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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0前言11总则41.1评价目的及评价工作原则41.2编制依据51.3评价因子81.4评价标准91.5评价重点及评价工作等级121.6评级范围151.7环境保护敏感目标151.8环境功能区划及规划要点16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12.1现有项目回顾评价312.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23.1自然环境概况623.2社会经济概况673.3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693.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44环境影响评价81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81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84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995.1征地影响分析995.2社会环境影响分析995.3对人群健康、基础设施影响分析1005.4
2、公众参与意见1015.5景观影响分析1016环境风险评价1026.1风险识别1026.2源项分析1046.3事故后果分析1076.4风险防范措施1096.5事故应急预案113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21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217.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237.3噪声治理措施1287.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1287.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307.6“三同时”验收一览表1318清洁生产分析与循环经济1338.1产业政策相符性1338.2清洁生产分析1348.3循环经济分析1378.4小结及建议1389总量控制1399.1总量控制因子1399.2污染污排放量分析1399.3总量控制途径1
3、40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4110.1经济效益分析14110.2环境效益分析141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4311.1环境管理14311.2环境监测计划14411.3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4512公众参与14712.1方法和原则14712.2公示14712.3实地调查15013选址可行性分析15713.1厂址与规划的相容性分析15713.2环境质量的相容性15913.3公众意见16013.4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16013.5厂址可行性分析16014结论和建议16114.1结论16114.2建议16414.3总结论165附 件附件一:关于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酸及废碱处
4、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意见,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表附件三:新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准入评审结果通知单附件四:现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五:现有工程环保验收资料附件六:固废填埋合同附件七:企业原固废处置资质证书附件八:碳酸铜和碳酸镍产品出售合同附件九:污水接管处理协议附件十:环评委托协议附件十一: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十二: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议纪要第 3 页前 言1、项目由来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前身是市金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位于新区大港粮山路12号,该单位成立于2007年,2012年更名,一直从事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酸及废碱等综合利用项目,该公
5、司于2009年6月获得省环保厅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处置利用铜镍废液及污泥等危险废物的单位(证号: )。企业于2007年委托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市金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电镀母液(废液)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1月获得市环保局批复(镇环管200822号)。2009年12月,企业委托丹阳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电镀废液、电镀污泥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1月获得市环保局的批准同意(镇环管20106号)。2012年,企业委托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电镀废液、电镀污泥加工综合利用项
6、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补充报告,并于2012年12月25日获得市环保局的批准同意(镇环审20121021号)。2013年6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企业进行了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各项目措施符合要求,通过市环保局的验收。企业原设计处理能力为年处理电镀废液3000吨、电镀污泥6000吨,废酸2000吨、废碱2000吨,回收碳酸铜粗品425吨、碳酸镍358吨。企业至今,生产设备不断老化,设备故障率不断提高,生产规模偏低,已经不能满足区域日益增加的电镀污泥、电镀废液的处理要求。为此,企业决定投资4441万元,在原址重建,淘汰现有所有生产设备,新建一条生产线,并扩大生产能力。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处置
7、1.0万吨/年电镀污泥、0.3万吨/年电镀废液、3.5万吨/年废酸及2.5万吨/年废碱,得到综合利用产品1150吨/年碳酸镍,1652吨/年碳酸铜。2、项目特点(1)本项目为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为电镀废物处置再利用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处置1.0万吨/年电镀污泥、0.3万吨/年电镀废液、3.5万吨/年废酸及2.5万吨/年废碱,得到综合利用产品1150吨/年碳酸镍,1652吨/年碳酸铜;(2)建设项目淘汰现有所有生产设备,新建一条生产线,并扩大生产能力。3、项目环评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0-1。图0-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8、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收集资料,听取了建设方对项目工程内容的介绍,踏勘了厂区及周围现场,收集了厂址地区的基础资料。在调研与资料整理过程中,我单位及时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意见,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在此基础上,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成果,经过综合论证和分析,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4、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建设项目投入营运后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和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1)工艺废气
9、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2)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控制措施;(3)危险固废来源及去向;(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体系的建立。5、结论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鼓励类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本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符合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要求。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以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建成运行,尾水可稳定达标排放,且污水收集干管已接通至项目拟建地;硫酸雾废气收集
10、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现达标排放;危险固废外协至如新区处置有限公司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达标。本报告认为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区域内平衡,且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酸及废碱处
11、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镇江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酸及废碱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则1.1 评价目的及评价工作原则1.1.1 评价目的通过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掌握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评价该项目建设选址和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及污染控制方案的可靠性,并提出防治或减缓污染的措施建议,以期把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以保证本区域环境质量的良好状态,推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客观、公正的给出拟建项目对各环境要素的综合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的明确结论,为项目的环保措施
12、的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1.2 评价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a) 依法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b) 早期介入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项目选址、工艺路线的环境可行性。c) 完整性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
13、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d) 广泛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
14、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通过;(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年2月29日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1日施行;(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96)31号令;(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
