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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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以下是中国建筑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凡属新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改建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用养路费改造原有公路的工程项目,可视工程规模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为了多快好省地进行公路建设,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如下:根据长远规划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也称设计计划任务书,下同);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进行施
2、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坚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记录,建立技术档案;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竣工验收。以上程序,在符合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并免一些程序。第三条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为建设项目的决策和计划任务书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所有的大中型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应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勘探,对拟建项目所涉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环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原则问题进行全面研究论证。通过多方案的比选,得出技术、经济可行,效益高
3、,投资少,工期短的方案(内容可参照交通部82交计字2377号文的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批准计划任务书的主管单位审查批准。二、计划任务书第四条计划任务书是确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测和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公路建设项目要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踏勘,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建设依据和重要意义;路线或独立大桥的建设规模及修建性质;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独立大桥的主要特点;工程技术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建设期限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的建议,分期修建的应提出每期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设计、施工、科研力量的原则安排;附路线示意图及工程数量、钢材、水泥、木材用料估算表(工程
4、数量、投资、三材估算等只在上报任务书时列入,以供审批时参考;上级下达任务书时可不列入)。第五条计划任务书由工程所在的省、市、自治区计委或交通厅(局)编制上报。交通部投资的跨越省、市、自治区的干线公路或特殊性项目,由交通部编制上报,或由交通部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共同上报。第六条计划任务书的审批权限。大型项目: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具有特殊性或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中型项目: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或由国家计委委托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小型项目:交通部投
5、资的项目,由交通部审批,地方投资的项目,由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交通部和地方联合投资的项目,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地方投资的各类项目,在报国家计委的同时,抄送交通部备查(大、中、小型项目划分标准附后)。第七条计划任务书经批准后,如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等主要内容有原则变更时,应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三、设计文件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测设计。大型工程项目,测量时须进行中间检查,测量完毕应进行现场验收。测量验收由建设项目所在的建设单位主持。公路建设项目一般均应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应附合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特大工程和技术
6、复杂的特大桥梁,在初步设计之前,还应增加方案设计;技术比较简单和方案明确的小型项目,在修建任务紧急情况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按精心设计的原则,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每个建设项目都要有设计总负责人,对设计质量全面负责。每项设计都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比较,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在设计中,要贯彻勤俭建国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使设计文件达到经济合理。第九条设计文件的审批权限。大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
7、门组织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特大、特殊项目,由国家计委报请国务院审批。地方投资的项目,在报国家计委审批时,抄送交通部备查。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审批,批准文件抄送国家计委备案。交通部和省、市、自治区联合投资的项目,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审批。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按投资隶属关系,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审批。交通部投资的项目委托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审批时,应将审批结果报交通部核备。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由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或施工单位主管工程局会同设计单位、建设银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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