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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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增值税讲义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一、开征土地增值税的背景回顾一、开征土地增值税的背景回顾n n关键词:南巡讲话n n经济特区n n房地产过热n n宏观调控二、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二、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n n一、对不规范的炒买炒卖房地产现象进行规范和调控;n n二、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维护国家权益;n n三、增加财政收入,为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筹集资金。n n注:第一目的是主要目的。三、制定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原则三、制定土地增值税政
2、策的原则n n一、要有效的抑制炒买炒卖“地皮”、“楼花”等牟取暴利的投机行为,防止扰乱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行为。n n二、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家土地增值收益流失,增加财政收入。n n三、保护从事正当房地产开发者的合法利益,使其得到一定的投资回报,促进房地产开发结构的调整。四、土地增值税税种性质分析四、土地增值税税种性质分析n n一般讲,一个税种的性质主要是根据其征税对象来确定,当然,还有按开征目的等方法来判定。n n本质上是财产税;n n具体有特定目的税的属性;n n具有所得税、收益税性质的属性n n具有行为税的属性。五、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五、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n n一、概念:转让国有
3、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一、概念: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物和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n n二、四个不分:二、四个不分:n n不分法人和自然人;不分法人和自然人;n n不分经济性质;不分经济性质;n n不分内资、外资不分内资、外资、不分中国公民和外籍个人;、不分中国公民和外籍个人;n n不分经济部门。不分经济部门。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n n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凡转让国有土地
4、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明确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注意两个概增值税。明确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注意两个概增值税。明确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注意两个概增值税。明确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注意两个概念和界定征税范围的三个标准:念和界定征税范围的三个标准:念和界定征税范围的三个标准:念和界定征税范围的三个标准:n n两个概念:两个概念:两个概念:两个概念:n n地上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由人工建造
5、而成。地上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由人工建造而成。地上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由人工建造而成。地上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由人工建造而成。n n其他附着物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其他附着物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其他附着物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其他附着物是指固定在土地或建筑物上,与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后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后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后筑物不可分离的物;或者虽然可以分离,但是分离后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
6、性、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不经济,或者分离后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完整性、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使用价值或功能,或者会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受到影响的物。如假山、树木、花草等。受到影响的物。如假山、树木、花草等。受到影响的物。如假山、树木、花草等。受到影响的物。如假山、树木、花草等。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n n三个界定是否属于征税范围的标准:三个界定是否属于征税范围的标准:n n是否转让;是否转让;n n是否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
7、否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n n转让是否有偿。转让是否有偿。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n n土地制度介绍:土地制度介绍:土地制度介绍:土地制度介绍:n n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
8、集体所有制。n n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实行的必然是社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实行的必然是社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实行的必然是社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实行的必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会主义公有制。会主义公有制。会主义公有制。n n土地管理法第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9、制”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n n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范围界定:宪法和土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范围界定:宪法和土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范围界定:宪法和土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范围界定: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n n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n n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10、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n n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n n另外: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后,可转为国有另外: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后,可转为国有另外: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后,可转为国有另外: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后,可转为国有土地。土地。土地。土地。n n通过以上,明确我国的土地制度以及国有土通过以上,明确我国的土地制度以及国有土通过以上,明确我国的土地制度以及国有土通过以上,明确我国的土
11、地制度以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范围的界定。地和集体土地范围的界定。地和集体土地范围的界定。地和集体土地范围的界定。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六、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n n介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介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介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介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n n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的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的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的有偿使用制度。但
12、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n n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特点:无偿、无限期);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特点:无偿、无限期);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特点:无偿、无限期);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特点:无偿、无限期);n n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出让方式:招标、拍卖、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出让方式:招标、拍卖、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出让
13、方式:招标、拍卖、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后,方可出让;挂牌、协议)。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后,方可出让;挂牌、协议)。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后,方可出让;挂牌、协议)。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后,方可出让;n n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买卖、赠与、交换或者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买卖、赠与、交换或者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买卖、赠与、交换或者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买卖、赠与、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土地增值税仅在这一环节征税。)其他合法方式);(土地增值税仅在这一环节征税。)其他合法方式);(土地增值税仅在这一环节征税。)其他合法方式);(
