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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项目工程组织制度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项目工程组织制度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下游汽车行业发展情况5三、 必要性分析13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14五、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16六、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7七、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18八、 施工合同履行27九、 施工合同订立58十、 项目团队的发展过程66十一、 项目经理70十二、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的变化与组织结构的优化88十三、 职能式89十四、 项目管理组织的基本原理92十五、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依据与原则107十六、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112十七、 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模式113十八
2、、 国际上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117十九、 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122二十、 工程项目周期及阶段划分132二十一、 工程项目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133二十二、 项目基本情况135二十三、 投资计划141建设投资估算表14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143流动资金估算表145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146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147二十四、 进度规划方案14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148二十五、 经济效益评价149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150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151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53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55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58一、 产业环境分析当前时期,从全球看,和平、发展、合
3、作仍是时代主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从国内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迈向中高端,发展动力深刻转换,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成为发展新主题。人均生产总值将由1万美元接近2万美元,经济社会处于创新转型升级的战略关键期,在经济发展上进入工业化后期新阶段,在城市化发展上进入现代都市区发展新阶段,在对外开放上进入国际化发展新阶段,在环境建设上进入生态优先新阶段,在深化改革上进入攻坚冲刺和规范成型新阶段。总体
4、来看,宏观环境对地区发展有利。一是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智能制造为标识的工业4.0时代和以新能源为标识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孕育兴起,国家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为发挥科教优势,加速融入全球发展分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供了宝贵机遇。二是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机遇。随着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的不断提升,进一步凸显了区位优势,极大地拓展了发展空间,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增加了商业机会和创业机会,有利于强化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有利于加快枢纽型经济发展。三是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全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等创新
5、试点,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发挥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加快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提供了新机遇。与此同时,也要增强忧患意识,集中精力解决好制约和影响科学发展的各类结构性、深层次矛盾。一是提升城市地位面临新挑战。地区和城市间对高端要素和产业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地区综合实力不强,辐射带动力有限。二是发展动力转换面临新挑战。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结构不协调,产业结构不优,服务业比重不高,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三是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新挑战。城区与县域在发展水平和能力上存在较大差距,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还有很多难题需要破解。四是生态环境
6、保护面临新挑战。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任务较重,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对资源、能源平衡和环境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等将面临更多考验。五是维护社会公平面临新挑战。富民、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人口老龄化带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压力日益增大,多元利益协调难度加大,对提高施政水平和保障城市常态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二、 下游汽车行业发展情况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我国制造业重点发展的行业,具有上下游关联度高、系统集成度高、附加值高、规模效应明显等特点。目前,汽车工业作为压铸行业最大的应用市场,其发展情况对压铸行业的发展具有巨大影响。1、汽车行业发展概
7、况汽车产业具有产业链长的特点,与上下游的钢铁、有色金属、半导体、电子、能源、物流、化工等各类行业紧密连接,能够带动包括税收、就业、技术在内的一系列领域发展,因此,汽车产业对各国工业的产业升级与发展有很强的带动作用,亦是一个国家制造业软、硬件实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数据,除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汽车产量大幅下降以外,2010年-2019年全球汽车产量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从2010年的7,762.16万辆增长到2019年的9,178.69万辆。目前,全球汽车产量也逐渐恢复,2021年相较于2020年增长了3.26%。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制造业的
8、迅速进步,我国汽车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汽车制造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从汽车的结构件、发动机等“大件”到汽车的配件、内饰等“小件”均能看到中国制造的身影。据央视财经2020年数据,我国汽车产业占GDP总额的比重约为6.7%,汽车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仅次于基建和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台强劲发动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快速推进,我国汽车工业开始保持平稳向上增长趋势。受益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汽车行业的各项政策扶持,我国在2009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产销国,并蝉联世界第一。自2010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稳步增长,从2010年产量
9、1,826万辆、销量1,806万辆增长到2021年的产量2,608万辆、销量2,628万辆;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例也稳步提高,从2010年的产量占23.46%、销量占24.06%增长到2021年的产量占32.54%、销量占31.78%。2018年及2019年受全球汽车市场的宏观影响及我国乘用车优惠政策全面退出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出现了小幅度的回落。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相比上年同期下降4.16%与2.77%,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相比2018年同期下降7.51%与8.23%。此外受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我国汽车产量、销量继续小幅度下滑,相较上年同期下降1.93%与1.79%。
10、随着国内疫情的结束,我国汽车行业逐步回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汽车产量为2,608万台,同比上年增长3.40%;我国汽车销量为2,628万台,同比上年增长3.81%。总体上,我国汽车市场还有较大发展空间,根据东吴证券拥抱汽车黄金时代汽车行业2021年度投资策略研究报告测算,2018年我国乘用车销量中90%系首次购买需求及换购需求,只有约10%的报废销量,我国汽车消费需求依然广阔,汽车消费市场远未饱和。此外,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19年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数据为173台,相较于传统发达国家及新兴国家,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较低,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美国的每千人汽车保有量的五
11、分之一,亦说明我国汽车消费市场未达到饱和,还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可以挖掘。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已在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销售,全球累计销量超过1100万辆。2013年-2020年世界新能源汽车销量复合增长率达到47.62%。随着欧盟、中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在碳排放法规上逐渐加码,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也实现了快速增长。2020年相较于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增加100万辆,增长幅度达到43.78%,市场渗透率达到4.2%。我国新能源汽车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状态,尽管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但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依然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正增长,全年销量达136.7万辆,