15、00628号;(1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1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2011第12号令;(1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
16、3日;(2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64号;(21)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环控1997232号;(22)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2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5)环保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2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27)危险废物处
17、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1.2.2 省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文件(1)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12月29日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及1997年7月31日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对条例修改的决定;(2)省政府关于印发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苏环委981号;(4)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省环境保护局,1998年9月;(5)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3月;(6)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3月1日起施行;(7)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2月1
18、7日颁布;(8)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1993年38号令;(9)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10)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11)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12)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16号;(13)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关于修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14)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关于循环经济内容的编制
19、要求(试行),苏环保管200422号;(1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权限意见的通知,2005年8月25日;(16)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监200613号;(17)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省环保厅(苏环规20124号),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18)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9)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发2011108号),2011年8月1日;(2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
20、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21)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2013年8月;(2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2013年9月18日;(2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镇政发201264 号;(24)关于印发市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256号;(25)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市人民政府,2007年4月;(26)市工商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市人民政府,镇政办发2007125号,2007年5月18日;(2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1、及其配套政策的通知,镇政发201434号,2014年9月17日;(2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147号,2014年9月22日。1.2.3 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
22、011);(8)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2.4 项目资料(1)关于市金利废金属提取利用有限公司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酸及废碱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意见,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化治办201422号;(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表,市环保局;(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10月;(4)现有项目环评文件、批复、验收等资料;(5)建设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技术资料等。1.3 评价因子根据对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三废”排放状况的分析结果,以及区域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现状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1。第 1
23、66 页表1-1 本项目评价因子情况评价内容现状影响总量环境空气SO2、NO2、PM10、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地表水pH、COD、SS、NH3-N、TP、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铜、镍、锌CODCOD、SS、NH3-N、TP、铜、镍地下水pH、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硫酸盐、总硬度、铁、铜、镍、锌、铅、汞、六价铬、镉、砷/土壤及底泥pH 、Hg、Cd、As、Cu、Pb、Zn、Cr、Ni/噪声厂界和设备噪声的连续等效A声级/固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1.4 评价标准1.4.1 环境质量标准
2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硫酸雾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本项目采用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1-2。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mg/Nm3)标准来源年平均日平均1小时平均SO20.060.150.50GB3095-2012二级NO20.040.080.20PM100.070.15/硫酸雾/0.10一次0.30TJ36-79氯化氢/0.015一次0.05(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3)29号),长江段执行地
25、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北山河执行类标准。根据水环境功能相近原则,长江水中镍参照国家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执行;北山河水质中镍参照前苏联水体中常见有害无机物的最大容许浓度标准执行。悬浮物参照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具体标准值列于表1-3。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污染物名称类标准值类标准值依据pH69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石油类0.050.5总磷(以磷计)0.10.3COD1530高锰酸盐指数410NH3-N0.51.5氰化物0.050.2六价铬0.050.05铜1.01.0锌
26、1.02.0镍0.050.1GB11607-89前苏联水体中常见有害无机物的最大容许浓度标准悬浮物2560SL63-94(3)环境噪声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土壤和地下水标准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详见表1-4。表1-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单位:mg/kg)项目一级二级三级pH6.5pH 6.5-7.5pH7.5镉0.20.300.300.601.0汞0.150.300.501.01.5铜(农田)3550100100400砷(
27、水田)1530252030砷(旱地)1540302540镍40405060200锌100200250300500铅35250300350500铬(水田)90250300350400铬(旱田)90150200250300区域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标准进行分类评价,详见表1-5。表1-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单位:mg/L,pH除外)项目类类类类类pH6.5-8.55.5-6.5,8.5-95.5,9氨氮0.020.020.20.50.5高锰酸盐指数1.02.03.01010氟化物1.01.01.02.02.0氰化物0.0010.010.050
28、.10.1铅(Pb)0.0050.010.050.10.1砷(As)0.0050.010.050.050.05汞(Hg)0.000050.00050.0010.0010.001铜(Cu)0.010.051.01.51.5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得检出0.10.30.30.3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本项目采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1-6。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标
29、准来源1硫酸雾45151.51.2GB16297-19962氯化氢100150.260.203颗粒物120153.51.0(2)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其中总镍执行表1标准;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为化学工业园区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行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详见表1-7。表1-7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排放标准1接管标准pH6969COD80500SS70
