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办法模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模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财务管理办法模版 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理顺相互间的财务关系,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
2、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经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财务职能,加强财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第六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以资本为纽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长)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 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和管理;负责集团内资金的筹集、调剂和运用;并依据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决策,负责处理相关财务事项。 第八条 各单位在遵守集团公司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开展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各级财务部门应自觉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并按规定向其提供所需的各项财务资料和业务信息。 第九条 集团公司对其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享有资本收益权。资本收益的具体办法见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第十条 集团公司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大、中型企业,应该设置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配备相应的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
4、财务 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财务工作五年以上。 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应该征求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的意见。 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事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有交接事项应形成文字材料,交接工作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会人员交接,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派人会同监交。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各单位编制全面预算,向市国资委等上级部门报送财务预算报告,考核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5、;各级预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级单位的预算,负责本级以下单位预算的审核、汇总、下达、调整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 第十四条 年度预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保持一致。年度预算应逐级报送上一级预算单位,经集团公司审议批准后再上报和逐级下达执行。 第十五条 各级预算部门要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考评,并按上级单位要求报送。 第十六条 关于预算的编制、下达、调整、分析等具体事宜见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对内部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依法管理各单位的投资、融资事项,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限制外,各单位必须在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开设
6、账户,将资金存放于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资金管理的具体业务由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按国家规定办理集团内部单位的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资金实行有偿使用。未经批准,集团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贷款,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严禁与个人发生资金的借贷款关系。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如需吸引外来投资或以合资形式与外来投资举办合营企业时,应报集团公司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对外筹集的资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
7、资,出具验资报告,才能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集团各级财务部门要参与本单位对外合同的签订、评审工作,重点审查预付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税收条款、索赔、罚则及意外事件处理等。对于涉及到担保等重要经济条款的合同,必须经集团公司签认。合同签署后应送交一份给财务部门存查。合同履行完毕应立档长期保管。 第五章 产权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集团公司对全资、控股公司享有出资者的权益,即享有资本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力;有权决定国有资产的配置,采取合并式、兼并式、分立式和改组式等多种形式,按经营管理体制
8、,理顺产权关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处理国有资产交易和产权转让的事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十五条 全资、控股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企业的各项资产,但对国有资本的安全、增值有影响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经集团公司审批。具体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要理顺内部产权关系,严禁“只投不管”的产权不明晰的企业产生。对产权不明晰的企业必须认真清理。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应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要按照
9、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类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产权登记和资产管理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工作,明确专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及所投资企业的产权登记汇总上报工作;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 第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额超过 50 万元或以主要生产资料向其他单位投资或合资经营时,在签约前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批准。 任何单位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
10、物资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 第三十条 对被投资单位无论其原来经营业绩如何,企业在投资前都应聘任独立的评估机构对长期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所投资的项目需事先报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应附报此项分析、评估资料。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在与外单位合资经营新企业时,应先确定业务经营范围,然后就经营的业务进行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不仅应包括业务经营顺利的方面,还应从供应来源、销售去向、市场变化等困难的方面作出估计及提出对应的措施和预期效果。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不准以个人名义作为对外投资的持股人。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持被投资企业股份 20%
11、以下或 50以上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损益;持被投资企业股份 20%50(包括 20和 50)之间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损益。 第三十四条 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从事委托理财、股票投资、期货(权)及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投资。 第七章 收入和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取得的以车辆通行费收入为主的各项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取得的各项经营业务收入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及时确认入账,及时办理结算,建立各项业务收入管理档案(包括合同、结算金额、已收账款、未收账款等),明确应收账款的责任,确保及时全额收回资金。 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成本管理
12、的要求,制定内部成本管理办法,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面成本管理体系,降低生产成本,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七条 按月分摊、结算成本费用,严禁成本费用延期入账。 第三十八条 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的具体管理要求,按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八章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应依法向国家交纳各项税金。税前会计利润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交纳所得税,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条 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分配顺序是: (一)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 10的
13、比例提取,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集团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可按照不高于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具体办法见集团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弥补亏损。公司经营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一是 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税前利润补亏时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发生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
14、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二)转增资本。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股东原持有比例结转。 (三)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第九章 外币业务 第四十二条 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应以人民币为计账本位币,但也应以外币作辅助记录。如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需以外币为计账本位币的,应经集团公司批准。 计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要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三条 有外币业务收支的单位,除可在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外,经批准可设外币账户。企业发生外币收支时,直接在银行外币账户中收支,但应按银行实际使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账。 期末,应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
15、种按外币结算的账户余额,按照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为计账本位币金额,其与账面计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第四十四条 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营运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第四十五条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计账本位币的,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收到第一期出资额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以后各期的出资折合的计账本位币与按第一次出资汇率折算的计账本位币的差额,作资本公积入账。如果投资者以资产作价作为投资额,资产账户和实
16、收资本账户应同时列账。 第十章 企业清算 第四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依法破产、责令关闭、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解散的,应依法实施清算。 第四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自愿终止经营或按上级要求进行清算的,应成立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的任务是: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 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四十八条 清算单位的清算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顺序和手续办理,必要时应向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咨询。企业清算中的财产清查与估价、清结税金工作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所委托的社会中
17、介机构必须报经上级单位批准同意。委托上述业务需支付的费用,列入清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净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第五十条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上级和主管机关。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五十一条 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第五十二条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三条 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及上级单位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各单位在编
18、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做到:编报及时、内容完整、信息真实、说明清楚。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审核本级及以下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按集团公司要求报送。 各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在向集团公司上报之前,必须经集团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同上报。 第五十六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认真总结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找出短板,明确改进方向,促进今后的工作。 第十二章 财务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五十七条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应做好本级财务管理工作,上级单位应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
19、八条 检查与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检查是否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有关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依据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 到有效执行。 (三)上级单位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九条 财务检查和监督的形式、内容和时间安排,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十条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集团财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集团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处理。 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财务考核管理办法-熊猫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