、在2米以上(含2米)部位工作属高空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牢固可靠的构件上,并注意检查,谨防移位和下沉情况发生,高空作业传递工具和物件时,禁止抛掷,可放在袋
23、内或其它稳妥办法传递。15、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失常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刮6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和露天起重,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16、起重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吊装时不能超重,观察开关是否好用,绳扣是否栓牢,并派专人看守,吊物下方不得走人,停留。17、一般情况下,不准上下同一垂线双层同时作业,必须同时发生时,上下层中间应设隔离防护网,楼上、槽上禁止往下仍东西。18、上下楼梯要手扶栏杆,负重不得超过20公斤。楼板、走台、槽顶不准随意开洞,必要时应设围拦并有鲜明标志,用完后及时补上。19、各处地沟盖板、流槽要盖好,不准挪用,有缺损处要及时补上或修复。20、在雨雪、冰冻、碱液料浆和油垢处行
24、走和工作时,要谨慎小心以防滑倒伤人。在厂区、厂房行走工作时,如有上部滴漏情况,不要抬头观看,以防烧伤眼睛。21、禁止跨越均运行中的设备,必须跨越时,应走跨梯。不准在皮带、管道上行走。躺睡和就坐,禁止依附楼梯栏杆,操作平台及吊装孔栏杆处休息。22、进入设备或槽需要清理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料源、风源相关的阀门,考克开关必须关严,必要时加上插板,同时相关的闸阀,电源开关必须挂警告牌。23、清理检修需要行灯照明时,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24伏,进入槽罐等容器工作时不准一人单独作业,必须有人监护。24、清理检修需要搭架子时,应采用坚硬的木杆或合适的钢管,跳板两头要梆牢,不准有空头跳板。25、清理槽罐需
25、要放炮时,装炮点炮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人来执行,并要设警戒线,发出警报。炸药雷管按需领用,指定专人分库妥善保管。26、传动带、明齿轮、联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部位都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缺少的要立即修复。27、电器自控设备发生故障,一律由电工、计控人员处理,其它人员不准私自处理。28、遵守安全消防制度,消防设施完备,掌握消防知识作好防火、防爆工作。29、使用氧气和乙炔进行气割或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10米。电焊机一次线不能超过五米要有可靠的接地线。30、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电闸。3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班组要开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车间
26、要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环保检查和专题会。二、车间任务原料车间磨制好的原矿浆进入加热脱硅槽中,采用间接加热,温度从80度提高到105度,然后送入脱硅槽中连续脱硅10小时,再配上母液,用隔膜泵打入高压溶出机组中,经过二次蒸次预热和高压新蒸次间接加热使原矿浆在高温、高压作用下,经化学反应生成铝酸钠溶液和赤泥混合物、即溶出矿浆。溶出矿浆加入洗液,经稀释和进一步脱硅后,送入沉降槽进行液固分离。本车间有五个岗位组成:主控室岗位、常压脱硅岗位、高压隔膜泵岗位、溶出现场岗位、溶出稀释岗位。 隧洞灌浆安全规程 1、必须遵守隧洞洞内工作的各项安全规定,用电规定。2、必须遵守机械运输和拆卸安装的各项安全规定。3、水
27、泥灌浆的安全规定。 (1)必须积极做好防尘设施和正确穿带防尘保护用品。 (2)灌浆工作每段都要确保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止,因此灌浆前除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外,还必须进行10-20mim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对高压调节阀,胶管连接处应设防护措施。 (3)压力表的使用范围在最大刻度的1/4-2/3之间,并应经常校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准使用。 (4)搅浆时,必须先加水,等正常开动后再加水泥。中途处理故障,传动皮带必须卸下或切断动力。 (5)浆中需有专人全神贯注的看压力表和变形仪表,防止压力突变和过量变形。 (6)灌浆塞下孔遇阻,必须排除后再下,不得强下。 (7)在运转中安全阀必
28、须保证灵活可靠,不得任意调整。 (8)调节和检查阀、盖、必须减压并戴眼镜。 (9)检查运转部分时,必须由一人单独进行且不得一手操作传动部分,一手伸进运动部分进行试探。 (10)如采用带腐蚀性的外加剂,必须遵守化学防腐蚀的安全规定。 xx加气站作业安全规程 1 范围为了使加气工能在加气站正确操作,确保安全,制定本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站内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说明。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xx增压站和加气站。2 职责2.1本作业指导书由加气站负责实施2.2运营部负责监督检查。3 文件内容3.1 加气站为易燃易爆场所,且有高压设备,因此,在站内工作的人员必须遵照、执行本规程。3.2 加气站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
29、方可上岗,必须有端正的工作态度,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热情。3.3 加气站工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严禁穿戴其他服装(裙装、短裤、背心、拖鞋等),严禁赤身和穿带铁钉的鞋。3.4 工作时应精神集中,禁止闲聊、吵闹、玩耍和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5 加气站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站内设备的技术状况、运行工况,熟练掌握操作技术。3.6 未经站长许可,不得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也不得操作他人的设备。3.7 加气站运行、维修和检修人员必须二人以上同时工作,并指定一个负责人。3.8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电气设备须专业人员进行修理),严禁进入主PLC的参数设
30、置界面。 危险品车辆押运员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对所押运的危险货物负安全责任。2、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了解运输危险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知识以及预防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知识,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3、在运输过程中,监督驾驶人员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及危险货物运输法律规范的执行情况,制止驾驶员违反作业规程的行为。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严格落实车辆安全运行例检制度。4、监督装卸人员对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装卸人员违法作业规程的行为。5、妥善保管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并保证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完好无
31、损。6、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物流主管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7、出车前(1)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8、装载时(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4)监督作业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
32、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9、运输途中监督、检查(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
33、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停靠应符合有关规定。(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10、卸载时的监督、检查(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符合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
34、作。(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11、回公司后(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化工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
