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问题[5篇材料](三).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危险驾驶”问题[5篇材料](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驾驶”问题[5篇材料](三).doc(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危险驾驶”问题5篇材料 浅论危险驾驶罪法律问题 陈浮亚 摘要。今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增长,国人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中国已成为汽车消费大国,汽车已经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平常百姓家中。但是,作为工业化产物的汽车,其危险性是与生俱来的,再加上以醉酒、超速竞技驾驶为主的危险驾驶现象越来越多,导致了交通事故的急剧增加,给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一系列因危险驾驶而造成的悲剧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各方热议。人们更多的关注是,如何预防和减少这类悲剧的发生,如何有效地减少“马路杀手”,保障出行安全。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刑法修正案 (八)将“飙车”、“醉驾”行为入罪。刑法修正案 (八)增设的危险驾驶罪(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何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处理本罪,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关键词: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 (八);国内法律规制;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一、危险驾驶罪概述 刑法修正案 (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何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处理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 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应作广义的理解,不具有公共通行性的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中的道路也应包括在内。
3、追逐竞驶包括三种具体的情形,但必须存在两辆以上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是否存在意思联络不影响追逐竞驶的成立。对醉酒的认定,应坚持以酒精含量为主、意识和行动能力判断为辅的标准。追逐竞驶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醉酒驾驶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抽象危险犯是危险驾驶罪设立的理论基础,也是正确理解本罪法定刑设置以及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的重要前提。 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 (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
4、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换言之,只要追逐竞驶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抽象危险,并且情节恶劣,就构成犯罪。第一,本罪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公路)上,只需要发生在道路上。在校园内、大型厂矿内等道路上,以及在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因为对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产生危险, 依然可能成立本罪。第二,追逐竞驶以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速、超速驾驶为前提,低速驾驶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但是,单纯的高速驾驶或者超速驾驶,并不直接成立本罪。换言之,不能将本罪等同于国外的超速驾驶罪。第三,追逐竞驶要求以产生交通危险的方式驾驶,
5、行为的基本方式是随意追逐、超载其他车辆,频繁并线、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第四,追逐竞驶既可能是二人以上其于意思联络而实施,也可能是单个人实施。例如,行为人驾驶机动车针对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实施追逐竞驶行为的,也可能成立本罪。第五,成立本罪要求情节恶劣。情节恶劣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公共危险性。对此,应以道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多少、驾驶的路段与时间、驾驶的速度与方式、驾驶的次数等进行综合判断。在没有其他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追逐竞驶的罪过形式为故意,不要求行为人以赌博竞技或者追求刺激为目的。因为基于任何目的与动机的故意追逐竞驶行为,只要产
6、生了抽象的公共危险且情节恶劣,就值得科处刑罚。 (二)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故意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不需要司法人员具体判断醉酒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因此,一方面,抽象的危险犯实际上是类型化的危险犯,司法人员只需要进行类型化的判断即可。另一方面,完全没有危险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例如,在没有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因为不具有抽象的危险,不应以本罪论处。醉酒驾驶属于故意犯罪,
7、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但是,对于醉酒状态的认识不需要十分具体(不需要认识到血液中的酒精具体含量),只要有大体上的认识即可。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喝了一定的酒,事实上又达到了醉酒状态,并驾驶机动车的,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醉酒驾驶的故意。认为自己只是酒后驾驶而不是醉酒驾驶的辩解,不能排除故意的成立。即使行为人没有主动饮酒(饮料中被他人掺入酒精),但驾驶机动车之前或者之时意识到自己已经饮酒的,也应认定具有醉酒驾驶的故意。当然,如果没有主动饮酒,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饮酒的,排除故意的成立。 三、危险驾驶的危害 危险驾驶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让我们来回放一下那一幕幕悲
8、惨的镜头。 2021年8月4日晚9时浙江杭州一豪华越野车撞死一16岁女孩,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肇事司机属酒后驾驶。 2021年7月23日,醉酒驾驶致4人死亡、1人重伤的孙某被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后于2021年9月8日,被四川高院改判无期徒刑。 2021年6月30日,江苏南京张某醉酒驾驶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6辆车受损。 2021年5月7日8点30分左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竞舟路以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胡斌驾驶一辆红色三菱疑似改装车飙车,将在人行道上一名浙大毕业生谭卓撞飞20多米高后致其死亡。 2021年2021年4月7日,驾驶员陈某因边
9、驾驶边拨打手机酿成湖北宜昌“4.7”特大交通事故。 2021年5月9日,陈家酒后超速驾车从后面猛烈撞上一辆等待红灯的轿车,导致车上一家三口2死1重伤 2021年10月29日下午,河南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所长王银鹏酒后驾驶警车,行至汝南县汽车站附近车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交通事故的悲剧不断上演,使得以酒后驾驶为主的危险驾驶行为受到了公众普遍的关注,也引发了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日益担忧,危险驾驶不仅仅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伤害,也给公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四、正确区分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本罪与交通肇事罪、以驾车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是以驾驶机动车的方法
10、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时容易混淆,因此,需要我们正确区分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 在刑法修正案 (八)颁布之前,刑法理论基本上没有争议地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表面上看,刑法修正案 (八)只是在交通肇事罪之外增加了危险驾驶罪,事实上,危险驾驶罪的增加,使交通肇事罪的构造产生了变化。最为明显的是,危险驾驶罪的增加,使交通肇事罪分为两种类型:(1)作为单纯过失犯的交通肇事罪,即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如未取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伤亡的,属于单纯的过失犯。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成立刑法上的故意,既不是结果加重犯,也不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5篇材料 危险 驾驶 问题 材料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