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岗定编()教学内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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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定岗定编(2018)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要取得卫生机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要取得卫生机构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构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的总称。什么是医疗机构什么是医疗机构2组织与组织结构组织与组织结构 组组织织是为了一
2、个明确的目标,通过分工与协作,并与外界相联系的人群的集合体。组织是通过为社会提供独特的价值而证明其存在的价值。组组织织结结构构是指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之间如何进行分工、分组与协作。德鲁克:组织的目的是使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德鲁克:组织的目的是使平凡的人做出不平凡的事。6医院组织结构设计医院组织结构设计 医院组织结构设计医院组织结构设计是指为了有效实现医院目的而形成工作分工与协作关系的策划和安排过程,即用以帮助达到组织目的的有关角色、职务、权力、责任、流程、信息沟通、利益等的正式安排。医院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任务医院组织结构设计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设计医院行政管理系统、临床系统、医技系统、
3、后勤保障系统的组织架构体系;二是明确各部门和科室的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及职责,建立清晰的权力体系;三是梳理医院基本业务流程与管理流程,并建立医院的内部协调与控制体系。7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卫规财发201132号)中第五条规定“原则上医疗机构财务处(科)下设立价格管理部门,明确一名财务处(科)负责人主管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立独立的价格管理部门。”第六条规定“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实际开放床位数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设有床位且500张床位以下设立1-2名,501-1500张床位设立2-3名,1500张床位以上设立3-5名。”并在第九条中对医疗机构价格
4、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做了明确规定。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卫办综函2010357号)中规定“二级(含相当)及以上医院应当设立统计信息机构,二级医院配备2名以上专职统计人员,专职统计人员应当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增补的专职统计人员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医院管理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管理部门设置的依据8医疗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发布2009年11月26日)中第十六条规定“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第十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配置
5、兼职人员”,而且“医院应当定期召开投诉分析会议”,受理全院各类投诉,应包括医疗纠纷投诉。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第51号2006)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规定(卫规财发2004410号)中对财务部门14项主要职能做了明确规定。医院管理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管理部门设置的依据9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
6、的规范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1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进行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账、编制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2经济核算和奖金分配核算工作。3门、急诊与住院收费管理和核算工作。4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的结算工作。5物价管理工作。6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7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示例示例1: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
7、10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8医疗机构财务预、决算的编报工作;协调、编报政府(招标)采购预算工作,参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9依法申报纳税工作。10参加医疗机构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和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11所属二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独立核算非法人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如:分支机构、招待所、职工食堂等。12进行医疗机构财务活动分析。13制定医疗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14其他财务管理工作。示例示例1: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
8、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11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1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2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4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5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示例示例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价格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9、及工作范围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12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文件中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规范6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7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8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9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示例示例2: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价格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医疗机构内部
10、价格管理暂行规定13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卫生部1994年9月5日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2)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使用说明: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二、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不受本名录限制,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如“围产医学科”、“五官科”等。三、诊疗科目分为“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一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一级学科,如“内科”、“外科”等;二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二
11、级学科,如“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等。为便于专科医疗机构使用,部分临床二级学科列入一级科目。四、科目代码由“”构成,其中小数点前两位为一级科目识别码,小数点后两位为二级科目识别码。14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关于“一级科目”的设定:15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关于“二级科目”的设定:16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关于“二级科目”的设定:17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关于“二级科目”的设定:18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
