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的会议纪要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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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讨会的会议纪要范文研讨会的会议纪要范文(精选20篇) 研讨会的会议纪要范文 篇1 20xx年XX月XX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探讨探讨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方法、机关20xx年-XX月份岗位工资发放等事宜,范文之范文:公司会议纪要范文。张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总经办、党群办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现将会议确定事项纪要如下:一、关于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方法会议探讨了总经办提交的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方法,认为实施船舶修理、物料配件和办公用品选购对外经济合同管理,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会议原则通过。会议要求,总经办依据会议确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发文执行。会议纪要范文二、关于职工因私借款规
2、定会议认为,职工因私借款是传统安排经济产物,不能作为文件规定。但是,从关切员工考虑,在职工遇到突到性困难时,公司可以酌情借10000元内的应急款。计财处要制定内部操作程序,严格把关。人力资源处协作。借款者本人要作出还款安排。三、关于公司资金管理方法会议认为计财处提交的公司资金管理方法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保障平安生产须要。会议原则通过,计财处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四、关于职工工资由银行代发事宜会议听取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职工岗位工资和船员伙食费由银行代发的汇报,会议认为银行代发工资是社会发展的必定趋势,既便利船舶和船员领取,又有利于规避存放大额现金的风险。但须要2个月左右的宣扬
3、过度期,让职工充分了解接受。会议要求计财处仔细做好实施前的打算工作,人力资源处协作,安排下半年实施。会议纪要范文五、关于公司机关XX月份效益工资发放问题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处关于公司机关XX月份岗位工资发放标准的建议。会议确定机关员工-XX月份岗位工资发放,对已经下文明确的干部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标准,没有下文明确的干部暂维持不变。待三个月考核明确岗位后,一律按新岗位标准发放。会议最终强调,公司机关要加强与运行船舶的沟通,建立公司领导每周上岗接船制度,完善机关管理员工随船工作制度,增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研讨会的会议纪要范文 篇2 20xx年7月27日上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普
4、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深圳分所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参与本次研讨会的人员有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具有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深圳市证监局周勋处长、訾磊博士,深交所综合探讨所探讨员陈华敏博士,深圳市注协会长杨如生、秘书长刘雪生、副秘书长杨梅等,共三十人,会议由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俞善敖主持。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审计合伙人陈志明先生、技术部总监赖婉莹女士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人,首先对财政部20xx年7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出台的背景、要点、疑点进行了解析,然后介绍了新准则对房地产及软件科技行业的重大影响。在研讨会进行过程中,与会代表
5、时常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现场探讨气氛热情。现将会议纪要如下:一、 新准则修订的背景会议介绍了新准则修订的背景。与会代表认为,随着收入确认的问题越来越困难,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意须要。20xx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xx】22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进行了修订。与会代表认为,收入是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之一,我国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准则是在20xx年发布的,与当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了一样,而当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上世纪80年头确立的模式,其规定也特别原则化。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困难的问题,
6、现行的收入准则已经不能满意须要,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也越显突出。在此方面,全球三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保持了基本一样的步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和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xx年联合发布了新的收入准则,并在20xx年分别进行了澄清和修订。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新准则,其基本思路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由于收入准则的影响特别广泛,新准则将分步骤实施: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时不
7、调整比较报表,累积影响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二、新准则概要新准则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新准则的收入确认模型由下列五个