12、同比增长10.9%,占世界总销量的42%。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结构也逐步优化,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的需求逐渐上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逐渐突显,根据大搜车智云数据,2021年我国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销售256.46万辆,占全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占比为87.8%,说明我国新能源乘用车主力已经转变为普通消费者,大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也逐渐提高。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在2020年10月份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总销量的20%左右,至2035年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各占50%。2020年,国家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从政策层面突出节能增效,鼓
13、励发展中高端电动汽车,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指明方向,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会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2、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情况汽车零部件是指机动车辆及其车身的各种零配件,一般一辆车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按照应用系统分,汽车零部件可以分为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统、电气系统等零部件;按照材料不同,汽车零部件可以分为金属类、塑料类、电子类零部件,其中金属类零部件包括传统的铁质、钢制零部件以及铝、镁、铜等有色金属合金零部件。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行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与汽车行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全球汽车产业价值链中,零部件产业的价值超过50%。在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
14、产值一般是整车的1.7倍。目前,汽车工业呈现全球化采购的特点,各大整车厂商与零部件制造商之间相互分工、协作形成了汽车整车厂商在上、各级配套零部件供应商在下的金字塔型供应结构。整车厂商通过维护自身供应商管理体系,实现自身产业链上游的相对稳定。根据360researchreport统计,2021年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规模为19,277.90亿美元,并预测行业规模会以复合增长率2.4%的速度增长,于2028年达到22,737.50亿美元。目前世界汽车零部件产业正在逐步向新兴国家转移,当前,新兴汽车市场尚未饱和、市场发展较快,是整车消费增长的主要区域,因此吸引了诸多国际整车厂商在新兴市场进行布局。此外,
15、新兴市场所处国家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吸引来了较多大型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于低劳动力成本国家投资建厂,转移制造环节。随着产业集群的形成,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并逐步吸引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售后等更高技术的生产环节转移,为这些新兴市场的汽车产业以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提供了技术基础。但目前,世界汽车零部件行业依然由汽车工业发展较早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国企业主导。当前,这三国依然是在全球汽车100强企业中占据席位最多的国家。根据AutomotiveNews年度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榜统计结果,百强榜中日系企业占23家、美系企业占23家、德系企业占18家,合计占比64%。中国共
16、有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2021年度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榜”与起步较早的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距离。近年来,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已经成为整车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从而推动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积极发展。在行业持续向好的背景下,国内零部件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实现产业升级。跨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巨头也高度重视中国市场,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和智能联网汽车领域,通过在华投资建厂、与中国企业展开业务、技术合作等方式扩大在华业务影响力。如博世、巴斯夫、马牌轮胎等纷纷在中国投资建厂,拓展在华业务布局。受宏观市场因素及新冠疫情的影响,2018年以来,我国汽车销量情况出现了小幅度的下滑,但得益于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
17、汽车产品的各项配置的装备率大幅提升,尤其是新能源、智能网联等高价值零部件的需求量猛增,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保持了良好的上升势头,2021年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达到4.90万亿元。自2015年以来,我国汽车零部件领域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达7.30%。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成熟,也反应在我国近年来汽车零部件的出口额的快速提升中。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积极参与汽车产业链的全球化布局,目前业已成为世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六大汽车产业集群长三角产业集群、西南产业集群、珠三角产业集群、东北产业集群、中部产业集群和环渤海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象征着我国汽车产业已经迈向成熟,对我国汽车产业的未来
18、发展具有深远影响。3、汽车用铝零部件发展情况近年来,汽车用铝零部件行业发展迅速,一方面得益于政策上不断提出汽车轻量化与节能减排的新需求,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在消费端上刺激了铝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用铝量评估报告(2016-2030),我国汽车用铝量不断上升,2020年达到450.6万吨,预计2030年可以达到1,070.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8.9%。随着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愈发严峻,能源压力与环保压力也逐渐增高,节能减排与低碳化已经成为当下时代的主题之一。我国已经承诺在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碳排放达到中和。未来我国将会进一步重视汽车在节能减排与环保中的
19、作用,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两个方面着手实现更绿色更环保的汽车。针对汽车环保化的实现方法,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明确指出有应用轻质材料、采用新的制造技术和工艺以及采用先进的结构优化或设计方法三条技术路径。其中,应用轻质材料指推进高强度钢、铝合金、镁合金、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轻质材料在汽车结构中应用,取代相对较重的传统材料。铝及铝合金由于其自身综合性能优势,成为了汽车落实节能与轻量化最好的材料。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规划,2020年我国单车用铝目标为190千克,2025年计划实现单车用铝250千克,2030年达到单车用铝量350千克,单
20、车铝需求量不断增加。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
21、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但需要规范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
22、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其
23、他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则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的规定。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
24、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诉讼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五、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合同群体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多,工期长,参与单位多,一般由多项合同组成一个合同群,这些合同之间分工明确,层次清楚,自然形成一个合同体系。.合同标的物仅限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内容与一般的产品合同不同,工程项目合同涉及面主要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线路、管网的建设,土木工程的建设以及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的管理,而且都是一次性过程。合同内容复杂与产品合同比较,工程项目合同庞大复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到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如三峡水利水电工程,共签定78个大合同,5
25、000多个小合同,合同内容极其复杂。工程项目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规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工程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特殊性工程项目标的物属于不动产,工程项目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影响较大,在工程项目的合同订立上必须符合政府的规定,在履行中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因此,工程项目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形式。六、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委托人应任命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