14、土地增值税仅在这一环节征税。)n n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七、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七、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界定具体界定n n1 1、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n n2 2、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只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只对转让征。);征。);n n3 3、集体土地转让(非法);、集体土地转让(非法);n n4 4、无偿继承房地产(无收益);、无偿继承房地产(无收益);n n5 5、出租房地产(产权未发生转移);、出租房地产(产权未发生转移);n n6 6、代建房收入(属
15、于服务性质的收入,、代建房收入(属于服务性质的收入,5%5%的营业税);的营业税);n n7 7、赠与(无收益);但有条件。、赠与(无收益);但有条件。n n8 8、房地产的重新评估增值(产权未转移)。、房地产的重新评估增值(产权未转移)。七、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七、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界定具体界定n n9、抵押的房地产(产权未转移不征,但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则要征收);n n10、典当的房地产;n n11、特殊情况,单独转让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n n12、交换房地产(产权发生转移,取得实物收益,要征收)。八、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八、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n n1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16、(增值额未超过扣、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除项目金额除项目金额除项目金额20%20%的,免征,超过,按增值额全额征的,免征,超过,按增值额全额征的,免征,超过,按增值额全额征的,免征,超过,按增值额全额征收。);收。);收。);收。);n n2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需向、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需向、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需向、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申请
17、);n n3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需向税务机关申请);有条件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需向税务机关申请);有条件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需向税务机关申请);有条件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需向税务机关申请);有条件n n4 4、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有住房的,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宅。(但有时
18、间限制,居房的,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宅。(但有时间限制,居房的,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宅。(但有时间限制,居房的,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宅。(但有时间限制,居住满住满住满住满3 3年不满年不满年不满年不满5 5年,减半征收;不满年,减半征收;不满年,减半征收;不满年,减半征收;不满3 3年全额征收;满年全额征收;满年全额征收;满年全额征收;满5 5年,免征。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年,免征。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年,免征。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年,免征。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八、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八、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n n5 5、对于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投资
19、、联营的一方以土、对于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对于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对于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20062006年,财政部、总局规定,投资、
20、联年,财政部、总局规定,投资、联年,财政部、总局规定,投资、联年,财政部、总局规定,投资、联营的房地产用作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营的房地产用作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营的房地产用作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营的房地产用作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的除外;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的除外;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的除外;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的除外;n n6 6、对于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房的,双方按比、对于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房的,双方按比、对于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房的,双方按比、对于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建房的,双方按比例分房自用的,免征,建成后转让的
21、则征收;例分房自用的,免征,建成后转让的则征收;例分房自用的,免征,建成后转让的则征收;例分房自用的,免征,建成后转让的则征收;n n7 7、企业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企业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企业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企业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的,免征);业的,免征);业的,免征);业的,免征);n n8 8、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征务机关核实,免征务机关核
22、实,免征务机关核实,免征 ;n n9 9、从、从、从、从19991999年年年年8 8月月月月1 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无年限限制)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无年限限制)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无年限限制)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无年限限制)八、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的八、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的检查与管理检查与管理n n10、对企业整体转让的;n n减免税的检查主要是对照政策规定分清减免税范围,查清减免税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办理了手续。九、土
23、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n n1 1、确认收入;、确认收入;n n2 2、确认扣除项目;、确认扣除项目;n n3 3、确认增值额。、确认增值额。n n对计税依据的检查,两方面,一是要检查纳对计税依据的检查,两方面,一是要检查纳税人是否有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情税人是否有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情况,或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况,或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如有上述情况,税务机关可参照评估价的,如有上述情况,税务机关可参照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转让收入额;二是对扣除项目格确定房地产转让收入额;二是对扣除项目金额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成本费用的支出金额进行检查,
24、重点是检查成本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凭证是否合法,有无虚列成本、是否真实,凭证是否合法,有无虚列成本、费用的情况。费用的情况。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n n一、确认收入。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n n对实物收入要进行估价,通常采用市场法。n n其他收入是除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这种类型的收入比较少,如无形资产收入,其价值需要进行专门的评估。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n n(一)存量房(二手房)转让收入确认相对简单。能据实提供,则按纳税人提供的收入计算征收。如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或者转让房地产的价格低于房地
25、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市场法评估的价格作为收入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n n(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较难一些。(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较难一些。(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较难一些。(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较难一些。n n一是要划分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如出租开发产品一是要划分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如出租开发产品一是要划分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如出租开发产品一是要划分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如出租开发产品收入、代建房收入就不是征税收入,应剔除;收入、代建房收入就不是征税收入,应剔除;收入、代建房收入就不是征税收入,应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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