8、方面构成:1.识别合同。新准则对适用该准则的合同进行了界定。一般而言,收入确认模型适用于单个合同,但在满意肯定条件的状况下,应将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对于合同的变更,新准则根据变更的内容是否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以及新增价款是否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不怜悯形,并对不怜悯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2.识别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一项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由于新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一起先就须要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
9、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如何推断合同中的承诺是否可明确区分从而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约义务是在一段时间内履行还是在一个时点履行,新准则均赐予了明确的标准。3.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对于可变对价,新准则规定了估计方法、对估计金额的限制以及重新估计要求;对于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新准则对融资成分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并对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的赐予豁免;对于非现金对价,新准则明确其应以公允价值计量。4.分摊交易价格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
10、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起先日,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此基本原则下,新准则对单独售价的确定方法、存在合同折扣和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后续变动的状况下如何分摊交易价格进行了规定。5.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确定履约进度时,企业应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纳产出法或投入法。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限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新准则也供应了推断限制权转移时应考虑的迹象。三、新准则的关键改变一是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变更。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
11、、供应劳务、让渡资产运用权和建立合同,分别采纳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纳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现行准则在收入确认时强调“风险酬劳转移”,而新准则强调“限制权转移”。二是在详细运用方面产生的主要改变新准则在许多详细运用方面发生了改变:1.多重交易支配。新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新准则比现行准则规定更加详细,且分摊方法也发生了改变。在详细实务中:(1)运货服务,商品限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供应的运货服务为成本的组成部分;(2)商品限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供应的运货服务为单独的履约义务;(3)保证型质
12、保不向客户供应额外的商品或服务,而服务型质保则为单独的履约义务;(4)积分安排 ,向客户供应忠诚度积分是供应给客户的重大权利。(5)制造与安装为一项履约义务还是两项履约义务,应视实际状况和合同的约定加以推断。对于交易价格安排,交易价格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安排至单独的履行义务,例如,部分销售商品交易价格安排至运货服务、服务型质保、赠品等,根据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安排至商品及服务和各个忠诚度积分等。而现行准则下, 企业一般只将合同的折扣安排到某些可识别的产品及服务。2.基于限制权的转移确认收入。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于公司,即在当“赚取过程”完成,即“风险与酬劳”转移时确认收入。新准则收入确
13、认模型则侧重于客户及合同,即在履行了履约义务,即所承诺商品和服务“限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推断履行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新准则规定了三个条件,满意其中随意一个条件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企业应首先考虑履行履约义务是否在一段时间内得以满意:(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限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产出的商品具有不行替代用途,且企业有权就已经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否有权收取款项,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合同条款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上述第三项条件有可能变更目前定制部件及船舶/大
14、型机械建立收入确认的方法。当不满意以上条件时, 收入确认是在一个时点。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限制权的迹象:(1)主体现时有权获得针对该商品的酬劳;(2)主体已转移该商品的法定全部权;(3)主体已转移对资产实物的占有;(4)客户已取得该商品全部权上的主要风险与酬劳;(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新准则收入确认模型侧重“限制权”转移, 有可能变更一些交易目前侧重“风险与酬劳”转移而确认收入的时点, 例如对经销商的销售、包含运货服务/风险的商品销售及已建成房地产的销售等。3.交易价格的确定。与会代表认为,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1)可变对价,对可变对价确认的收入限于在将来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可能
15、影响某些收入提前确认 (许可除外);(2)重大融资成分,预收款中若有重大融资成分,可能被视为向客户借款;(3)应付客户对价,若未能从客户处获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则作为交易价格的削减而不是作为销售费用;(4)非现金对价, 按公允价值计量, 假如公允价值无法估计,应当参照所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计量。4.合同取得成本。与会代表认为,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如销售佣金) 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采纳与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可依据合同产生收益的期限确定。在实务中,假如资产的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可简化处理,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无
