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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党员管理系统概述1.1 基本方针建立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不仅仅能够替代人工的自动化,而是通过确定系统软件的模式来对党员进行系统化的管理,管理起来更先进,更科学,更便捷。基本标准如下:1、建立建党积极分子队伍; 2、做好对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4、坚持标准,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 5、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由于具多层结构,故对不同硬件、数据库、系统平台的移植性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要求着每个党员,对党员的信息资料进行严密的监督,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以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2 系统特点1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支持内容管理服务器和
2、发布服务器的集群;2 系统支持快速、高效的建立、部署并维护多个Web站点;3充分采用模板技术,将内容和表现分离;4页面风格可灵活设置,能够在不改变内容的情况下方便改版;5 提供版本监控功能,可按稿件发布流程查看每个编辑的编辑结果6. 可根据需要将新闻评论设置为先审后发、先发后审、只可看不可评论、暂停新闻评论功能等模式7 支持匿名评论或注册用户评论4.3管理模式第一章 组织关系管理 第一条 凡从南京市地税局机关以外调入的党员(包括各分县局、军转干部和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均从市级机关工委转递组织关系,经市局机关党委介绍到各支部。调入调出各分、县局的党员,应经过所在区县机关工委转递组织关系。对
3、调入的党员,各支部应明确其所在党小组。 第二条 凡调出市局机关的党员,一律由各党支部开出组织关系,经机关党委转递到市级机关工委,办理手续。 第三条 在机关党委范围内调动的党员,应由各支部开出介绍信到机关党委转递组织关系。 第四条 转递组织关系工作,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原则上要求党员本人亲自办理。 第五条 办理组织关系的时间,一般在工作调动的同时办理转递手续,不得超过5日。办理的组织关系上应注明交纳党费情况。 第六条 凡外出学习或外出帮助工作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市局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党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可由所在支部或机关党委与其工作的所在单位联系协商管理方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4、第二章 收缴党费管理 第七条 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第八条 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1、每月工资收入(机关干部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干部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之和。下同)在400元(含)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3、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至800元(含)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每月工资收入在
5、800元至1500(含)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5、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以上列入交纳党费计算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度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第九条 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除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现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交纳党费外,其他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不宜由别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性交纳。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造册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应在每季度末汇总党费报机
6、关党委审核入帐。党小组长在收缴党员党费时,应在党员手册上注明签字。党员如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者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补交预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二条 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7、并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如机关党委审批时间在支部大会时间之后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应及时补交。 第十三条 加强对党费的管理。党小组长和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均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其资料。党支部每年12月30日前,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三章 其他党员管理 第十四条 凡办理辞职、辞退的党员,应在办理辞职、辞退手续的同时,办理组织关系的转送手续;凡办理留职停薪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所在党支部应按照其他党员一样加强管理,对因故不能按时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情况;对下基层锻炼或挂职锻炼在半
8、年以内的党员,应转移临时党组织关系,在半年以上的,应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其他情况的党员,按照市级机关工委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工作台帐管理 第十五条 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第十六条 所有党支部都要建立以下“一个手册、两本记录簿、八类资料盒”工作台帐: “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 “两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含组织生活,下同)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 “八类资料盒”,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盒、上级文件资料盒、学习教育资料盒、计划总结资料盒、
9、评比表彰资料盒、发展党员资料盒、转递关系资料盒、综合材料资料盒。 第十七条 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1、党员手册由党员本人保管,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项目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加盖机关党委印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情况,要按照时间顺序逐项填写。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应由收缴人填写签字。 2、党支部会议记录簿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并按照要求负责填写。每次会议和活动,要填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活动)的内容等情况,重要会议要填写清楚到会人数、会议议题、到会人员发言要点、举手表决情况和最后的决议等内容。 3、党小组会议记录簿由党小组长保管
10、,并负责填写,要求同支部会议记录簿。 4、支部行文资料盒,主要存放以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含请示、报告、通知等)。以时间为序整理好(下同)。 5、上级行文资料盒,一律存放市局机关党委(总支)和机关党委以上的党组织下发的文件。 6、学习教育资料盒,主要存放各种学习教育材料和书籍,以及学习方面的通知、方案、要求和学习考试成绩等资料。 7、计划总结资料盒,主要存放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所作的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专题性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换届选举时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等。 8、评比表彰资料盒,主要存放用于评比表彰的各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含各种表彰表格和照片等)。
11、 9、发展党员资料盒,主要存放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发展党员资料盒,应视情况按照申请入党同志分别集中存放。 10、转递关系资料盒,主要存放转入的党员介绍信、转出的党员介绍信等。 11、综合材料资料盒,主要存放党员花名册、党员统计表、党员廉政情况材料、党员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其他综合类资料等。 第十八条 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机关党委秘书或党务干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第十九条 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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