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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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税务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第一分局在市局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市两级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税收工作质效,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应对新“国五条”出台导致乌市房产交易契税业务量猛增的突发事态,全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地开展。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组织收入情况截至6月28日,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288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43572万元,增长23.52%。完成地方
2、级税收收入2021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37654万元,增长22.26%。完成全年一般预算计划任务442021万元46.78%,与计划进度相比差14165万元和3.22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5498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4600万元,增长10.4%;契税累计收入572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21454万元,增长57.94%。 (二)税收专业化征管方面自今年起,全市金融业税收征管移交我局管理。我局在认真做好与各区县局管户资料交接的基础上,对征管系统内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比对,对系统内信息进行规范性整理,并针对金融业税收管理实际及时调整、完善了我局税收征管流程
3、。目前,我局共有企业管户337户,其中独立核算企业202户;非独立核算企业135户。半年来,针对税收专业化管理做了以下征管工作: 1.加强税源分析,层层落实工作任务。针对新移交的金融业管户,我局积极组织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源调查,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认真分析历年来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将全年收入计划及时进行分解。并建立了日抓进度、旬抓分析、月抓通报检查的收入分析机制,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收入汇报和分析,通过对收入的深入分析发现潜在税源以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2.严格进行减免税审批工作。在减免税及退税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执行,对所有案卷仔细审核。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批准退
4、税4620.07万元。契税减免税工作受理办结31户,减免房产契税金额1062.63万元,减免土地契税金额85.73万元。 3.认真完成2021年度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根据市局要求,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安排,由征收、管理、税政等三部门协同配合,历时三个月,圆满完成了金融行业年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审核、录入及汇总等各环节工作。管户中有6113人进行2021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超额完成市局下达2500人的任务。申报年所得额14890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15046万元,应纳税款19538万元,已扣缴税款19538万元,开具完税证明6113份。 4.认真做
5、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区局、市局关于做好汇算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金融行业专业化管理的实际特点,制定下发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安排,明确了企业汇算的范围、时间、资料报送,对本局开展汇算前期准备、审核、后续管理提出了具体详细的工作要求。同时聘请了专业老师对辖区内51户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典当行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加强企业对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做好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经统计,我局参加2021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有53户,汇算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主营业务成本1.11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31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4976万元,已预缴3653万元,
6、应补缴所得税1323万元。 5.认真做好企业划型工作。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及时向各区县地税局取得企业划型名单及企业划型信息,在确认企业属于国地税共管户的基础上,按照已经确认的企业类型在征管软件中维护国地税共管户企业类型数据。对单纯的地税管户按照文件中的标准直接进行划型及数据维护。目前,共对所管企业329户单纯的地税管户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划型及数据维护工作。 6.认真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并制定了工作任务及时间表。我局应参评纳税人211户,实际评定纳税人211户。经评定
7、,初审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70户,b级纳税人139户,c级纳税人2户。其中评为a级的纳税人全部为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评为b级的纳税人中,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103户,地税局管理的纳税人36户,c级纳税人2户均为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 7.认真做好保险机构代征代收车船税检查工作。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检查了全市范围内29户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政策落实情况和税款解缴情况,未发现违反规定擅自实施减免、赠送机动车车船税的情况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保险机构共承保交强险车辆54.7296万辆,代征车船税的承保车辆54.7287万辆,免征车船税车辆9辆。应代
8、收代缴车船税12699.33万元,已代收代缴12699.13万元。 8.制定落实征管质量评价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区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安排,根据区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订了第一分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每月以正式公文下发征管工作安排,季末后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内容及途径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对考核评价的路径和考核人员分工进行了明确,对具体开展征管工作的内容、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具体的要求,为我局征管工作有序地开展提供了保障。根据各检查小组反馈的检查情况,结合日常考核的实际,对被考核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类,并进行责任追究。 9.初步制定
9、了第一分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按照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纳税评估工作做了统一安排。确定了评估对象,明确了评估职责分工,制订了纳税评估方法,要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切实保证纳税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稳步推进存量房评税软件的开发工作。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在市地税局及三家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进展顺利,经过多次的评估体系的业务协调会、专家评审会等,已逐步形成符合首府特点的存量房交易评税体系。目前已整理了全市住宅的详细信息并建立数据库、构建了gis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划分了评税分区,建立好评估
10、软件的模型、标准房的设立,完成了对软件本地化的改造,制定出首府存量房交易的征管流程及争议处理机制,并制定了后期工作计划。 (三)纳税服务方面1.做好税收调研分析,加强税企沟通。积极开展税源调研,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对辖区管户信息登记情况进行比对查实,逐步完善税法咨询辅导、纳税风险的防范和提醒、办理涉税等纳税服务工作。加强税企业沟通,完善纳税服务手段,建立了税企联系群,保障税企沟通畅通。 2.加强纳税服务“硬件”建设。为做好纳税服务,我们在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在各服务大厅为纳税人提供了笔、墨水、复写纸、印台、饮水机、纸杯、老花镜等便民设施,综合咨询服务台为老人及不识字的纳税人义务填写纳
11、税申报表,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准确和快捷的服务,给纳税人营造了更为舒适、安全的办税环境,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办税双方人员的办税效率。 3.加强纳税服务“软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税公开制度,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监督和内部奖惩、责任追究,按照要求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按照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规定落实各岗位职责,各办税服务厅采取了中午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限时服务等服务措施。办税服务厅人员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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