35、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2.4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 (M)1.722.22.5343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3.1高处作业的分级3.1.1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3.1.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
36、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1.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3.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3.2.1 特殊高处作业3.2.1.1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3.2.1.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2.1.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3.2.1.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3.2.1.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3.2.1.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3.2.1.7 在无
37、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3.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3.2.2.1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3.2.2.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3.2.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3.2.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3.2.2.5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3.2.3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4.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4.1.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
38、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高处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4.1.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4.1.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4.1.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39、4.2.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4.2.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2.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2.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4.2.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4.2.6 高处作
40、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2.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施工用电安全规程 1、目的明确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要求,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在现场的所有用电。3、职责3.1工地电工负责工地临时用电搭接及管理,所有用电器具的安全检查等。3.2施工人员服从安全用电的规定,按要求操作机具。3.3项目部负责现场用电的安全
41、管理及出现事故后的应急准备。4、工作程序4.1临时接线4.1.1工地现场所有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标准,接线必须由电工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任意搭接。电工在进行线路接驳时,必须通过工地指挥部的同意,且有其电工在场时才能接驳。4.1.2施工现场每楼层应接总开关箱一个,并由此引出分开关箱若干,各用电器及单个开关插座就直接接驳在分开关箱内。开关箱的制作应满足电工规范,应有接地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开关箱应加锁,并指定专门电工负责管理,以防无关人员乱搭线,而引起事故的发生。4.1.3生活用电由电工一次性搭接,并安装一定数量的插座,增加的用电器可直接通过插座实现,不得任
42、意接线。如必须增加接线时由电工实施,其他人员无权接线。4.1.4工地不得使用裸体导线,除了固定使用的照明线路由电工接驳使用铜芯线外,临时用电的班组使用的移动电路必须使用护套线,不得用其他线代替。4.1.5开关箱内不得放置其他物品,附近不得堆积杂物,以免堵塞通道。室外放置的开关箱要绝缘,要有防雨措施。电线不得被挤压或被水浸泡,以防漏电。4.2用电4.2.1所有进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以防漏电引起安全事故。4.2.2所有用电器的使用者必须遵守用电的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操作,防水、防潮,并注意绝缘保护,确保用电安全。发现问题应通过电工解决,避免自作主张。4.2.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与施工无
43、关的电器(如电炉、电炒锅等),如因工作需要则必须通过电工的同意,以免造成电路超载而引起不安定因素。4.3电工电工必须是经培训有资格的人员担任,要持证上岗。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mdash;88)标准的要求,发现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立即令其停工整改,不服者,可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解决。4.4检查与应急4.4.1值班电工是工地用电安全的常设督查员,其应经常巡视工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地用电安全。4.4.2项目部管理人员也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地的用电安全。出现事故(如触电、火灾、食物中毒、中暑、化学品中毒等)依据施工现场应急措施规程进行处
44、理。4.4.3项目部每周例行检查时,以及安全管理科下工地检查时,都应将用电安全的检查作为检查项目之一,并记录在质安大检查综合评定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及施工班组整改,必要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5、相关文件5.1施工现场应急措施规程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6、记录 生产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一)、生产区断路作业,系指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二)、凡在生产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经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严禁无证作业。在应该断路的施工现场,对未经断路而擅自进行施工的单位,坚决予以制止,
45、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擅自施工而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按以下程序:1、断路申请单位派专人同施工单位一同到行政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双方分别填写与其相关的内容后,由断路申请单位交行政部审批。2、保卫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后,在作业证上填写意见,签字批准。3、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行政部、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四)、行政部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安环部等有关部门。(五)、在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确认无误后,施工作业人员方可进行断路作业。(六)、断路时,行政部要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志,夜间悬挂红灯警示。(七)、安环部、行政部门、断路申请单位联合对断路现场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当之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改正。(八)、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红灯。经行政部门检查、核实无问题后恢复交通。(九)、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建设通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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