30、400NH3-N1545磷酸盐(以P计)0.58铜0.52.0镍1.01.0注:1此为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施工期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5)固体废物评价执行标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01)。1.5 评价重点及评价工作等级1.5.1
31、评价重点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征,确定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1.5.2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污染物排放特征、项目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和环境区划功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方法,确定本次环境评价等级。(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本次评价工作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其中定义为:式中: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
32、物的最大地面浓度,;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如表1-8所示。表1-8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80%,且5km二级其他三级10%或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分析结果,选择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相应的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了各污染源、各个污染物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估算结果如表1-9所示。表1-9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估算表污染源污染物(m)评价等级判断工艺废气硫酸雾1.169%/三级氯化氢6.963%/三级颗粒物1.368%/三级无组织废气硫酸雾1.561%/三级氯化氢8.778%/三级由表1-9可知,各
33、污染源、各个污染物中最大浓度占标率为8.778%,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导则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废水排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次评价利用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分析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3)声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建成后环境噪声变化不明显,且项目拟建地位于新区国际化工园区内,噪声规划属3类区,因此噪声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4)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属于型建设项目。根据资料显示,建设区域包气带厚度较厚。该区域顶
34、部为全新统地层,上部被腐殖质土覆盖,以粉砂性土壤、粘土、沙土为主,项目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所在区域属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动态变化呈季节性,则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较密切,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不属于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源保护区、也不属于补给径流区,同时项目占地为规划的化工建设用地,场地内无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环境敏感区。则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小于1000m/d,废水中的污染物为非持久型污染物和持久性污染物,即污染物类型数=2。
35、需预测的水质指标小于6个,则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小,污水水质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判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涉及到的物质涉及一般毒性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不属于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表1-10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1.6 评级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
36、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11。表1-11 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大气环境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的范围地表水环境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长江排放口上游1000m、下游1000m,共2000m的河段噪声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地下水新区范围内土壤新区范围内区域污染源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环境风险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3km的范围总量控制区域内点对点平衡1.7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建设项目位于新区国际化工园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2,图3-4。表1-1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类别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户)功能空气南谢村SE225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7、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上元村SE250090马湾村S2250140邓家缺S2500110雩北村WS180045后弯村WS1100100上虞村WS100040下虞村WS1400105大刘村WS2500130小刘村WS250060新庄W2000264谏壁敬老院W2200/小葛村WN230030解家庄WN190065地表水长江大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孩溪河E500小型类北山河E3200小型声环境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1.8 环境功能区划及规划要点1.8.1 环境功能区划新区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13。表1-13 开发区
38、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表环境要素功能区范围标准号及名称区划类(级)别地表水环境长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北山河、孩溪河类环境空气规划范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声环境工业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1.8.2 新区规划概况新区(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市东郊,是在1992年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993年设立的大港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于1998年6月正式成立的。新区下辖丁岗、大路、姚桥三个镇和大港、丁卯两个街道,总面积218.9平方公里,人口21.7万。新区管理委员会和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代表市政府对新区的工作实施统一领
39、导和管理。新区规划总面积82km2,人口约7万,享有沿海开放城市优惠政策,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并按国际惯例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随着本世纪初长三角新一轮经济增长和省沿江(长江)大开发计划的实施,2006年对开发区规划进行修编,修编规划后的经济开发区总用地69km2,其中大港片区56km2,丁卯片区13km2。2013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面积92km2,大港片区总用地面积73.8km2,丁卯片区18.2km2,目前该环评已报送至国家环保部审批中。1.8.2.1 规划范围和产业定位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为“两片”:丁
40、卯片区和大港片区。本项目位于大港片区。大港片区在现有基础上按各自特点形成两个不同功能片区,即:“一城一港”。大港港区:抓住大港港口三四期工程建设的机遇,利用港口和岸线资源优势,拓展港口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拓宽服务功能,与大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相呼应,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设施支撑,扩大大港港区的服务腹地,力争从万吨大港往亿吨大港迈进,凸显其作为市最重要的对外开放港口、集装箱港口的功能与地位,使大港港区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集装箱支线港和国家海进江铁矿石的中转港。大港城区:新区的主体功能区,由中央商贸区、出口加工配套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机电工业园等组成,是新区的行政办公、文化娱乐、
41、商贸、生活居住、基础产业等功能的集中区。将依托现状完善的基础设施、雄厚的产业基础,成为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综合性滨江新城区。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大港片区”功能片区,位于规划的国际化学工业园(现名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新区功能分区见图1-1及表1-14,规划用地性质见图1-2。表1-14 新区功能分区表1.8.2.2 新区大港片区新区大港片区内设立三园两区:包括国际化学工业园、机电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和中心商贸区、出口加工区。整个大港片区规划用地中工业用地占51.46%,防护绿化带占38.02%,商业、居住和大专科研用地占5.16%,道路广场占4.63%,市政设施用地占0.59%。大港片区重点发展以港口运输为依托,投资大的规模经济为主体的重化工、造纸等大型基础工业。建成国家火炬计划沿江绿色化工产业基地,建成亚洲最大的造纸及相关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国际化学工业园、机电科技工业园和出口加工区。产业功能定位为: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以现代化工业为主体,重点发展石化中下游产品、造纸化学品、新型建材以及化学品仓储中转。本项目位于大港片区的国际化学工业园内。1.8.2.3 大港片区基础设施概况(1)公用基础设施A.供水系统大港片区生活用水由市区金西水厂统一供水,目前正在扩建中,近期供水能力10万t/d,远期可达30万t/d。大港区现有工业用水水厂一座,现有供水能力3万m3/d,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