16、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成本,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5.“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新准则明确了企业应当依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分别采纳不同的方法确认其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在实务中,企业应识别向客户所承诺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并依据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该商品或服务限制权,来推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体可能既是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托付人,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代理人,假如限制不是自不待言和干脆的,须要考虑三个因素: 主要义务人、存货风险及定价权。四、新准则对行业的重大影响(一)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可能对房地产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1.协作支配,
17、如土地全部人和开发商合作开发项目。2.可收回性,如卖家供应大额信贷。3.如何区分履约义务,如土地、公共设施。与会代表认为,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具有高度关联性,不能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认定为单独履约义务;对于公共设施,由于客户能够从公共设施的运用中受益,且企业向客户转让住宅的承诺与供应公共设施的承诺能够明确区分,符合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定义,应认定为单项履约义务。4.预售合同是否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对于预售物业,若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应当满意二项条件,一是物业具有不行替代用途;二是开发商有权就截至目前已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第一项条件物业是否具有不行替代用途,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
18、的理解。对于其次项条件,在没有约定理由解除合同的状况下,假如购房者想解除合同, 开发商是否有法定权力要求对方付款及接收物业;假如购房者全额预付了物业款项,开发商是否等于有权就至今为止已完成的工作获得酬劳, 对此须要获得法律看法的支持并考虑不同的实际状况。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对此有更清晰的指引。5.已竣工物业在限制权转移收入确认模型下的收入确认时点。6.应付客户的对价,如税金返还。7.可变对价 ,如罚款支配。8.重大融资部分 ,如不同付款支配。与会代表认为,假如开发商给购房者供应了重大的融资利益,应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但假如开发商采纳预收款方式销售物业,预收款项是否须要考虑融资部分;假如考虑的话,
19、其相应的利息是否应予资本化,与会代表有不同的看法。对此,希望财政部在指南中有更清晰的指引。9.履约进度计量。与会代表认为,履约进度可以采纳投入法确定,也可以产出法确定,无论采纳哪种方法,履约进度应当反映企业转移给客户资源的程度。在采纳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的状况下,大多数代表认为,已投入成本和预料成本总额都不应包括土地的成本,也不包括未安装的设备和材料。10.合同成本资本化,如销售佣金。11.更多的披露。(二)对软件科技行业的影响与会代表认为,新准则的发布可能对软件科技企业以下方面产生影响:1.协作支配,开发合作项目下哪些交易适用新准则确认收入。2.服务硬件和云服务,是出租自有设备还是履行服务合同
20、。依据数据中心服务类型及不同的合同约定,推断供应的云服务是否为客户供应特定服务器。假如供应的云服务是为客户供应特定服务器且符合租赁的定义,则适用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假如供应的云服务是为客户供应特定服务器但不符合租赁的定义,或者不供应特定服务器且按量计费收取,则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3.网上广告资源互换交易。与会代表认为,假如此类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适用新准则,根据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假如此类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不适用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4.履约义务的考虑,如虚拟商品、VIP会员会籍、软件升级等。与会代表认为,在识别履约义务时,应当关注:相关合同是一项履约义务还是几项履约义务;不能返还的预付
21、费是否属于履约义务,能否在收取时确认收入。5.应付客户的对价,是作为销售费用还是抵减收入。6.学问产权许可,于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与会代表认为,在学问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状况下,企业应推断学问产权许可的性质是一次性取得还是持续获得,假如是一次性取得,应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假如是持续获得,应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7.合同成本资本化 ,如佣金、渠道方支付。8.更多的披露。 研讨会的会议纪要范文 篇3 为了进一步提升xx市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市政消火栓作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运用功能,有效削减市政消火栓运用过程中发生的撞击、损坏、埋压、盗窃等现象,确保相关单位和部门实时掌控市
22、政消火栓的总量布局,工作状态、管网水压等数据的状况,浙江科龙消防智能开发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多时间研发了智能化消火栓,并在凯旋路进行了三个多月的试用,x年2月16日下午,在浙江西子宾馆云影厅会议厅,召开了xx市城投公司综合部主持、浙江省消防总队、xx市消防支队、xx市城管委、xx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浙工大市政分院、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xx市水务控股集团及浙江科龙消防智能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参与的智能化消火栓技术研讨会。现将会议纪要整理如下:与会领导和专家在仔细听取了由浙江科龙消防智能开发有限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刘晓斌工程师通过视频展示、产品实物拆分讲解等方式,对智能化消火栓的技术研发原理及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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