26、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三)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27、。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七、 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和约定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勘察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
28、继承人。勘察人应任命项目负责人,代表勘察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勘察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勘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勘察人负责办理的勘察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勘察资料。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的义务勘察人的义务一般包括:遵守法律。勘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
29、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勘察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为完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勘察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当编制安全防护方
30、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勘察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勘察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合同范围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工程范围指所勘察工程的建设内容。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工作范围指工程测量
31、、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四)勘察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指勘察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做的调整。开始勘察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通知的,勘察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勘察服务期限
32、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勘察服务期限并增加勘察费用,具体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变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勘察事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勘察;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勘察费用;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勘察文件进行审查;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出现合同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等因素导致周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发现地下文物或化石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发包人和文物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周期和(或)增加费用。勘察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勘察
33、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勘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行孜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达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延迟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提前完成勘察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勘察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勘察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勘察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勘察费用变动等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勘察而减少勘察费用;增加勘察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但勘察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勘察服务期限
34、。由于勘察人提前完成勘察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勘察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五)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勘察费用总金额。合同价格指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勘察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合同中应约定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
35、费用的依据之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六)合同变更变更情形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勘察服务期限和勘察费用的调整方法在合同中约定。勘察范围发生变化;除不可抗力外,非勘察人的原
36、因引起的周期延误;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勘察;非勘察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勘察及恢复勘察。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合理化建议合同履行中,勘察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上述约定。勘察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七)勘察责任勘察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
37、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对勘察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勘察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勘察场地、试验室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勘察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勘察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勘察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勘察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勘察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38、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文件不合格的,勘察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勘察费用增加和(或)勘察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勘察责任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八)知识产权(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完成的勘察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2)勘察人在从事勘察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
39、包人承担责任。(3)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八、 施工合同履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下面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为例,具体阐述合同履行管理。(一)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
40、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
41、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
42、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另行商定或确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规场查勘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
43、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履约袒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对保证金收取的类别、形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发包人应遵守相关规定:(4)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
44、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工期和进度管理合同进度计划合同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可以向监理人
45、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开工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开工准备。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工期延
46、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提供图纸延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由于出现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
47、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奖金。(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4)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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