12、的依据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227号)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疼痛科”,代码:“27”。“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二.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有具备麻醉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或康复医学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疼痛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执业医师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申请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门诊部、诊所、社
13、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暂不设立此项诊疗科目。19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代码:“28”。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二、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
14、执业医师。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申请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20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3号)中关于科室设置要求: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二条第二条 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第三条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第八条第八条新生儿病室
15、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第九条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21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医院业务部门设置的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9号)中关于药剂科分区布局要求: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
16、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基本标准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基本标准根据本医院规模、任务和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学部应当设置相应的科(室),如药品调剂科(室)、临床药学科(室)、药品供应科(室)、质量监控科(室)等。22 三叶草组织是管理作家查尔斯三叶草组织是管理作家查尔斯汉迪创造的一个词,特指由三部汉迪创造的一个词,特指由三部分或三片叶子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其定义是分或三片叶子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其定义是“以基本的管理者和员工以基本的管理者和员工为核心,以外部合同工人和兼职工人为补充的一种组织形式为核心,以外部合同工人和兼职工人为补充的一种组织形式”。三
17、叶草组织三叶草组织未来医院的组织结构未来医院的组织结构23医院定岗定编医院定岗定编24岗位的基本概念岗位的基本概念25医院岗位分类26医院定岗定编的指导原则医院定岗定编的指导原则27批准部门明确医院等级、功能及服务区域核准医院及科室开放床位数确定床人比,制定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床位数床位使用率门诊量等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量、工作能力、管理水平进行人员配置定岗定编的实施流程定岗定编的实施流程28医院总编制标准医院总编制标准医院总人数总人数定编标准:按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一般情况下按医院规模和负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床位以下的,按1:1.31.4计算;301500床位的,按1:
18、1.41.5计算;501床位以上的,按1:1.61.7计算。综合医院承担医药科研和教学任务,可在总编任务上增加57。29定岗定编中各类别内部岗位级别的确定依据以下比例:医生系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1:1:4:4护理系列: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2:4:2:2医药技系列:主/副主任技/药师:主管技/药师:技/药师=2(1:1):4:4行政系列:按定岗定编数配置(个别部门职能未履行将逐步配齐)后勤系列: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工=1:2:1.5:1:1定岗定编确定五类人员人数比例30医院各类别人员定编参考范围医院各类别人员定编参考范围31 医院定编的主要方法医
19、院定编的主要方法32本本标准准为医医疗机构机构执业必必须达到的最低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准,是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核核发医医疗机构机构执业许可可证的依据。的依据。二二级综合医院合医院 一、床位:一、床位:住院床位住院床位总数至数至张。二、科室二、科室设置:置:(一)(一)临床科室:至少床科室:至少设有急有急诊科、内科、外科、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
20、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机构设置置规划可不划可不设传染科;染科;(二)(二)医技科室:至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有药剂科、科、检验科、放射科、手科、放射科、手术室、室、病理科、血病理科、血库(可与(可与检验科合科合设)、理)、理疗科、消毒供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室、病案室。三、人三、人员:(一)(一)每床至少配每床至少配备名名卫生技生技术人人员;(二)(二)每床至少配每床至少配备名名护士;士;(三)(三)至少有名具有副主任医至少有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以上职称的医称的医师;(四)(四)各各专业科室至少有名具有主治医科室至少有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以上职称的
21、医称的医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生部卫生部19941994年颁布)年颁布)有关定岗定编要求有关定岗定编要求33三级综合医院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张以上。住院床位总数张以上。二、科室设置:二、科室设置:(一)(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防保健科;(二)(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
22、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三、人员:三、人员:(一)(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三)(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人;临床营养师不少于人;(五)(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
23、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41.1.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151 1。2 2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0.41 1。3 3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50%。4 4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1。5.5.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90%。6.6.医技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70%70%。7 7护士中具有大专
24、及以上学历者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50%50%。8 8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日1212天。天。9 9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9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2012版)版)有关人员配置标准有关人员配置标准3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2012)新生儿病室新生儿病室人员配置人员配置1 1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 0.3 0.31 1。2 2由具有由具有3 3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年以上新生儿专业工作经验并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5、的医师担任医疗负责人。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医疗负责人。3 3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 0.6 0.61 1。4 4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 2 2 年年以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护理负责人。以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护理负责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2012)麻醉手术科人员配置)麻醉手术科人员配置1.1.麻醉医师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麻醉医师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 2 21 1。2 2手术室护理人员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手术室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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